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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丙奇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09-3-13 11:24:51
熊丙奇:也谈教育公平与户籍改革
 
最近看到两篇文章,都谈到教育公平与户籍改革问题。《中国青年报》2月26日发表童大焕先生的文章,指出,“若教育有公平则户籍无意义”,他的建议有两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必须取消户籍歧视,一视同仁,来者不拒;高考升学方面,取消“户籍+学籍”双认证制度,在哪里上学,就在哪里高考。《南方都市报》2月28日发表丁东先生的文章,建议现在每年夏季的高考改为几百所国立大学的全国联考,国立大学不是把名额分配到各省市,而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录取。两位先生的思路是一致的,即如果教育公平了,附加在户籍上的“教育福利”剥离了,户籍也就不那么重要了,户籍改革也就减少了阻力。可是,推行教育公平,难道阻力就小吗?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流动儿童的求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为主,童文的建议,也是“一视同仁,来者不拒”。规定简单明了,可落实到现实中,流入地政府的积极性就成了大问题,因为办学是需要经费的,长期靠流入地政府来承担流入学生的教育经费,不具备可持续性。最近政府要求“取消借读费”,在一些地方不就随之变成了“取消借读生”吗?对应这一规定,必须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并对所有学生实行学籍信息管理,让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生,有大致相同的义务教育经费,而且义务教育经费可随学籍走。而做到这一点,必须直面各地既已存在的教育资源严重不均衡问题,下定决心重新构建教育经费投入与保障机制。这一改革进程的难度,由于涉及2亿多学生,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社保,并不相上下。
 
丁先生关于国立大学联考的建议,也同样面临教育投入问题。众所周知,过去10年中,我国绝大多数全国重点大学,都实行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建,作为“回报 ”,这些全国重点大学扩大了在当地的本科招生规模,如果要求这些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平均分配招生名额,或者不特别考虑当地的需求,那么,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投入积极性必受影响。学校的办学经费从何而来?针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改革,必然是打破政府对教育资源的垄断,拓宽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的渠道,由此增强高等学校的自主性。而这一改革,正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难点。
 
除此之外,既得利益者的反对,也是教育公平推进的难题。同样,对于教育质量比较低的地区,又有多少人会支持这一新政策,要知道,历年中存在的“高考移民”,大多是从教育质量高、录取率低的地区,移民到教育质量低、录取率高的地区,这遭到当地老百姓的“痛恨”,全国统一招生,一些教育质量低的地区,可能没有任何人被北大、清华录取。另外,全国统一招生,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不又回到全国一张试卷,所有高中学习同样的学科吗?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需要改革高考集中录取制度,实行高校面向全国的自主招生,在招生中,为体现教育公平和正义,要求高校将考生求学地区、家庭作为多元录取的重要因素,而不仅仅看学业成绩。
 
推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确实可以减少大家对户籍的关注。可是,这一改革的进程,本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与户籍改革所面对的统一社会保障、地方保护、既得利益反对等问题是共同的。寄希望先推进教育公平,然后为户籍改革创造条件的改革思路,无疑将问题导向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谜团——推进我国教育公平的过程,就是打破户籍思维的过程,让教育的投入、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受户籍影响。在笔者看来,两者需要同步推进,直面各种现实阻力与难题。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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