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鹏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4/6/6 8: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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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科技奖励

 

2024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坚持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提高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权威性和荣誉性,主要规定了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重大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党中央。二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和奖励等级有关决议等事项,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三是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坚持国家战略导向,与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紧密结合。

此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改的核心变化是突出了党中央的领导,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体现了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中央以制度创新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力度和决心。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奖励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将科技奖励纳入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之中,实现有效统筹,更好地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性,构建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这也对未来的科技奖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盼。

科技奖励由来已久,与近代科学的发展相伴而行,其思想及功能是美国社会学家默顿在1957年发表的《科学发现的优先权》一文中首先提出的。默顿通过对科学史上大量存在的科学家相互争夺科学发现的优先权这一现象的深入分析,开创性地引入了科学奖励系统的概念,并力图表明科学奖励系统是理解科学如何运行的基础。

默顿认为,“像其他建制一样,科学建制也发展了一种给那些实现了其规范要求的人分发奖励的经过精心设计的制度。”科学奖励可以理解为科学技术活动的内在机制,科学主要通过约束机制与动力机制运行。科学奖励系统就是通过约束机制控制科学家的科研行为,通过动力机制对荣誉进行分配以实现奖励系统的目的。在这个系统中,从论文发表、成果引用、命名,一直到各种奖励的分配是由科学家所取得的成就大小决定的。因此,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作出巨大的科学贡献,其最高的报偿就是获得科学共同体的承认。

随着科学职业化的不断推进,科学的功能不断彰显。二战期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战时科学研究与开发取得了空前成就。“曼哈顿计划”使人们普遍认为,科学不仅可以制造出威力无比的武器,而且可以用来解决贫穷、健康、住房、教育、运输和通信等方面的物质缺乏问题。自此,科学开始与国家紧密结合,进入了大科学时代。科学奖励也由此发展为科技奖励,从科学共同体运行的内部管理向外部管理延伸,成为国家管理科学技术的重要工具。政府及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设立科技奖励对那些通过科学技术活动为国家、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嘉奖成为制度化的行为。

在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是党和国家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科技奖励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热情、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推动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提升国际地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科技创新摆在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国科技发展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科技奖励制度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成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新时代科技奖励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层面:

一是从成果内容上更多地反映国家战略需求。随着科学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日趋提升,科学的发展已经完全置于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之下。各国政府纷纷强化科技创新战略并调整科学技术政策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科技竞争——增加科学研究的总体投入,关注重点领域的发展进程,并积极推动新兴前沿领域的形成,从而确保在以科技为动力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新时代科技奖励从科学共同体承认向国家和社会承认拓展,其引领导向作用日渐突出,让科技报国的精神薪火相传。

二是从工作过程上更好优化科技评价环境。科技奖励对于激励创新、奖掖后学具有重要意义。科技奖励本身就是科技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升推荐人的责任意识、加强科技奖励的公开透明度等具体措施,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促进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加快构建政府、科技社团、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为“破四唯”之后如何“立新标”探索有益的路径。

三是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明确、完善协调的国家科技奖励体系。明确科技奖励制度与薪酬分配制度的功能差异,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避免表彰奖励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完善统筹协调的科技奖励制度体系,统筹协调国家、地方、部门以及社会力量设奖,考虑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以及社会力量设奖的特色和创新。合理调整政府科技奖励与社会力量设奖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和市场的力量,为社会力量设奖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及制度规范,形成国家科技奖少而精,省部级奖和社会力量设奖健康有序、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中国科学报》 (2024-06-06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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