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进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时间:2015/6/22 20: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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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名法学家王保树教授今晨逝世

  法晚深度即时报道(稿件统筹 朱顺忠 实习生 陈进) 6月22日9时35分,我国著名法学泰斗、商法开创人王保树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王保树教授不仅是我国商法的开创者,商法学、经济法学的主要奠基人,而且还培养了众多的法律人才,为我国法学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6月22日9时35分,我国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商法开创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后首任院长,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1941年6月,王保树教授出生于河北任丘。1964年8月王保树教授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1979年2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后首任院长、《清华法学》主编等,获得“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称号。

  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初期,我国商事法律制度与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还相对落后,王保树教授作为商法与经济法研究的先导学者之一,先后撰写了《合同法》(1986年)、《经济法》(1988年)等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学著作,为我国商法与经济法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90年代,王保树教授与几位学者合作编著的《中国商事法》被视为我国商法发展史的里程碑。其后,王保树教授也不断地为我国法律的发展与进步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同时,王保树教授也为我国培养了不少的法律人才,为我国法律事业的继承与繁荣做出了杰出贡献。

  据清华大学法学院今日发布的《王保树教授讣告》了解到,王保树教授的告别仪式兹定于2015年6月26日(本周五)上午8点在北京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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