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4年度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落实《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根据《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5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省野外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省野外站是依据云南省自然条件的地理分异规律,面向云南省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布局,服务于生态学、地学、农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等领域发展,通过长期野外定位观测获取科学数据,开展野外科学实验研究,加强科学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示范服务样板作用,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的科技创新基地。2024年省野外站重点在以下领域布局建设。
(一)特色生态系统
围绕实施生态文明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六大水系流域、重要地带性森林、生态功能恢复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研究,干旱河谷、泥石流、石漠化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特色生态系统动植物保护、微生物资源监测与保护等领域布局建设。
(二)农林生态系统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需求,在农田和农业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污染土壤恢复和安全利用、农业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病虫害防控等领域布局建设。
(三)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
围绕交通、能源等重大工程领域需求,支撑材料腐蚀科学、公路水运科学、能源装备和重大设施安全研究,在极端环境条件、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能源装备基地的材料腐蚀、工程安全、装备和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实验等领域布局建设。
(四)国土空间、自然灾害防治和区域环境污染
围绕国土空间和应急安全、防灾减灾和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场地修复的需求,依据气候和自然地理区划,在地球重力、地壳应力应变、地球空间环境探测、大地测量、测绘遥感、气象气候、城市地质、生态环境污染监测等领域布局建设,支撑固体地球物理和地质灾害、地球空间环境和环境工程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省野外站原则上依托云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有长期合作基础及合作成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植物园、国家公园等保护地单位联合申请。
(二)基本条件
1. 符合云南省科技发展规划,遵循自然环境分布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2. 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3. 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3年以上,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自身特色和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的科研任务。
4. 具有结构合理的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高效的运行机制及风清气正的科学研究氛围。
5.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6. 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其他情形
1. 不受理与已建省野外站研究方向重复的建设申请。
2. 已标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名称的科研成果不得用于支撑省野外站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渠道。申报单位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通过“申报管理”—“项目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科技人才与平台计划”—“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专项”—“填写申请”,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按照《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填报省野外站名称,上传相关附件。新申报单位及人员系统注册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用户使用手册”。
(二)受理时间。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8:00时,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18:00时,逾期申报和推荐的,将不能参加本批次的评审。
四、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4001616289。
省科学技术院高新技术中心:李宏程,0871-68051159。
省科技厅平台处:王华斌,0871-63138618。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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