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3/11/2 12: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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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1团队,教育部“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教育部党组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部“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1名个人和1个团队,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起至11月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5日前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29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0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3年11月1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

(1名,含差额)

1.周福建 北京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储层改造中心主任

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

(1名,含差额)

1.煤矿安全开采地质保障与生态修复团队

依托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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