为确保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举措,我国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严密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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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亮。(受访者供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袁亮通过调研发现,我国煤炭资源与耕地资源分布重合区域占比高,采煤沉陷区具有“下沉深度大、沉陷范围广、稳沉时间长、地下水位浅、积水占比高”等特点,截至2024年底,我国采煤沉陷区面积约200万公顷,约三分之一沉陷区域形成常年或季节性积水,主要分布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江苏等东部五省份,大量沉陷耕地无法复垦,综合治理政策缺位,采煤沉陷区带来了系列生态和社会问题,对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明显制约,尤其是高潜水位地区,影响更为严重,通过常规治理方式难以实现耕地恢复。
为统筹协调煤炭资源开采与耕地保护的关系,拓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与耕地保护相结合的有效路径,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的规定,坚持因地制宜、推动综合施治,创新治理模式,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水面种植恢复耕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袁亮今年两会期间提出以下建议。
一、构建沉陷区“水上农场”,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和粮食安全考核范畴。对于积水1.5米至3米沉陷区域,通过搭建不同模式水面水稻等农作物种植模式,突破农业种植活动的自然条件限制,统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治理与景观开发等,导入旅游、科普等,支持应用推广沉陷区水面水稻种植+立体模式。种植水稻的沉陷水面已恢复耕地属性和生产功能,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将其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纳入当地粮食安全考核范畴。
二、动态调整种植方案,支持水生经济作物种植沉陷耕地区认定为水田。针对非稳沉或已稳沉的积水深度小于1.5m区域,通过配套设施建设,结合积水深度,开展不同水生经济作物(莲藕、菱角、茭白、芡实等)种植,攻关沉陷浅水区水生农作物种植关键技术,构建不同水深条件下的多层次、多功能的立体配置模式。
三、立体综合利用沉陷区,探索推进一、二产业协调发展路径。分区综合利用沉陷区,深部积水区发展“渔光互补”,浅部积水区探索“稻渔共生”,未积水区动态恢复,形成立体化综合循环利用模式。利用煤基固废物深加工成浮板,用于沉陷水面水稻种植,打造成“漂浮绿色稻田”;利用水面光伏发电,充电赋能水面种植农机与田间管理,发展零碳产业,推进采煤沉陷区一、二产业协调发展,建立沉陷区综合利用激励机制。
四、强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打通规模化应用推广的科学技术瓶颈。多部门协同联动,产学研合作,建议立项开展沉陷深水区水面水稻种植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基地建设、立项开展浅水区采煤沉陷区水生经济作物种植技术及示范,摸清适种潜力,研发便捷、高效、机械化采收设备和技术优化调整基质配方,研制出低成本、可循环利用的营养基质。建立采煤沉陷区水面水稻种植+立体综合利用国家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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