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丙奇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2/21 9: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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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学籍管理进步更须教育管理者进步

 

■熊丙奇

近日有媒体报道,24岁的大学毕业生侯捷迈出大学校门已经半年多,但由于当年办身份证时没有核查材料,进大学后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与他人相重无法注册学籍,而她又没有通过正规渠道更正身份信息,及时补册,导致她至今连学籍都不存在,成为了一名“假大学生”。

目前,侯捷为找回学籍,已经在不同部门开具了17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然而,即便是这些盖满了红章的证明,眼下也无力换回侯捷的学籍身份。

应该说,侯捷当前困境的产生,自然有她本人及其父母自身的问题。但即便如此,有关部门也不能就此“踢皮球”,让这一问题“无解”,而应该以实事求是的负责任态度,解开“死结”。

尤其值得深思的是,实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就是为了便于学籍管理。可技术进步了,操作的人的思维却没有进步。所以教育的进步不能指望技术进步,而需要在技术进步的同时,更新教育管理者和办学者的思维。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9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解决这一问题并不难,因为解决的程序十分清晰。根据规定,“学校在学籍注册中发现录取数据有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招生部门核实后将修改意见或补充录取数据报教育部,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学校。”而侯捷的毕业院校已经为此开了公函并说明了情况。而且,学生生源地的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也已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希望生源地招办给予支持和帮助,尽快完成学生录取库身份证信息变更的有关事宜的对接工作。可该省招办却不愿意处理。

据报道,该省招考中心计划统计处一位工作人员回答,学籍系统是全国统一的,应该“由教育部改”。对方同时质疑,既然是2012年发生的事情,当年就应该进行修改,而不是等到现在,而且学生无法注册学籍,学校为何还让她上学?

在这两条理由中,前一条理由根本站不住脚,虽然最终信息确实需要教育部改,但省招生部门有责任核实并把修改意见、补录信息上报教育部。这一步不启动,教育部就无从修改。至于后一条理由,学校和学生已经说明原因,学校和学生未及时修改信息,这当然有错,但不能因此就“过期不候”。而且2012年发生的事并不那么久远,在信息技术时代,查阅资料、数据并不困难,只要确认学生确因身份信息有误而无法注册,学校和学生太随意而没有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应启动救济程序处理这一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17个公章也修改不了在教育考试部门那里录入的身份信息,表面上看是有关部门严格把关,但这却属于懒政。这种工作作风会使学籍信息平台的服务作用大大减弱。针对学生电子学籍,一致的意见是这有助于跟踪服务学生的招生、入学、转学、毕业、升学,今后甚至会实现一生一号,伴随学生终身学习的全过程。那么,当学生信息出现差错,是否就让其付出一生的代价呢?

如果使用技术的教育管理者,并没有服务学生的思想,即使技术手段再先进,对提升教育的管理水平也并无促进作用。比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就被认为有跟踪学生学籍变化,防止学生辍学的重要作用,可如果登记学生信息的部门不及时修改学籍信息,或者不认真核实信息,这一作用就将无法体现。因此,希望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这名学生的信息修改申请。

当然,这件事也给了当事学生和高校以教训。在目前的教育管理体系中,学生学籍信息十分重要,如果学籍信息有错,切不可掉以轻心。假如当初高校不是出于“好心”,让无法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继续求学,而是明确要求对方不能注册就无法求学,学生也会引起高度重视,而不是一拖再拖。而修改信息也必须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先在生源地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核查修改,再报省招生部门核实,上报教育部,反馈给高校。这也是建立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对所有教育管理者和办学者的要求。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科学报》 (2017-02-21 第7版 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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