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2952名公众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仅11.2%的人认为教育越来越公平。“高考”成为人们心目中教育不公平现象最集中的环节,30.2%的人首选此项。接下来依次是:义务教育阶段(26.8%)、高中教育阶段(20.3%)。调查还显示,60.8%的人认为“校际差异巨大,就近入学被架空”严重损害教育公平,71.5%的人建议推行公立中小学教师跨校轮岗,平衡学校间的师资差距。(《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15日)
在高考方面,近年来虽然有“民族加分”、“冒名顶替”等偶发现象,但高考依然是一项“最不坏的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教育公平问题,确实有愈演愈烈之势。在笔者家乡,前几年在乡政府所在地建起了希望小学,从全乡抽调了一些优秀老师,很多人家,不顾路途遥远把孩子从村边的小学转到这所希望小学。同时,原先在附近镇高级中学上学的几个孩子,也托关系、交高费纷纷到县一中和市一中读书。在学生“向上流动”的同时,教师也在流动:笔者小学时最好的老师到乡上的希望小学去教书,在镇高级中学的几个大学同学也在尽一切可能往县城里“活动”,而县城最优秀的几个老师被选拔到市一中任教。
然而,那些表现平平的老师和家境一般的孩子只能在乡村学校“原地踏步”。滞留在乡村学校的孩子,在中考和高考中根本无法和县一中、市一中、省一中的孩子竞争,可以说,他们输在了起跑线上——这是一个西部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的教育不公平。这种在10年前零星存在的现象,在今天已成为乡村教育的一种时髦甚至潮流。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今天,这种“向上流动”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广泛存在。
到了市里,是不是就不存在上述“向上流动”?其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以优秀教师为核心的优质教育资源向重点学校汇聚,同步吸引优秀学生向重点学校集中;循环往复,非重点学校在资源和生源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边缘地位。有钱有权的家庭不愁择校,普通家庭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少。被媒体和专家学者热议的奥数和择校费,其实是重点学校面对庞大的入学需求,向学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额外要求——当每个小学毕业生的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时,入学考试和智育测验已经基本上没有意义,如何决定录取谁不录取谁?奥数和择校费说了算。
教育是促进社会弱势阶层代际流动的主要渠道。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内部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前提。早在2007年,北京市教委就宣布在每个区县实行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轮岗制度,但目前,北京市的择校风依然劲吹不止。
民意的倾向如此清晰,政策执行结果却如此让人失望。那么,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内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究竟难在何处?
难在有法不依。《义务教育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是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责。安徽铜陵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当地政府非常注意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向弱势学校倾斜,大范围解决了择校问题。铜陵一位教育官员曾说:“我们没有做什么,只是遵守了义务教育法。”当教育经费、优秀师资、优质生源源源不断地向部分“示范学校”聚集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一些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做到有法必依。
难在利益保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然影响到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的资源配置。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无法有效执行的关键原因,一方面在于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的利益保护,另一方面在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于区域性保护未建立起与教师“跨校轮岗”相对应的教师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管理等制度。
难在名校情结。前几年某门户网站曾做过一项名为“您有名校情结吗”的在线调查,在3871名填答者中,55%的人认为,能考上名校就意味着获得了尊严与幸福。名校情结使无数的学生家长千方百计送孩子进“好学校”读书。
前不久,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要努力实现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基本均衡。如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有法不依,如果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奉行利益保护,如果学生和家长的名校情结依然故我,不知道袁部长提出的上述目标能否如期实现。
(作者单位:中科院研究生院)
《科学时报》 (2009-12-17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