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2/9/26 16: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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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1号)的工作安排,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部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材料评审、视频答辩等环节,确定了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10月9日。期间,对入选区域或学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真实个人信息、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李琳娜

联系电话:010-66096457

电子邮箱:kjsxxh@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附件:1.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名单

2.2021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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