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民良
我国是世界上地域面积广大、区域资源赋存差距较大、区域多样性突出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地区发展十分不平衡的国家。如何在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一直为国内外广泛关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从战略上、全局上提出统筹地区关系、城乡关系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大思路。在新形势下研究中国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时,有必要像“巡道工”一样,对中国区域协调发展若干细节问题进行检查,以便进一步完善促进全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
共同但有差别性的区域增长格局已经形成
多年来,由于实行一系列有利于发挥地方优势的改革开放政策,全国自上而下的发展活力都得到充分调动,各地区都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共同但有差别性的区域增长格局已经形成。在沿海发展战略的推动下,沿海经济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地区的经济得到增强,外资密集地区和民营经济活跃地区的经济增长异乎寻常,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成为带动整个沿海经济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三剑客”,其中深圳由改革开放前的一个小渔村变成具有强大经济影响力的现代化城市。在沿海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东北、中部、西部的各个区域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
在各地经济普遍增长中,地区之间只存在快增长与慢增长之间的差距,甚至是更快增长与快增长之间的差距,而不存在有增长与无增长之间的差距。区域经济增长的突出表现还在于:在沿海地区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业密集带与城市密集带,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速度不断加快,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市场基础不断稳固;由于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不断发挥作用,区域分工与合作不断增强,各地的发展特色进一步显性化与合理化;由于园区能够集约使用资源与要素,有利于分摊各类建设成本的特性逐渐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同。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等成为各地生产要素最密集的区域,伴随各地经济快速增长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由于劳动力城乡间、跨地区流动和多元化就业带来的收入增加,使全国的贫困面有所缩小,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中国以改革开放的政策推动,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反贫困道路。
但也要注意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随着地方政府自主权的增大和不正确政绩观误导,地方机会主义倾向日益增大,已经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重视经济目标实现但不重视环境保护,重视地方财力扩张但忽视民众承受能力,重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设而不重视民生保障,已经带来诸多区域经济矛盾与问题。尤其是房地产行业过度投机,各地居民在收入差距扩大化的基础上,被高房价“再差距化”,成为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格外重视。匈牙利著名经济学家科尔奈不久前指出,中国经济差距的扩大化对经济是不利的,直接违背民众的公平感,也带来严重的社会紧张局面。
房地产行业的畸形发展,不仅冲击18亿亩耕地红线,过度刺激水泥、钢铁等行业的投资需求,导致资源浪费、碳排放被不正常放大与各地区财政对出让土地的过度依赖,还造成房地产行业的造富运动与普通居民的蜗居化同时并存、房地产行业的高利润率与一般工业品在金融危机后竞争加剧利润率下降同时并存、住房闲置严重和普通居民消费能力长期严重透支同时并存的趋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性的重要源头。
事实上,目前经济运行在某种程度上陷入这样的循环怪圈:经济增长需要借助于扩张性公共政策——扩张性公共政策需要扩大财政收入——扩大财政收入需要继续依赖房地产行业的收入——房地产业收入增加需要抬高房地产价格——提高房地产的价格将挤压居民未来的消费需求——居民消费需求不能有效扩大使得经济增长更多地依赖扩张性公共政策。这种失衡运行怪圈如不纠正,将造成各类经济风险不断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的结局。值得关注的争论问题包括,是中央采取“行政手段”“打压”房价还是高房价“打压”社会大众?是城镇化推动房价持续、永远上涨还是高房价加剧城镇保护主义倾向、抬高城镇化建设成本、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是采取暂时性措施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势头还是曲突徙薪防患于未然、积极清除泡沫经济风险?是采取变通性政策与规则暗度陈仓规避调控政策还是完善政策杜绝房地产市场投机卷土重来?不同的判断、反应与态度,正在检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的责任,衡量各地政府公共政策的服务方向,也拷问政府官员、新闻从业者和学界的社会良知。
区域经济是整体经济运行的一个方面,观察区域经济变化离不开对经济制度的分析与研判。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的学者都在思考怎样才能构筑一个更能体现良治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海啸,显示市场经济并非总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没有好的政府治理与市场监管,市场经济制度中的趋利性会带来隐匿信息、投机泛滥等恶果,以扭曲的市场带来资源的错配,使市场经济失衡失范的特性得以张扬和放大。不过,一个经济体最大的问题,不在于经济运行出错,而在于出错后没有纠错能力,以致最终积小错成大错。所以,当奥巴马政府积极清理房地产与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经济乱局,并屡屡把革新之剑指向华尔街时,其纠错能力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相比之下,近期欧洲的市场经济运行却屡屡出错。美国外交学会会长哈斯还因此专门撰文指出,引发希腊债务危机的是它自身的挥霍无度与欧盟的领导不力。的确,世界上两个市场经济最发达经济体的市场运行与调控走向,给人们如何建设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以深刻的启示,也给我们如何协调区域发展提供了借鉴。
构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治理幅员辽阔的国土中积累了无以计数的区域治理经验,也留下像《管子》这样治国理政的鸿篇巨著。在《管子》中,有“民重则君轻、民轻则君重……凡不能调民利者,不可以为大治”、“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的认识,强调要平衡好各级政府财政与民众利益的关系,使民众享受发展之益;有“物适贱,则半力而无予,民事补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的观点,要求各地当政者加强价格管理,物价过高或者过低都会损害民众的利益;有“商贾在朝,则货财上流”、“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的提醒,就是要防范权力资本与商业资本相结合,以政策为基础以高价为杠杆剥夺民众利益的倾向,这样才能“民之所利立之,所害除之,则民人从”,在政策实践上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有“用则者安、不用则者危”、“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的箴言,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在治理区域和管理官员过程中,坚持按照规则治理,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公正无私,才能得到社会大众信服;有“离上、不力、多诈、偷幸,举事不成,应敌不用”的警惕,就是告诉后来者如果投机行为泛滥,不劳而获之风盛行,就会出现诈伪欺骗、离心离德的趋势;有“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令而不行谓之障,禁而不止谓之逆”的告诫,就是指出既要统一政令,不能政出多门,也要自觉贯彻执行政策,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相挑战上级政府的权威性;有“上下不合,虽安必危”、“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的说辞,就是在区域分级治理中,应该切实注重上下关系的协调,既要注意合理的政策干预范围,也要明确不同层级政府的行政权限与管理规范;有“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众”的思路,就是要平衡好贫富地区之间的关系,体现富裕地区对贫困地区的合理援助。这些经验,对今天加强中国的区域治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仍有积极作用。
最近30年中国区域发展的历程证明,中国区域经济所取得的成功,是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的,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基础作用的结果;而中国区域经济社会一旦出现大的问题,往往是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引起政府政策不规范、不及时、不公正造成的,问题往往出在政府层面。因而,为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应该把市场与政府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调动起来,避免在政府与市场两个方面错配资源。尤其应避免因为政府政策扭曲市场,导致市场资源的失衡性、不合理配置。因而,在发挥市场作用方面,应该尊重市场但不放任市场,补充市场但不替代市场。而在发挥政府作用方面,应该制衡政府而不是任由政府,改革政府而不是守望政府。要从国家至上、人民最大的角度看待与认识中国的区域问题,积极构建起有利于区域协调的机制与政策。
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首先应该承认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下,生产要素追逐其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向城市化、工业化和发达地区集中,会在相当长时期维持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局面甚至继续扩大这种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维持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因而应以要素的自由流动、自由集聚作为实现区域增长的主导方向。但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中,也会出现与市场集中方向相反的扩散作用。在区域经济发展初期,会以集聚作用为主导;在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扩散作用可以大于集中作用。按照国外一些学者的认识,在长期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受市场作用引导,区域经济会出现生产要素拉锯式往复运动的趋势(Seesaw movement)。但就中国区域经济基础与自然基础看,不平衡性不仅有经济方面的成因,也有自然环境方面的成因。因此,政府可以借助政策手段对于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性进行干预,但中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可能会长期存在,难以消失。在协调区域发展中,政府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自然规律,实行科学调控下的不平衡区域发展战略。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主要表现在:调控范围集中化,政府调控政策更加关注潜在发展区域和问题区域;调控手段集约化,更加注重运用财政税收、货币政策、规制政策调控区域发展;调控方式透明化,应在规范政府行为、界定政府权限范围基础上充分披露政府信息和加强对政策运行的监管;调控方式合理化,应该在深化政府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形成机制的改革,完善政策出台程序,提高政策形成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实施政府科学调控下的不平衡发展战略主要表现在:在工业化中,以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跨地区向沿海集中并推动沿海地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主导方向,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和促进中部崛起对地区差距加以干预;在城镇化中,以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的集中为主要方向,以新农村建设对城乡差距扩大加以干预;在市场化中,以解放被政策和体制束缚的技术、资本、劳动力,促进要素的跨地区流动为主要方向,以对要素流动中的弱势群体如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农民工、贫困人口和环境恶化的受害者进行区域性援助和补偿作为政策干预方向;在现代化中,以地理位置较好、资本、技术、劳动力集聚的优势区域率先发展、加快发展为主导方向,以对老少边穷地区等问题区域的援助支持为政策干预方向。
把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
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包括结构性改革、机制性改革与政府引导资源配置以实现特定发展目标的改革,都有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结合起来的必要。结构性改革既包括构建大部门体制,缩小政府部门的管理维度;也包括精简政府环节,缩短政府部门的管理层级;还包括在横向上针对大国地域空间增设新的管理单元,以加强行政区域的精致化管理和减少因距离过远而带来的管理成本。在结构性改革方面,可考虑进一步推动大部门体制改革。近年来,个别政府部门为部分利益团体服务的倾向日益明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再次建议中央政府裁汰不能有效体现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职能部门,并把其有限的服务职能并入其他政府部门。在机制性改革方面,应自上而下地要求所有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遵守政府管理规范和行政纪律,并严格按照政策管理程序与规范“治吏”,公开透明地依法行政;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地方层次还包括进一步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这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加以明确。省以下的县与乡镇,随着人口向城市流动和跨地区流动,县与乡镇两级行政机构服务人口已经有所下降,可以在时机成熟时推动以合并方式进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调整行政区划的改革已进行多年,有必要继续推进。钱穆先生在其所谓“山河巨变、世风浑浊”时期撰写的文章——《变更省区制度私议》中,简述了将省区分化缩小的设想。其提出的建设百数十省乃至二百省的主张虽不切实际,但适度修改行省分区制的思路有其合理性。目前一些省区面积过大,管理与运行成本高昂、效率低下。新疆地域面积16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6,带来沉重的行政管理成本。如果能够对这样的行政区划大为小、分区治理,管理运行效率会大为提高。
与此同时,可进一步推动自下而上的改革。在地方政府政策规范形成、民众利益合理表达、增强地方政府行权制衡、约束地方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制约形象工程出现、打破区域分割格局推动一体化发展、规范官员政绩考核等方面,都有加强体制机制改革的必要。十七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任务,也可以在地方层面加以推动。在设立的各类地方性改革试验区中,应在保护地方改革积极性、总结地方改革经验、均衡配置激励约束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建议规范改革试验区设置的论证程序,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并对各类改革试验区设置一定年限。
在改革试验到期后或者改革模式被广泛推开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试验区或者转而开展新的改革试验。不能在改革模式已经在试验基础上普遍推广的情况下,改革试验区还长期保持下去。一些地方在争取到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权利后,提出要配置以综合配套改革“试错权”。应该说,经济学领域的试错(Trial-and-error)概念本来与改革联系在一起。维基百科对“试错”的概念作如下解释:试错“是解决问题、获得知识的常用办法”。解决问题获得知识的改革本身就带有试错性质。赋予改革试验的权利,就等于赋予试错的权利。可见,在争取到改革试验区基础上再争取所谓“试错权”是语义重复,画蛇添足;从实践上看,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期阶段,一些沿海省份在改革中先行一步,“杀出血路”,都是在没有获得中央明确赋予“试错权”基础上自主探索的结果。按照权责平衡的原则,争取到改革开放试验的权利,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试错”责任。假如一开始就界定地方的“试错权”,对地方改革试验中可能出现错误加以免责的话,易于导致地方对改革试验存在积极性但对改革试验的风险不愿承担责任的逆向选择,反而不利于改革的有效推进。正是因为地方政府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就需要地方政府规范改革方案的出台方式与程序,加强对改革方案的科学研究、科学论证与科学决策,公开改革试验的内容和争取吸收更广泛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体制改革方案,这样才能减少改革风险,避免改革出错的可能性。
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管理关系
近年来区域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中央对地方政府行为干预不够,致使一些地方偏差的政绩观得不到纠正,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未来应确定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职权范围,科学配置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建立起合理分工、协调统一的纵向管理体制。既要健全人大常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政策审查、政策报告制度,通过政策制定、评价与执行环节的分离,构筑起防范政策腐败的安全网;也要规范不同层级政府的管理,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政策互动与协调制度。
在中央层面上,应该完善重大政策与规划的形成机制,规范和约束政府与其所属部门之间的关系,约束各部门的权力行使,防范政出多门、政令不一的现象,在建设效率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中,建设具有高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政府,以便在政策与规划形成环节防范部门利益冲击全局利益和损害社会大众利益的倾向,尤其是防范利益集团冲击政府部门的决策;中央政府要加强政策出台前可行性的研究,使政策实施更具针对性、时效性与合理性。凡涉及到全国性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收入再分配、资源环境保护和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加强中央政府的管理权威,切实维护中央政府的管理权、监督权与宏观调控权。应健全全国统一的市场,制止区域封锁、促进正常的市场竞争;完善对地方政府主要官员的考核、评估与奖惩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监督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与实施;在对地方政府考核中,除了绝对和相对经济指标外,应把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房价收入比等民生指标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范围。
与此同时,在不抵触全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也要尊重地方政府的自主发展权,促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推动本地协调发展的责任。在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时,必须分析国家援助政策的实施效果,并对援助政策的机制不断加以完善与改进。近年来一些省区包括个别民族地区社会矛盾一再发生,已经影响到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疆、西藏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使中央的援助性政策有足够的穿透力惠及底层民众?怎样发挥区域资源丰富的优势形成科学发展思路以加快培育地方的内生发展能力?
在规范中央与地方管理关系中,应改革并完善区域规划的形成与审核机制。一定时期内,中央对地方规划进行审核是必要的。但从长远看,省市政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由中央政府审核批准,但年度规划却由地方人大批准的分离现象,还是存在明显弊端,突出表现在:1.权属划分不清晰。假如规划本身存在错误,谁来承担责任不易确定。除此而外,还带来年度规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困难。2.审核信息的不对称。通常,上级部门很难有充足的信息判断下级的规划是否得当与合理,而下级规划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隐匿信息和抬高目标的现象。一旦地方规划中的错误在上级政府审核中没有发现,等同于上级为下级的规划错误背书。3.易于导致资源的垂直性配置。资源较多地依赖纵向配置,可能会带来区域之间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影响到横向的竞争效率。建议在分层管理模式下,规划的组织制定与审核功能主要在同级政府与人大之间展开;中央政府制定区域规划的规则和标准;中央政府组织制定全国规划、国内跨省市规划、同类型(比如老少边穷、资源枯竭型城市、水资源短缺城市、环境污染类城市)区域发展规划,并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对地方规划存在可能冲击全国一体化发展、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忽视民生与环境保护倾向的内容,保持必要的干预空间;地方政府组织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各类规划制定都需要考虑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必须征求利益相关者(被征地农民、被迁移工厂的工人等)等意见,使最终形成的规划成为体现社会“最大公约数”的规划,也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和能够顺利实施的规划,而不是存在引发野蛮拆迁和加剧利益配置失衡程度的规划。
即使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调控工具与手段十分完善的国家,市场投机依然是影响持续稳定发展的大敌。对于我们这样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国家来说,如果不对房地产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扭曲现象加以防范,就可能导致大规模的市场风险和民众在改革开放中所获利益的缩水。住房不可移动、需要占用土地,且土地一旦变更为住宅就很难改作他用,这都决定了对住房市场的管理不同于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市场的管理。在有限耕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硬约束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绝不应该是自由放任的市场,而是有管制、有调控的市场,不能放任房地产业无序投机冲击各地的科学发展大局。此次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力挽狂澜,拨乱反正,采取积极措施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无序投机,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拥护。各地政府应切实尊重党中央、国务院的调控权威, 积极贯彻施行房地产新政。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的调控政策只涉及金融政策,还缺乏税收政策的有效支持。问题在于,金融政策可变性与弹性较大,不像税收政策相对稳定;而且金融政策的波及面大,影响较广,不如针对具体行业的税收政策专有性强,波及面小。因而,应该考虑未来逐步把政策调控重心由以金融政策调控为主转向以税收政策为主的方向,一劳永逸地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并且通过强化政府援助政策,推进居住公平,使房地产回归正常运行状态。
1.对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适度微调。全球经济复苏需要全球拉动,不能依赖于人均收入还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拉动。可在全球经济出现复苏趋势而我国沿海已出现招工难信号时,适度降低出口退税率以减少财政支出,鼓励企业提高国际市场上的产品售价,鼓励企业从依赖价格竞争转向更多依赖质量、品牌、设计方面的竞争;对各地申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剔除那些与地方发展能力与潜力不相符合的项目(比如,超过城市规模修建地铁、机场等);积极压缩政府公务开支。
2.改革现有的土地财政税收制度。把土地出让收入纳入规范化的财政收入范围,并实现中央与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共享;促使地方政府重视以发展实业培育和扩大财政收入来源;近期中央财税部门按照财权与事权合理配置原则,加大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下一阶段可以适度调整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率。
3.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各地土地出让过程的监控,以维持正常的土地出让速度。
4.加强税收调控力度,重视消费环节的税收征管。目前,我国每年消耗的水泥是世界上水泥产量的40%,消耗的钢铁是世界钢铁产量的35%,而大量的钢铁、水泥被用于公共与私人建筑,其中部分建筑却闲置性地沉淀下来。空置建筑物不仅生成中国最大的能源浪费,是节能减排最明显的政策空白地带,也是中国粗放型消费模式的代表。这种违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消费模式,应该通过税收政策调整加以纠正。可针对住房保有环节征收累进性的房产税,提高对豪宅的征税税率;在房产交易环节征收房产增值税;甚至可以考虑对空置住房开征碳税,在打击房地产行业投机行为的同时促进节能减排。
5.开征遗产税等税收,作为地方政府税收的补充。
6.加大保障性用房建设力度,尤其是重视廉租房建设。
7.把房产价格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地方房价过高、普通百姓穷数十年收入节衣缩食也买不起住房,与错误的政绩观有关。可定期公布全国各地房价收入比例,从房价收入比低的区域优先选拔提升干部。
8.加快立法进程,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无序投机。
9.开展房地产普查,摸清房地产空置闲置的基本状况。
10.在加强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同时,积极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不受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
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都市连绵带与城市群
在全球城镇化水平提高的过程中,大都市连绵带与城市群的快速扩张是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趋势。1950年全球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约50个,1982年达到278个,1992年达到230个,2008年达到420个。在两代人的时间里,墨西哥城从1950年的310万人增长到1999年的1790万,圣保罗从280万增加到1750万,首尔从100万人增加到1000万人。1975年,全世界仅有纽约、东京和墨西哥城3个人口超过千万的超级大城市,目前已经有20多个,全球排名前25位的超大城市承载了全球一半的财富创造。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全球城市人口的比例将超过75%。与此同时,未来全球最大的40个超级大都市区仅占地球极少的面积,却有18%的人口在其中生活,这些人将参与全球66%的经济活动和大约85%的技术革新。
由于我国人口数量众多但土地面积有限,城镇化推进中的大城市化不可避免。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空间上的扩展,大都市连绵带和城市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将越来越大。这里,我们将城市群定义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由分散型的城市集合体或者具有单核心城市的城市集聚体,而将一定区域范围具有多核心的城市化区域或者城市空间连续分布缺乏明显核心的城市化区域称之为大都市连绵带。以上述定义区分,我国下述一些区域已经形成或者正在形成大都市连绵带:包括广州、深圳、香港、珠海、澳门等城市在内的珠江三角洲,包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城市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包括北京、天津、唐山、滨海新区、廊坊、曹妃甸在内的京津冀核心区,包括沈阳、鞍山、本溪、抚顺、大连在内的辽宁中南部地区,包括成都、绵阳、重庆、德阳等在内的成渝地区。
最新的《世界城市状况报告》指出,世界各地的超级大都会正渐渐汇聚结合成更大的“超级都市区”,而由香港、深圳和广州组成的珠江口区域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超级都市区,其辐射人口达到1.2亿。而在另外一些区域,城市的集聚则以城市群的形式出现。如以长沙为核心的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以武汉为核心,包括黄冈、咸宁等在内的江汉城市群,以西安为核心,包括宝鸡、咸阳、铜川等在内的关中城市群。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表达了在工业化与城镇化中,生产要素集聚与扩散、产业结构变动与升级、经济活动延伸与规模扩张的空间变化过程。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在工业化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能够吸引各类资本和技术;在城市化中占有重要地位,能够吸引劳动力不断进入。顺应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的发展规律,引导生产要素的有序集中和扩散,积极解决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发展中的瓶颈因素,可以有效推动区域经济增长。
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不断扩张的条件是,城市之间具有良好的经济联系,生产要素能够跨城市流动,高等级的城市和低等级的城市并行不悖地协同发挥作用。高等级的城市能够集中技术密集和代表知识经济水平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含量高的先进制造业、金融业等类产业,集中一些跨国公司和国内有影响大型企业的总部,其辐射范围广泛;而低等级城市的产业相对集中于专业化特色明显、技术成熟的加工工业、原料工业,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加强不同等级城市之间的联系,共建基础设施,打破区域封锁,促进道路、电信、金融、物流等在各个城市间的互联互通,驱动各类资源与要素按照市场规律超越城市边界无障碍地流动与重组,能够增进城市群和大都市连绵带的分工效率与规模效益,构筑高中低等级城市组成的城市共同体,强化城市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关系,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提高大都市连绵带和城市群的影响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罗姆等人曾提出,在大都市发展过程中,应该重视城市政府的运转效率及在解决公平服务、分摊成本和社会问题的能力。在我国城市群与大都市连绵带发展过程中,应该按照紧凑型、垂直型、高密度的方式严格建设管理。紧凑型意味着建筑物相对紧密,单位土地面积的建筑物密集分布;垂直型意味着建筑方式向高空发展,争取以三维立体的空间缓解人口与土地的矛盾;高密度意味着大量城市建设应该容纳足够的产出密度与人口密度,大容量的公共交通能够替代占地多浪费严重的私人交通。通过合理规划与规范化管理,使大都市连绵带与城市群的运转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科学时报》 (2010-6-22 A3 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