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贡晓丽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5/12/1 10: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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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企业将迎五年寒冬

 

■本报记者 贡晓丽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速放缓,中国进入相对电力过剩时代。但是,火电新增电力装机的增长速度并未降低。

11月18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与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发布的《中国煤电产能过剩及投资泡沫研究》(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中国以煤电为主的大跃进式增长,将在“十三五”期间造成超过2亿千瓦的装机过剩,造成约7000亿元投资成本浪费。这一数字相当于2014年中国GDP总值的1%。

“当前中国的煤电建设热潮急需冷却。”该报告的主要作者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袁家海表示。

煤电过剩将达2亿千瓦

据袁家海介绍,在煤电过剩问题上,随着我国经济呈现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速从2014年开始已进入中速发展通道,但是由于规划执行的滞后性和电源项目建设周期,2015年来新增煤电仍维持了高规模,预计2015年火电利用小时数将进一步降低到4330,现役煤电机组富余规模约8000万~1亿千瓦。“煤电产能过剩的风险值得国家、行业的高度关注。”袁家海说。

《报告》对“十三五”规划中的煤电装机量进行了高速、推荐、低速三种情景的模拟。在推荐情景下的“十三五”合理装机数字:按照“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增速3.5%~4.9%的范围,在落实国家已明确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基础上,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合理规模应在8.6亿~9.6亿千瓦的范围分布;以推荐的4.2%增速情景计算,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92万亿千瓦时,如果燃煤电厂每年运行4800小时,煤电合理规模约9.10亿千瓦。

若实施积极的电能替代,电力需求达预期上限增速4.9%,煤电合理规模将增加5000万千瓦,推高至9.60亿千瓦。电力非化石一次能源供应占比从13.4%提高到14%,应压缩煤电2200万千瓦。“各种情景下的2020年煤电合理规模均显著低于10.4亿~11亿千瓦的行业预测值。”袁家海说。

“如果继续脱缰发展,则‘十三五’期间煤电过剩将进一步加剧,继而产生巨额投资浪费。”袁家海说。在电力需求推荐情景中,如2012~2014年通过环评审批的1.60亿千瓦在建煤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全部投产,届时我国煤电装机容量约10.30亿千瓦,煤电过剩规模在0.7亿~1.2亿千瓦,考虑部分现役机组到期退役,尚有一定调整空间;若截至2015年9月底在(拟)建的2.83亿千瓦煤电项目2020年全数投产,届时煤电过剩将达2亿千瓦。

负面影响巨大

《报告》指出,如此大规模的煤电装机过剩,负面影响巨大:按每千瓦3500元计,投资浪费规模高达7000亿;煤电利用小时数会进一步下降到3800左右,煤电企业经济效益会大幅恶化;煤电装机的高规模会进一步抑制可再生能源发展,导致更为严重的可再生能源机组闲置,投资错位的挤出效应甚至会贻误我国实现能源转型的战略机遇。

以五大典型省份为例,煤电产能过剩将会带来的省级影响深远。从典型省份看,在建项目2020年部分投产的情况下,除新疆外,山西、河北、江苏、浙江四省装机容量均比煤电理想装机容量高两到三百万千瓦,过剩规模尚可控;全数投产情况下,五省均高于理想规模,浙江过剩规模较小(230万千瓦),其余四省的煤电装机均大大超过理想规模,电力外送大省山西最为严重,过剩规模超过2100万千瓦、造成投资浪费约735亿元,新疆有1550万千瓦的过剩规模、造成投资浪费约542亿元,电力调入大省江苏的过剩规模也接近1000万千瓦、造成投资浪费约350亿元。

“缺乏统筹的电力规划,是造成当前投资乱象的根源,特别是审批下放到地方后。”袁家海指出。2014年1月~2015年3月,常规煤电项目的各项审批权分别从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及国家环保部陆续下放至各省级机构进行审批。《报告》指出,“原意为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举措,如今变成了各省,尤其是高度依赖煤炭发展的省份,力保地方GDP增长的不二法门”。

2014年,全国火电设备的平均利用小时数创出1978年以来的新低。但这种信号并未得到电力行业的重视,火电的在建规模依旧在不断增长。袁家海称,如果这种非理性的发展得不到控制,煤电产能将出现明显泡沫。“煤电企业如今的经济效益将面临大幅恶化,‘十三五’期间可能是火电企业难过的五年。”

政策建议

袁家海认为,过去是政府规定上网电价,有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就意味着有收入,但此轮电力体制改革后,火电企业的这种红利将会大大压缩。“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行双边交易试点,比如说甘肃等地区,电价将由大用户与电厂谈判后形成。在这种电力过剩的情况下,电价会被压得很低,发电侧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袁家海表示,实际上网电价会低于政府目前核定的上网电价。

鉴于以上问题,绿色和平建议,在“十三五”期间,基于电力需求放缓的新常态,为避免新建过量的燃煤电厂,应不再审批新的燃煤电厂。其还提出,为严格控制煤电机组的进一步盲目扩张,应对获批机组的开工建设进行调控。

绿色和平建议各省在国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管理优化,对已获审批的燃煤电厂的合理建设计划,审时度势,避免盲目开工建设,同时建立电力投资分析预警机制;建议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电力需求增长趋势和电源建设情况,定期发布全国、区域电力市场的展望分析报告,及时对投资风险我作出预警。

对此,《报告》专家评审成员、原电力工业部规划司司长、著名电力专家王信茂认为,针对煤电产能过剩与投资泡沫问题,《报告》提出的“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充分发挥信息、调控功能”和“建立电力投资分析预警机制”等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可为主管部门编制、完善“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中国科学报》 (2015-12-01 第6版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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