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盛连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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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符合教育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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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盛连喜
要做到“治学者优先”,学校各级领导和员工就必须自觉把服务于治学者作为工作基本理念。
●“治学者优先”,就是指学校各级领导和员工自觉把服务于治学者作为工作基本理念;在学校管理的决策上尊重治学者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在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治学者的工作和学习需求;在利益分配上优先关注对治学者的激励。
□本报记者 石明山
进入新世纪以来,东北师范大学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基本内容,积极而大胆地改革创新,努力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形成了“体制顺畅、机制有效、民主有序、发展强劲”的良好局面,为学校连续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颇为有效的制度支撑。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记者就探索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规律的现代大学制度,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推进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实现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的转变的议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盛连喜。
现代大学应是“四个统一”的集合体
盛连喜首先提出,加快大学制度建设是我国高校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
盛连喜认为,大学制度是大学的伴生者,是随着大学的发展而发展的。纵观世界各国的大学发展历程,无论是古典大学、中世纪大学还是近现代大学,不断完善其自身的制度体系始终是其管理者不能忽视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内外诸多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其发展历程中都曾有过受困于落后制度的历史苦恼,这些学校也无一例外地都是在大力改革了这些落后的制度模式后才获得长足发展的。而且,所有大学的制度建设或称之为制度创新主要都遵循着两个基本原则,一是遵循教育规律和本校的办学理念,二是体现国家的意志和时代特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内外的大学发展历史,也是大学制度不断变革、创新和完善的历史。
盛连喜说,许多学者认为,现代大学在本质上应该是“四个统一”的集合体,即传授知识与发展知识的统一、追求知识与探索真理的统一、科学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统一、服务社会与社会责任的统一。这表明,现代大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开放性和自主适应性等特点。因此,大学的各类制度建设必须体现和有利于这“四个统一”的实现。然而,大学制度又总是与特定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大学的制度建设既有相同之处,都需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本校的办学理念,又要符合本国的国情和时代的特征,尤其是后者,对于制度建设的成败具有重要意义。
盛连喜认为,对于如何在实践中积极推进大学制度建设进程,诸如如何切实有效地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而又不重走“以党代政”的老路;如何遏制行政化的蔓延,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的相对分离,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如何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组建学术团队而又能实现人才的有序的流动;如何更好地发挥师生参与学校事务的管理,而又使得各项决策快速有效;如何实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充分地发挥大学服务于经济社会的整体功能等等,必须结合实际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创新,同时,还要认真借鉴世界各国在大学制度建设中所积累的经验。只有如此,才能使我们建立的大学制度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显著的时代特征,又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和大学的本质要求。
大胆突出“治学者优先”理念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认真审视东北师范大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工作实践,盛连喜认为,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教育规律的大学制度体系,实现运行机制的创新,就要更大胆地突出“治学者优先”这一核心理念。
盛连喜说,“治学者优先”,就是指学校各级领导和员工自觉把服务于治学者作为工作基本理念;在学校管理的决策上尊重治学者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在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治学者的工作和学习需求;在利益分配上优先关注对治学者的激励。
围绕建立健全“治学者优先”的制度环境,盛连喜提出,高等学校主要做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教授治学”的保障制度。自2000年以来,东北师大逐渐形成了层次鲜明、分工明确的“教授治学”制度。就层次性和职能而言,在学校层面,调整了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扩大其学术决策权力,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都不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以便更好地保证学术权力的相对独立。在学院层面,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负责制”,教授委员会的成员由学科带头人组成,其权力包括讨论、确定学院发展规划,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等。从制度上切实保证教授发挥好“抓学科”、“带学术”、“管教学”和“正学风”的作用。
第二,提供“治学者”治学的舞台,构建优秀人才成长的制度体系。近年来,东北师大从实际出发,明确了“积极引进与培养并举,以培养为主”的人才队伍建设原则,加大了为治学者提供条件保障的力度。学校自筹近亿元,提前启动“211工程”三期建设。加大了对青年教师的扶持力度,学校拨出大额的专项经费,对遴选为“东师青年学者”的青年教师提供科研经费和开展国内外合作研究等学术活动的支持,使其尽快成为能与国际知名学者对话交流的学术骨干。
第三,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开放办学”的保障机制。加强“民主管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实现学校的整体和谐,更重要的是以进一步开放的胆识和魄力推进学校的科学发展。基于这样的思考,东北师大决定成立“东北师范大学发展委员会”,汇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助推学校的科学发展,在更大空间尺度上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四,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废、改、立”环节,东北师大进一步提出了机关工作由服务向服务与指导并举提升转变的新要求,在制度完善的过程中,弱化机关“管”的意识,强化机关的服务和指导作用。
《科学时报》 (2010-3-9 B4 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