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长安
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平抑居高不下的房价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成了众多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这不仅是目前公众呼声最高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如何使国民经济重新走上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表面来看,尽管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仍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从原因上分析,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包括:户籍分割形成的城乡差距、行业不同特别是垄断形成的行业差距、地区分布形成的地区差距以及个人禀赋特征差异形成的个体特征差距等。此外,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劳动者之间的家庭财富差异也是导致贫富悬殊的隐性因素。有研究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城镇家庭2008年年均税后总收入接近7万元,为68875元,家庭净财富超过60万元,为607802元。在我国家庭资产构成中,房产是最主要的资产,占63%,而现金、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比大约只有15%,其他资产约占22%。这表明,房产价值的多少几乎成了决定一个家庭财富多寡的关键因素。
相比之下,农村居民的房产价值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其原因就在于农民的房产不能上市交易。准确地说,农村居民的房产不属于“商品”,因而没有相对应的市场“价值”。除了潜在的租金外,还能表现其价值的就是可能的拆迁补偿费。但即使是“幸运”地碰上了建设征地,农民得到的拆迁补偿费也往往低于其价值。由于房地产价格的不断飙升,加剧了一些部门对农民的征地步伐,导致了至少4000万名失地农民。而有关研究的估算表明,目前农村集体及农民所得到的农地征用价格大概为出让价格的1/10,而农地出让价格又大概是农地市场价格的1/5,每年全国被征地农民相当于放弃了至少30万亿元土地财产权的收入。
有一种观点认为,房价上涨有利于居民家庭资产的增值,是提高居民收入的一种方式。其实这是一种十分片面的观点。因为对有产者来说,如果房子是自住型的,那么这种房子依然不属于商品房的范畴。因此,房价上涨只对拥有多套住房进行“炒房”和从事房地产投资的人有利。其结果是,在我国的财富排行榜上,房地产行业往往是“英雄辈出”。比如在胡润发布的2009年度“百富榜”上,在排名前10位的富豪中从事房地产业及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富豪(或家族)就多达8位,房地产业成了制造富豪的强大源头。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就是,大量的普通工薪阶层为了购买房产变成了负债累累的“房奴”,这些“房奴”不但透支了自己数十年的收入,而且还不得不占用部分亲戚朋友的财富。
不仅如此,高房价还会阻碍城市化的进程,扩大城市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国内外大量的文献证明,城市化是一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而且也是提高移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但城市高居不下的房地产价格,必然会对农村移民产生强大的挤压作用。高房价除了大大增加移民在城市的居住成本之外,还会将大量移民从城市中心“驱逐”到城市边缘,形成一个个“移民村”乃至“贫民窟”。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中心城市当中,已经出现了大量“蚁族”式的外来移民居住点,这些居住聚集区不仅远离城市中心,而且环境恶劣,极易成为社会治安的盲点。而一些房产拥有者除了靠炒卖房产攫取大量财富外,还可以通过出租房产变成“食利者阶层”,坐享房价上涨带来的暴利。
目前,中国正处在房价高涨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双重压力之下,正好可以考虑将降低房价和改善收入分配状况联系起来,加快农地流转改革的步伐,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土地的增值收益,同时运用多种措施切实降低城市房价水平,加快保障房建设力度,并将农村移民纳入住房保障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平抑房价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双重目的。
《科学时报》 (2010-3-10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