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鼓励原创性基础研究,《条例》第十七条为新增内容:“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制定专门的申请与评审规定。”
如何评价此条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授权规定?项目遴选机制灵活性的增加,对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有何积极影响?对提升我国基础研究原始创新能力将有何影响?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建立差异化、超常规资助机制
创新是一个国家科技进步的灵魂。由于基础研究领域的自身规律,往往会出现突破性高、挑战性高、不为主流认同的原创性研究。此类原创性研究往往具有探索性强、颠覆性强、风险性高等特征,往往难以通过常规性评审机制获得资助。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明认为,依循原创性研究的特点和鼓励源头创新的需求,《条例》提出对原创性研究项目建立差异化、超常规的资助机制,避免了其与常规创新项目进行同轨竞争,保障了科研人员基金资助的实质公平,体现新时代科学基金鼓励探索、突出原创的资助导向。
“对于鼓励科研人员大胆畅想、超越限制、挑战未知以及开展革命性突破、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有助培育或产出从无到有的引领性原创成果。”胡明强调。
同时,《条例》特别授权设置鼓励原创资助机制,为基础研究原创性研究项目的识别、遴选、资助等,切实为探索与完善既统一又灵活的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制度规则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清华大学地球系统科学系教授张强也体会到,在现有评审机制下,重大原创性、交叉性项目在获得的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方面并不占优势。“新修订的《条例》将有利于在实践中探索对于原始创新研究的有效资助模式,保障原始创新项目申请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他说。
为“非共识项目”开绿灯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吕薇看来,目前由于评价机制和风险规避型的专家遴选机制等多种原因,导致自然科学基金的原创性项目还不够多。
“这次《条例》修订为探索非共识原始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开了绿灯。”吕薇认为。
《条例》明确提出,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对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项目制定专门的申请与评审规定。
专家建议,在今后的实践中可以探索多种形式,如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我们在调研中收到专家们反映,通常原创性研究不是一开始就设计好的。因此,建议在这类项目的评价中,可以给科学家较大的选择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的自主权,采取分阶段评估,滚动支持的办法,逐步推进,培育原创型科学研究。”吕薇说。
据了解,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委一直注重对原创性研究的支持。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就在政策层面关注到以单学科为基础、寻求专家共识的同行评议与学科交叉研究及原创性研究的非共识性之间存在固有的矛盾与冲突,鼓励各科学部探索学科交叉研究和非共识原创性研究的资助机制。
2007年颁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明确了对通讯评审结果非共识的项目可以实行会议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制,从制度上确立了对非共识创新项目的认可与重视。
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通讯评审中非共识项目一般综合评价不高,在时间极为有限的会议评审中,专家主要集中研讨经通讯评审达成共识的创新性研究项目,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审慎且全面地评价非共识项目的原创性,因此最终经专家署名推荐制而得到资助的非共识项目少之又少。
“原创探索计划”获好评
事实上,遴选和支持具有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是世界各国科研资助机构的共同难题。
面对这一难题,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设立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原创项目),采用“自上而下”的指南引导和“自下而上”的专家推荐两种申请模式。评审过程中引入预申请、双盲评审等新的评审机制,遴选资助了一批富有原创思想的项目,获得了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广泛好评。
北京大学科学研究部副部长杨凌春期待,根据新修订《条例》第十七条,自然科学基金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申请与评审办法,给予具有重大创新潜力的研究更多支持。“这样的安排增加了项目遴选机制的灵活性,使得科研人员能够更加自由地探索未知领域,进而提升我国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她表示。
前述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条例》的授权下,自然科学基金委还将借鉴国际经验,根据我国科学发展需求,继续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共识原创研究以及孕育重大原创性研究的交叉学科创新研究。
激发青年人才创新动力
在专家们看来,建立鼓励原创的资助机制有望更好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原创活力动力。
胡明表示,青年科研人员往往因年龄小、资历浅、头衔少,提出的质疑现状、违背常规、挑战权威等原创思想,往往不易得到重视。“《条例》单设鼓励原创资助机制为激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创、前沿、交叉学科问题研究扫清了制度上的束缚和障碍。”他强调。
杨凌春看到,原创项目给处于科研生涯早期、尚不具备丰富研究资历但原创思想活跃的青年人才起到了很好的引导激励作用。
以北京大学为例,在获批原创项目的负责人中,其中36~45岁年龄段项目负责人总数最高,占批准资助总数的53.3%,这充分体现了原创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大胆畅想和潜心研究的设立初衷。
此外,新修订《条例》第二条强调科学基金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并在第八条明确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青年人才。
对此,张强表示,本次《条例》修订明确自然科学基金应当设立用于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专项资金,在将过去的成功实践以条例形式予以明确的同时,也向广大青年学者显示了自然科学基金委坚定不移支持优秀青年人才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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