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则新闻颇受关注。其一,多个机构冒用张伯礼姓名误导公众,张伯礼院士发出严正声明,表示“将报案处理!”其二,百岁院士钟世镇手书签字,公开发布严正声明,把一些机构和个人“冒用师门、蹭合影,将合影用作商业用途并拒不改正”的行为公之于众。
两则新闻具体情况虽有差异,但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事情的起源,都是一些人未经允许,以院士的名头做虚假宣传、牟取自身利益的事情。再比如,被“蹭”的两位科学家,都采取了公开发表声明的形式予以澄清、以正视听。还比如,得知真相的公众,对“蹭院士之名”贴金、以院士幌子牟利的行为表达了一致地愤慨,形成了导向鲜明的社会舆论,以致一些人不得不公开道歉,一些不法者不得不赶紧收手。
事情的最终走向,虽说比较符合公众预期,但类似事件接连出现,应该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何总有人打着院士的幌子虚假宣传,为什么时而有商家号称“可以安排与多位院士合影,价格在2万至3万元不等”,说到底,一些人并不是真正地敬仰科学家,而是觊觎其背后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信力。在一些人眼中,院士的声望成了可资利用的流量密码,只要贴上相关标签,便能获取公众信任,进而变现牟利。
在他们眼中,公众对知名科学家的“敬意”,恰恰是他们赖以有效变现的“生意”。于是,动用各种关系软磨硬泡找院士站台者有之,未经许可厚着脸皮闯入私人聚会蹭合影、冒充师承关系者有之,冒用知名科学家姓名开办各种机构,试图以假乱真、招摇撞骗者亦有之,说到底,一切都是他们的“生意”。
这样的“生意”既不符合诚信经营的商业原则,也违背基本的社会道德操守,更谈不上有半点知识分子的德行与斯文,俨然是一种吃相难看的“消费主义”。院士科学家谦和儒雅的君子之风,遭遇这些人的寡廉鲜耻,往往是“先生遇到贼”,颇有些被纠缠的尴尬、拧不过的无奈、不堪其扰的糟心。至于专门为此劳神费力,站出来公开声明、严正打假,则多属无奈之举。
从张伯礼院士到钟世镇院士,他们选择挺身而出,正是对这种“不堪其扰”的正面回击。这样的“回击”,不仅是为了维护个人名誉,更是为了防止公众上当受骗。从更深远的意义上看,也是在守护科学的尊严,守护社会对院士科学家的信任。
守护科学的尊严和社会的信任,单靠院士本人的主动打假显然不够,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对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名誉权的保护机制;还需要法律及时亮剑、法治有力护航。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禁止他人侵犯。《刑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执法部门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让一些不法者付出相应代价,让一些觊觎院士名望者不得不认真掂量“违法的成本”。
守护科学的尊严和社会的信任,不只是科学家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层面的公共责任。有关部门在对院士科学家行为加强规范的同时,也应探索完善对院士科学家名誉的守护制度。比如,建立院士科学家名誉权快速维权通道,推动科研机构与媒体、平台协同联动,及时识别并阻断虚假信息传播,避免院士科学家孤军作战。
市场监管部门也应严格审核涉及院士名义的宣传和营销行为,堵住制度漏洞。媒体平台则需担起去伪存真的新闻把关责任,避免为虚假宣传背书。多方合力筑牢捍卫科学家名誉的防线,公众对院士科学家的“敬意”才能得到有力的护卫。
再进一步说,对院士科学家的“敬意”,本质上是公众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体现,这份“敬意”不能被流量裹挟,不能被商业算计,更不能沦为别有用心者的“生意”。从这个意义上讲,两位院士挺身而出揭穿一些人虚假宣传面具的同时,也把这一乱象直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有助于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有助于唤醒更多人对院士科学家声誉的集体守护意识——守护我们共同的“敬意”,就是在守护整个社会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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