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金武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0/7/8 2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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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意识在提升,激励是关键
 
 
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也是科普创作和科学传播的重要生力军。调动科研人员投身科普事业,使其科研活动和创新成果转化为科普产品,并在科学传播中提升公众的科学素养,促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我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需求。
 
然而,由中国科普研究所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相比之下,我国的科普人力资源严重失衡,尤其是作为科普源头的科普创作人力资源更是捉襟见肘。推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普事业,成为当务之急。
 
那么,现实中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如何?应该如何提升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意识?从科技计划和项目中列支科普经费是否可取?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科学报》采访了北京大学地空学院研究员沈冰、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姜联合、北京自然博物馆研究员杨景成、首都师范大学教授白欣等专家。
 
中国科学报:结合实际经历,你认为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如何?存在哪些障碍?
 
沈冰:从我个人的角度看,身边的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积极性还是挺高的。一个科研人员,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果,当然希望能够让社会公众了解,所以一些科研人员会就自己最新的成果,写一些科普文章,或者参与一些科普讲座。而且国家也在倡导科研人员参与科普,从科研人员的角度来说,这也是责无旁贷的事情。
 
杨景成:客观地讲,目前科研人员有参与科普的意识;但从现实情况看,科研人员真正参与科普工作的还是很少,尤其一线骨干科研人员的科普积极性不高。究其主要原因,很可能是绩效评价体系的问题,一方面因为科研压力大,另一方面科普工作没有纳入考核体系,科普工作考核困难等。
 
白欣:我也是感觉科研人员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大家普遍认为,科研人员搞科研不行了,才去搞科普。此外,科普工作不好量化,不好考评。
 
中国科学报: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在推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我国应该从哪些方面提升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积极性?
 
沈冰:我曾在美国留学,可以讲一下当时接触到的美国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情况。确实有一部分科研人员会根据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创作出版一些科普书籍。但这是有机制和利益保障的,科学家出版科普书籍,会有人买单,会有出版社给予相对较高的版税。反观国内,我们要是在出版社出一本书,基本上都是要自己掏钱支付出版费用。这种出版机制不会鼓励科研人员进行科普创作。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国外是通过传媒机构和学会在推进科普。例如美国国家地理,它们在推动科普方面有很好的模式和经验。这些传媒机构会根据科学研究情况,创作出版相关科普书刊、科学视频等。此外许多学会也在科普方面有很好的经验。
 
姜联合:优秀的科学传播专业人才是实现项目成果科普化的重要保证,目前专业的科学传播人才少,大部分科学普及人员为兼职人员,科普人才队伍与科普化的发展要求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化,对科普工作的升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只有建立专业的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相匹配的自然科学传播队伍,才能使我国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普化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制定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相匹配的自然科学传播专业硕博生的培养计划,是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重要保证。
 
中国科学报:一些国家在科技计划或项目经费中,规定必须有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科学传播。你认为这一模式在我国是否可以借鉴?
 
杨景成:我认为国外的这些办法值得在国内推广。
 
科技计划或项目经费按比例分配给科学传播,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目前这方面只有建议性意见,并没有真正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如果真出台这方面的政策,对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和推动。但要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使政策能够踏实落地,真正把经费用于科学传播。所以如果出台这方面的政策,必须对这部分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监督、评价。
 
姜联合:虽然《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发布机制,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科技知识和信息。但实际情况是,重大项目中都没有科普经费,对重大科技项目的科普并没有从源头上得到解决,科技管理部门也缺乏相应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我觉得国外的这些做法值得借鉴,但应该根据我国实际完善科普经费支撑。一种方法是从项目管理费中提取一部分,设立“重大项目科普”专项,由政府科普管理部门或科技团体统一使用;另一种办法是在这些重大项目的预算里设立一定数量的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和科学家分配使用,用于科普活动。
 
根据调查数据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觉得我国50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科普化经费应占5%;100万元以上科技项目科普化经费应占3%;50万元以上科技项目科普化经费应占1%。
 
中国科学报:随着技术的发展,传播渠道越来越多。科研人员应该如何充分利用新技术带来的便利,积极参与科学传播和科普事业?
 
沈冰:新技术的发展,确实给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活动带来了便利。像现今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平台等,都是很好的科学传播渠道。科学研究、教书育人是工作的一方面,科普也是很重要的工作,只要有意识和意愿,科研人员应该抓住新技术传播的便利渠道,参与科普工作。
 
但是,有一个科普对象的问题。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尤其是科普创作,出来的内容或许更适合高年级的学生。
 
姜联合:我现在也在做自己个人的公号,把一些小实验、小知识放在上面进行传播。而且我也参加了中国科协的科普云,开通了个人的账号。我觉得这些新技术对科学传播和科学普及是有很大推动作用的。
 
中国科学报:北京市开展了全国首批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你如何看待这一事件的意义?还应该从哪些方面,为科研人员参与科普提供服务和支撑?
 
杨景成:北京开展的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受到了广大科普工作一线人员的欢迎,比较好地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科普人才职称评定难题。至于提供服务和支撑方面,国内的各级科协组织,一是要多建立交流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二是要在科普研究方面加强项目支持。
 
姜联合: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从申报、评审到颁证,整个过程还是严谨科学规范,特别是评审过程中摒弃了申报者现场做报告的常规方式,针对每个申报者个体,现场出题做答。我觉得,全国首批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有助于推动科学传播人才队伍的建设。
 
白欣:北京市的科普职称评定工作,出发点是好的,引领了国内职称改革。但圈内一些人难免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在之后的评审中,建议评审条件尽量量化,可以实行积分制,累计到一定积分就可以报考上一级职称评审。晋升上一级职称的年限和其他系列保持一致。此外,科研院所应该鼓励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比如发表科普文章,也可以参照科研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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