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一名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的公告
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及《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针对超期失联研究生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30天,公告无异议后,按退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培养单位王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431-58168733。
失联超期研究生名单如下:
学号 |
年级 |
专业 |
学位类别 |
2016221036 |
2016 |
经济法学 |
博士 |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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