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 医药健康 基础科学 工程技术 信息科学 资源环境 前沿交叉 政策管理
 
作者:陈欢欢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3-11 8:31:45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
取消行政级别 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一方面,数以百万计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技能型人才却极度缺乏。这种困境只有依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来解决。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我国职业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在增加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等硬实力建设方面,但软实力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突显:办学思想功利化,对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不足,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难以持续;素质教育亟待加强;在人才培养中把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分隔;职业教育的国家级政策咨询平台及其工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职业院校缺乏办学自主权,能动性不足;缺乏一批具有强烈使命感、引领中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的职业教育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但职业教育软硬实力建设的不协调,正成为制约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就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尊重学生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对教育规律、职业规律、产业规律、社会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融合研究,在职业教育相应评估和示范学校的建设中增加内涵建设指标的权重。
 
第二,树立面向职业教育的素质教育观。改革职业教育中德育课程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将国学教育和义工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提升职业教育人才的人文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应具体政策。将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列入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并纳入职业院校评估指标体系。同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学的融合,大力开展创业实训教育,对职业院校建设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及相应实训平台给予财政扶持。
 
第四,重视职业教育的国家智库建设。该智库主要为中央政府开展职业教育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提供服务。建议依托全国性职业教育人民团体建设职业教育国家智库,尽快组建中国职业教育研究院。
 
第五,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学校法》,通过立法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分工,给予职业院校相应的自主招生权、专业设置权,提高它们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性。
 
第六,营造培育职业教育家的大环境。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职业学校行政级别,改革职业学校的人事政策、薪酬制度,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者的待遇,让教师安心教书,让管理者精心办学。
 
(本报记者 陈欢欢/采访整理)
 
《科学时报》 (2010-3-11 A1 要闻)
发E-mail给: 
    
| 打印 | 评论 | 论坛 | 博客 |

小字号

中字号

大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