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6日讯(记者余平凡 祝魏玮)3月1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在京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湖北省省委书记罗清泉,副书记、省长李鸿忠以及湖北省政府和中科院机关的有关领导出席签字仪式。湖北省副省长郭生练、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在协议书上签字,签字仪式由中科院副院长阴和俊主持。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已有的良好合作基础上,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同创新的原则,根据双方需求和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全面科技合作,为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科院武汉分院院长朱耀仲在介绍2001年湖北省、中科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以来的工作情况时表示,几年来,中科院与湖北省共同建设了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等40余个科技研发机构,为我国新生疾病、光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原始科学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积极承担了省、市重大科技任务,在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以及现代农业技术等方面,为地区发展解决了相关技术问题。围绕湖北省在区域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开展科技咨询,并在人才培训和公共素质教育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罗清泉在发言中表示,与中科院的合作是湖北省的一件大事,对湖北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湖北省实现“中部崛起”,推进“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必须依靠科技的支撑,形成科技、经济有机结合的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将高度重视与中科院的合作,推动院省合作向纵深发展。
路甬祥首先对湖北省多年来对中科院武汉分院发展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湖北省是工业大省更是科教大省,是“中部崛起”的高地,加强中科院与湖北省的合作具有全局性和指导性。
路甬祥指出,中科院和湖北省的科技合作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不能满足于已有的成果,要继续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武汉分院要做好中科院各研究机构和湖北省合作的纽带,发挥中科院集体的力量,推动各院所在湖北省建立创新单元,转移转化科研成果,将院省合作提升到新的发展阶段。还要探索院省合作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促进中科院的科学家创新群体和湖北省的企业家创新群体紧密结合,促进人才、科技优势和地方产业优势的结合,形成规模生产力,为区域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