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永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1/10/12 15: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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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与效度

 

在我国,学生管理工作历来是高校工作中既重要又十分敏感的部分,也很容易形成社会舆论。比如,不久前发生的“复旦三名学生因嫖娼被开除”事件,便引发了很多争议,而此前也发生过诸如“华中科技大学某学院副书记解决学生宿舍问题反被处分”“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期末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学籍”等广受关注的事件。

应该说,高校学生管理是一个极易引发师生冲突、形成社会舆论,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的领域,稍有不慎就可能会产生广泛的舆论效应和社会影响。这些事件也引发我们深刻反思——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在哪里?高校学生管理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或效度?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现状如何?

在笔者看来,高校学生管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管理”与“控制”,效果指向于管住学生,要求学生“听话”“顺从”;第二个层次是“服务”,效果指向于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让学生满意;第三个层次是“发展”,效果指向于促进学生主体发展,彰显学生管理的教育性与发展性。

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现状是过分着力于第一层次,懈怠于第二层次,疏离于第三层次,关注的重点往往以“加强管理”为主。

多因素造成学生管理“规制”优先

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规制性优先于学生管理的服务性、发展性及教育性等。当然,这一状况也是由内外多重因素造成的。

首先,“管好”学生、维持校园稳定一直被视为高校学生管理最重要的功能与目的。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学生管理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主要功能是维护校园秩序和保障教学秩序,在高校中处于工具性与服务性地位,相对而言,学生管理的教育和发展功能处于次要位置。

其次,“理性—经济人”假设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从学生管理方式来看,高校往往是通过制度化的刚性“他律”控制系统、严密的科层式监督和严格控制,强调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刚性管理,以严明的纪律制约被管理者。

从管理效能来看,严格的上下级传达实现管理目的被视为最经济、有效、直接的管理方式。提升学生管理效率和促进学生主体发展是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两种价值取向和管理者的行动选择。在高校对学生管理幅度日益增大的现实状况下,维持学校秩序和保持学校高效运行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价值诉求之一。

管理效率和学生发展虽然不存在矛盾,但两者的维度并不相同。管理效率能摸得着、看得到,通过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如制度改革、管理模式调整等方式方法能及时见效;而学生发展具有滞后性,见效较慢,虽有规律可循,但需要坚守与耐心。在促进学生主体发展、保障学生主体权益、维护学生主体地位方面,当前很多高校主要还是停留于理念或观念层面。在深层认知和实际操作层面,对管理效率的追求还是一种主导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

从高校学生管理的评价来看,主要评价标准是制度本身的效能和效率,考量的重点在于制度是否有效达到目的,而较少考虑实施过程中学生在情感、认知、道德等方面表现出来的非理性因素。

再次,学生管理过程中,高校自由裁量权泛化现象突出,其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各种具体管理规定、条例、办法、细则等;相对而言,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对其过错的处分基本由高校决定。特别是在制度规约不足、制度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行政权威直接决定了对学生的处罚权。

最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尚存在不足。这表现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的法治践行度不高。实践中,学生管理往往带着更多“人治”的影子,学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同时,高效管理在程序正当、证据充分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等方面也存在明显不足。

此外,高校章程过于抽象化、学生申诉制度适用范围过于窄化、学生自治组织过于松散化、学生通过司法介入成本过高等因素,也会导致学生主体权益救济渠道狭窄,很难进行有效的权力伸张。

学生“主体人”管理观念须树立

如何使高校学生管理的规制性、服务性、发展性保持适切的比例和适度的平衡?

在笔者看来,首先,在观念层面,高校应确立学生“主体人”的管理观念。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视学生为管理活动的参与者、管理者和主人,有效地激发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与自我完善的驱动力,调动学生的自主性,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其次,要保持高校学生管理规制与自由的平衡与张力。芝加哥大学古希腊哲学教授肖里认为,“大学应该有一种所谓的‘无定义’的自由,当每个大学生离开校园进入社会后,都会永远地怀念这种自由感,找到自己的目的和意义。”我们应该在学生管理的规制之下留有自由空间,在自由放纵之时,进行理性的制度规制。

再次,高校学生管理不能“霸气十足”,动辄挥起纪律处分的“利器”,而应充分彰显学生管理的人文性。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眼”中要有学生,重视学生的主体利益。

最后,真正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学生管理工作要注重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学生管理,对于学生违纪处分,重程序、重证据,完善听证、申诉等制度设计,保障学生主体权利。

(作者系淮北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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