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瑜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2/2 7: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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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评教制度“走样”错在缺乏制衡

 

■李瑜

媒体日前报道称,把学生和老师绑在“评价”与“被评价”两端的评教系统已陆续覆盖国内高校。然而,这个起源于美国高校、针对教师教学效果建立的评价模式,在中国高校却面临着名存而实亡的尴尬。为取悦学生,有的老师甚至给没吃早饭的学生煮鸡蛋、煮面送到宿舍,求的就是学生在评教打分时能手下留情。

很难想象,中国绵延了千百年的尊师重道传统,竟在学生评教制度下上演了如此颠覆性的一幕。许多人纷纷将口诛笔伐的矛头对准了学生和评教制度本身。“评教是逼教师取悦学生”“学生评教等于误人子弟”“学生评课加剧了教师的‘丑角化’”等说法,在“青椒”们经常出没的论坛上层出不穷。还有老师干脆指出:“让学生评教有弊无利,早该废除。”

其实,这样的责难为时尚早,也有失公允。作为教育的消费者和直接受益人,学生对教师的传道授业水准“挑肥拣瘦”,本也无可厚非。以此来确保学生的求知权利和受教品质,让那些师德与学养不高的教师下课走人,不仅是对大学教学生态环境的一次净化,也是高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制衡之力。反之,如果任由某些低水平的人在教师岗位上得过且过,才真的是误人子弟。近年来,一系列教师侵害学生利益事件的发生,无不体现出学生评教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问题在于,高校管理者是否应把师者的前途命运全部装进学生评教这一个“篮子”中。姑且不论某些学生会出于私心,对不喜欢的授课老师进行刻意刁难与排挤,仅就目前的评教内容本身而言,也存在着太多可能引发悲剧的疏漏。比如,有些高校在评教问卷中设计了诸如“教学内容有无创新”“教材处理是否得当”等项目。显然,对于学识尚浅和缺乏教学经验的学生来说,很难对此项目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那么,学生凭借纯感性作出的价值判断,结果可想而知。

美国著名教育家本杰明·布鲁姆曾指出,评价作为一种反馈—矫正系统,用于在教学过程中的每一步骤上判断该过程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必须及时采取变革,以确保过程的有效性。

笔者认为,学生评教制度绝非“恶法”,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引入教师同行评价机制加以制衡。对于师者的真实教学水平,学生评价可以作为考量教师的一个维度,但不能成为决定命运的全部依据。更重要的是,应充分听取同行教师的意见,以评价过程为基点,掀起教学改革与学科建设的头脑风暴,使创新成为一种大学教育的常态化景观。当然,任何评价制度都不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教师间的评价也要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避免出现因利益纠葛和情感偏向而造成的又一次评价“走样”。

《中国科学报》 (2016-02-02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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