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同时指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生力军,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国家创新战略目标的提出赋予了高新技术企业新的历史使命。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配合落实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提升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升级发展,科技部在总结以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出台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距离“新办法”出台已经有近两年的时间了。2009年,北京市共认定9批259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截至目前,北京市保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累计达到5225家,占全国总数的22%,居全国首位。
据统计,此项政策可为企业减税逾30亿元,对减轻科技型企业的资金压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提升规模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2010年,据北京市科委的消息,今年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将以海淀区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力争海淀区内新增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以上,北京市新增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8000家以上,支持更多具有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新办法”激发创业热情
十几年来,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对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科技部部长万钢称高新技术企业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生力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锋队”。
近年来,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在国际竞争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我国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受到外部关键技术封锁和自身创新能力不足的双重制约,企业普遍面临着低端锁定困局。而且,当前我国发展受到了资源昂贵、能源紧缺、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制约,市场也在呼唤节能环保的新产品,要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更新换代。万钢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强调生产能力的增长而忽视创新能力建设,那么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停留在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市场开拓受到制约,企业发展也将受到限制。
出台“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指引下,通过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新税制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同时,要通过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把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新办法”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新办法”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认定标准规范统一,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三、建立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四、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
“新办法”的推出,是实现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配合落实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必然要求。通过新的“新办法”,对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万钢相信,通过“新办法”的颁布,将会进一步激发我国企业的创新热情,一个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的新时代即将到来。
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据北京市科委给海淀区政府的函件内容要求,2010年积极开展海淀行政区划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宣传、培训,认定申报受理及辅导服务,认定评审、复审、复核的辅助服务,以及其他相关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的辅助工作。同时,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一要尽快确定专门机构,配备人员和必要条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辖区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辅助工作;二要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挑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尽快将评审结果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经认定小组对评审结果认定后,按现有渠道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
据悉,北京市科委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认定办公室报送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统计信息。2008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于2010年1月31日之前将年度备案信息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交送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科委或中关村各所在园区管委会,由各区县科委和所在园区管委会统一报送到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具备相应的条件但材料准备尚不周全的企业是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主力军,必将成为各中介机构争相追捧的对象。而对于经营不善或者符合条件但处在观望阶段的企业,一些专家则认为:“政策刚制定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比如说5年独占许可,将来的要求可能会有一些变化,是取消还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目前还不一定,但是,主体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政策越完善就说明要求越来越严格了。因此,满足条件的企业最好趁早申请。”
具体落实申报服务
2009年1月,国务院明确赋予中关村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地位,并提出,要将中关村科技园区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同年2月12日,海淀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决定指出,海淀区政府统筹各项经济发展资金,每年安排总规模不少于8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技术和产品创新、产业升级、融资环境改善、产学研平台搭建、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系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对创新技术和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对具有特殊性或唯一性的高新技术产品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采购等等。
海淀园工作人员表示,海淀园将和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和海淀区科技中介协会一起,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具体分为两个部分:对尚未申请的企业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组织材料,尽量能达到申请的要求;对已经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年审和复审的要求对其进行指导和规范。
科技中介协会陈鹏介绍,北京科技中介协会已经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商量,2月份,全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计划出炉。而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老师郑伟表示,今年以来,中心已经邀请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的专家做了两次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后期维护的培训了。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这样的培训将会更多。
《科学时报》 (2010-3-6 A1 中关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