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敦荣
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国内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今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擘画了道路,特别是其中针对“双一流”建设,提出“完善质量、特色、贡献导向的监测评价体系,健全动态调整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源配置力度”,为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双一流”评价体系确立了基本架构。
然而,在实践中如何使质量、特色、贡献真正成为“双一流”评价的关键因素,仍值得我们深思。
三大要素抓住了“双一流”建设关键
“双一流”建设作为我国面向教育强国建设实施的战略性工程,有其自身的起始时间与建设目标,但一流大学以及一流学科的建设复杂且涉及多要素,以何种评价标准衡量其成效,就成了问题。
在我看来,《规划纲要》提出从质量、特色和贡献角度进行考量,确实抓住了“双一流”建设的关键。不过,“质量、特色、贡献”本身的含义丰富,我们需要从“双一流”建设的目的出发,对其进行进一步明晰。
就质量而言,我认为此处的“质量”主要指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即作为高等教育的核心目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能否真正达到一流标准。具体而言,世界一流大学在培养一流人才上的贡献如何,一流学科在培养一流学科人才方面的贡献怎样,这是需要重点考虑的核心问题。
就特色而言,我们要更多地思考在“双一流”建设中,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学要素是否受到足够的重视、有没有鲜明的体现。
何谓一流大学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的根本性在于高校要扎根中国大地,吸收中国文化元素,真正让中国文化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发扬光大。
具体而言,在管理和运行机制方面,高校要从国情出发,建立基于中国文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而非简单移植欧美国家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方式。
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学科建设层面。高校的每个学科都有着复杂的办学体系和办学体制,绝非线性的“招生—培养”这样简单的单向度联系。这其中,中国特色如何体现这个问题在我们的办学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双一流”建设是一个引领性工程,其探索经验应该是可以推广的,要能对全国其他高校发挥引领和典范性作用。如果“双一流”高校在中国特色办学上的经验只局限在“圈内”,而不能扩展到国内约2700所“双非”高校,其价值是会大打折扣的。
至于贡献层面,可以分为两个角度——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角度,以及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效果的角度。这其中特别要强调后者,因为前者更多体现在“质量”层面。从贡献角度讲,需要特别强调在“双一流”的建设周期中,高校如何服务于学科的世界性、原创性贡献,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国家经济产业发展的战略性需要。
比例调整应“因校制宜”
对于未来的“双一流”建设来说,上述三个要素是所有高校都必须关注的。尽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以及不同学科特点的高校有着很大差异,但在质量、特色和贡献上都应该做出成绩,这是对于“双一流”高校共同的要求。
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双一流”高校群体中不同成员间的差别,不能对其提出完全相同的要求,质量、特色、贡献这三大要素更不是简单的等分关系,而是需要根据高校自身的办学特点和办学定位,进行适度调整。
以传统的综合类大学和医科院校为例,这就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高校。综合类大学往往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优势学科,此类高校应更多在学科原创性上做出成绩。换言之,要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未来科学家,作出原创性的知识发现、学科创新。这是综合性大学不能忽视的,也是其质量、特色和贡献的关键焦点。
相比之下,医科院校的关键焦点则在于培养高水平医师和医学大家,要能在“健康中国”战略指引下服务民众健康,支撑健康中国事业。这样的目标导向一定会反向要求我们在构建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时,着重考虑“贡献”的比重。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对地方院校予以更多关注。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体,以及未来“双一流”建设扩容的主要力量,地方院校的基本生存逻辑就是“服务地方”。这要求地方院校必须真正研究透彻地方的需要在哪里、地方的战略需要是什么,据此在学科和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设定,乃至学校的科研和产业服务方向等关键问题上作出明晰判断,并落实到实际办学与发展中,从而使学校的整体办学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只有如此,地方高校才能凭借其贡献,成为地方现代化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策源地。只有做到这一点,地方高校才能名副其实成为“某个地方的高校”,而不仅仅是“在某个地方办学的高校”。
总之,在对“双一流”建设进行监测评价时,需要按照质量、特色、贡献的导向要求,通过制度设计引导,激励和推动地方高校向着服务地方战略进行布局调整和开拓发展。
不同类型、层次和隶属关系的高校,其“双一流”建设的要求需有所区别,建设与评价也应保持一致,只有这样的评价才能发挥积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
关联外部政策措施
除了各要素间的关联外,“双一流”建设的评价还需注意与其他外部政策和措施的关联。这一点在《规划纲要》的文本中已经有所体现。
在《规划纲要》中,对于“双一流”监测评价体系的表述是与“健全动态调整和多元投入机制”,以及“加大资源配置力度”放在一起的。这几项内容看似分属不同领域,实则有着很强的关联性。
具体而言,监测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服务于对“双一流”动态调整,后者能从监测评价中获得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但动态调整也可以不依赖监测评价结果,而是根据国家战略需要进行调整,这就涉及资源配置的问题。
目前,我国针对“双一流”建设并未建立起完全意义上的多元投入机制,这主要体现在地方财政的投入机制不健全。具体而言,有的地方财政资金充裕,投入也比较多,且承诺基本到位;有的地方只是在政策、文件上有投入,实际投入却很少,或者投入不到位;还有些地方很少考虑对于“双一流”建设的投入。这也是《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的大背景。
至于如何能达到理想中的目标,除了政府自身的行政措施外,相关的监督评价也必不可少。从这个角度上说,评价机制的建立并非仅仅针对高校。
至于资源配置,其背后也有一个通过匹配投入达成某种导向性的问题。这并不难理解,以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为例,作为一项涉及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从“双一流”建设的资源配置角度看,与人工智能发展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一定是需要加大投入的。在这一大背景下,如何针对此类学科,从“质量、特色、贡献”等角度设立相应的监测评价标准也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作者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本报记者陈彬采访整理)
《中国科学报》(2025-02-18 第4版 高教聚焦)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