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 医药健康 基础科学 工程技术 信息科学 资源环境 前沿交叉 政策管理
 
作者:黄道京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12-31 22:8:31
贪官出书之隐情
 
□黄道京
 
近年来,有关犯事贪官出书的新闻屡见报端,最近的例子,就是以在会场抽天价香烟、戴天价手表曝光后受到追查从而牵出贪腐罪行的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他在被判11年徒刑入狱后称,正在写一部“官场小说”。其实,不仅获罪后的贪官写书,更有犯事前的贪官出书,其情其景颇值得推敲玩味。
 
实例一:原四川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高勇,37岁即担任正厅级领导,在涉案受审期间,经司法机关查证,他在10多年间发表论文317篇,参编书17部,撰著书5部,还完成研究课题44项。据此可以看出:高勇以每月3篇论文,每年7部(项)书稿或研究课题的速度从事编著和研究。
 
实例二:原山西临汾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月喜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指使他人套用书号,非法出版个人及其亲友编著的图书16种共8万册,并销售本人及女儿的非法图书1万多册,从中获利达43万多元。由本应打击非法出版的领导者成为促使非法出版物出笼的策划者,可见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之大,甚至超过了专事非法出版的无良书商。
 
应该说,犯事前的贪官出书,无非是或为名或为利。可获罪后的官员出书又不同了,他们判刑入狱失去了手中的权力,无从“以权谋私”,那他们积极写书谋求出书又是为哪般呢?
 
揣度贪官喜欢在狱中写书出书的缘由,无外乎一是客观上狱中有相当时间可以思考问题,甚至有条件动笔写作。二是因罪获刑对贪官来说,也是人生重大转折,主观上足以促使他们反思一切,包括过去的所作所为;三是贪官大多有相当的专业知识或文化水平,有写作出书的基础。更重要的,恐怕也是贪官最普遍的心理,就是想凭借出书引起政府或社会的关注,以期达到减刑的目的。说来以戴罪之身在狱中写作之事,古今中外不绝于史。君不见,古代的司马迁就是在囹圄之中发奋著书,才写成千古名著《史记》的;当代诗人、作家胡风也在蒙冤狱中时,创作了大量的旧体诗歌,因当时无纸笔可记写,他便强在脑中默记,出狱后又一一回忆,继续写出,以致因此损害了大脑神经(笔者曾策划组织编审《胡风狱中诗草》一书,故对个中景况略知一二)。当然,这些历史伟人和文化巨匠的写作目的与自身境况,与今日的贪官写书不可同日而语。司马迁、胡风是蒙冤受屈,而今日贪官则是罪有应得。所以说,他们这两种不同情况的写书或出书,对于社会的贡献与教育乃至世人对他们的认同根本是不一样的。
 
话又说回来,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贪官写书出书的事呢?愚以为,如果贪官确实在认真悔过的前提下写书,反思自己所犯罪行错误,做反面教材为社会提供反腐的前车之鉴,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聊有可取之处;如果贪官确为某一学术领域专家,在狱中继续研究写作发挥“余热”,其著述结果或可有益于社会经济发展,则应予以鼓励;如果贪官确实“才华横溢”,本人在狱中或创作或研究,只要其成果为社会承认,作品达到出版水平,出书则无不可,只当一件无关紧要的平常之事可也。至于传闻如周久耕等人写书那样的消息,世人则不必认真对待,可拭目以待并一笑了之。但如果在狱贪官真地想用写书出书谋求减刑,那有关方面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认真审查、推敲、斟酌。除非贪官著述成果对社会有重大贡献,减刑之事则不可轻易造次。否则,就会像有人评论的那样:如果贪官群起效尤而写作出书,那可能贪官出狱也快,世人出书更难!但愿此言不会成为现实。
 
(作者为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文化战略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科学时报》 (2010-1-1 A4 周末评论)
发E-mail给:      
打印 | 评论 | 论坛 | 博客

小字号

中字号

大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