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晓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5/4/20 8: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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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创新需求 提供科技支撑 拓宽合作领域
中科院山西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以多层次科技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记者甘晓)4月17日上午,中国科学院与山西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书在山西太原签署。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白春礼和山西省省长李小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按照协议,双方将聚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共创全面、多层次的科技合作,引导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晋转移转化,加强科技项目及平台建设合作,开展重大决策咨询和学术交流活动,以科技副职、集中培训、学术访问等方式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

白春礼表示,坚持“三个面向”、实现“四个率先”的目标是新时期中科院的基本方针和中心任务。不断加强院地科技合作工作,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科院新时期办院方针,使“率先行动”计划的构想早日变成现实,实现与区域创新体系、技术创新体系的深度融合,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知识基础和发展动力。

白春礼指出,院省双方合作要紧密围绕“率先行动”计划的有关部署,聚焦山西在煤基领域、低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需求,找准院省合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促进山西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提供全面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推动山西省“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目标的实现。

李小鹏表示,山西省在推动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以及煤的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利用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创新氛围日益浓厚,创新动力不断增强。希望双方以此次会商和签约为契机,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共同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随后,双方代表还签署了中科院北京分院与山西省科技厅、临汾市政府的合作协议,中科院部分研究院所与山西省部分单位也分批签署了项目合作协议。

中科院副院长李静海、阴和俊,中科院北京分院院长何岩出席了签约仪式。

中科院与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00年7月签订长期合作协议,2005年北京分院成立后,具体负责与山西省的科技合作工作,以煤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合作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2013年,共涉及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大学等27家单位的95项技术成果在山西省落地转化,其中已有52项产生经济效益,当年销售收入总额达51亿多元。

又讯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此间会见了白春礼一行,并就中科院与山西加强科技合作进行了会谈。王儒林表示,希望依托中科院科研、人才和智力优势,以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契机,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在山西转化,把省院交流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国科学报》 (2015-04-20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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