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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10-17 22:0:5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2011年度申请指南
 
为了鼓励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于2009年设立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截至目前,已经资助120位外国青年学者来华开展研究工作,其中2010年度共资助80位学者来华,资助经费达1510万元。
 
2011年度,该基金继续采取由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两部委分别推荐、获推荐个人填报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实施。
 
根据《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受理时间
 
2011年度将安排两次项目受理,分别在上半年、下半年进行。推荐、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次受理:2011年1月31日,部委推荐截止;
 
2011年3月15日,获推荐个人填报截止。
 
第二次受理:2011年6月30日,部委推荐截止;
 
2011年8月15日,获推荐个人填报截止。
 
资助期限、强度及限项要求
 
资助期限为半年或一年。2011年度批准的项目资助期如下:半年期项目资助期为2011年7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第一次受理)或2012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第二次受理);一年期项目资助期为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第一次受理)或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第二次受理)。
 
资助强度为10万元人民币(半年期),2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
 
申请人同期只能承担一项该项基金。
 
推荐与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先与国内有关单位联系并落实依托单位、国内合作者之后,填写推荐申请书,依托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向中国科学院或教育部提出申请。国内合作者应为学术专家,并且了解科学基金有关管理规定,有义务对申请人在项目申请、项目实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助。
 
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分别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形成向基金委推荐的项目。基金委根据《实施方案》审核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提交的推荐项目。基金委对审核通过的推荐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并通知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根据通过的推荐项目清单,分别通知申请人所属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通知申请人填报正式申请书。
 
申请书填报要求
 
依托单位使用外方青年学者完整和规范的姓名(Firstname Middlename Surname,如无Middlename,可不填写)为申请人申请登录科学基金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申请人在线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填写正式申请书时,必须使用完整和规范的姓名。申请人应在2011年2月1日~3月15日(第一次受理)或2011年7月1日~8月15日(第二次受理)期间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和提交申请书。本通告所要求的材料的电子版需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起在线提交。之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签字后送交依托单位。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
 
依托单位登录ISIS系统对申请项目予以确认,并将两套纸质版申请材料完成签章手续后,于上述第一条中规定的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报送基金委(以邮戳为准)。
 
依托单位应与申请人保持密切联系,在筹划研究课题、办理申请手续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和帮助,保证项目申请和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一)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协议中必须包括来华期限、生活费用保障、工作条件保障以及知识产权处理等方面的约定。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必须涵盖本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二)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不得以其他材料或证明代替。
 
(三)两封推荐信。至少一封来自中国内地以外的学者。
 
(四)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
 
(五)申请人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材料。
 
其中前四项为必须提供的附件材料,不得缺失。
 
受理部门
 
本基金受理申请部门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
 
《科学时报》 (2010-10-18 A4 科学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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