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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爽 董子凡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3-17 1:25:59
能源机构改革:可再生能源发展迎来机遇
 
3月11日下午3点,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指出要加强能源管理机构的改革。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3月15日,大会批准通过了这个方案。至此,对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将实行大部制的诸多猜测终于尘埃落定。
 
解读能源局行政实质
 
能源管理部门并没有实行大部制出乎众多人意料。中国人民大学公关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在接受采访时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作了如下解读:
 
首先,目前的格局应该说比原来的能源司要强。现在把原由国防科工委管理核电的机构都合并在一起,如果根据过去的能源部的模式走的话又回到计划经济了。但是如果按目前的方式走,走的是一个行业管理、产业政策模式的话,作为一个发改委托管的国家局,基本上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其次,很多事不是说是一个局的成立就能解决的,最后需要一个能源管理委员会超部级的协调机构来帮助它解决能源方面的问题。作为协调机构,代表能源局去协调各个部门,这个格局是很好的。
 
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
 
是先有行业还是先有政策?
 
面对国家能源问题的严峻形势,有关人士表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管理力度迫在眉睫,更多的有识之士更是希望这次机构改革能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更有效、更健康、更快速的发展。
 
以风能为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来,这两年我国的风能产业从小规模缓慢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高速扩张的时期,到2007年风电总装机量达到330万千瓦,比之前二十年的总和还要多。国家也为发展风电设立了专项基金,在政策上还是很重视的。到2020年,风能将在全国能源利用总量中占到3%的比重。但同时他也谈到风能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以前我国在风电项目上实行特许权招标,所报电价最低的企业获得开发权,实际造成赔本运行,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现在招标时更加注重对投标者的综合资质考评,电价不再是最主要的因素。不过并网问题还是比较普遍的,一些地区的风电设备装机后却很长时间没能入网。这其中不仅有成本的因素,也是由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缺乏协调”。
 
当谈到为什么国家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大政方针已经确立,但很多好的政策却没有得到实施时,秦海岩说:“其实中央在风电领域有很多很好的政策、文件。也不是资金的问题,主要还是目前主管所有可再生能源的部门都只是发改委能源局下面的一个处,专管风电的力量就更少了;此外相关各部门也缺乏协调。”
 
“《实施意见》只是一个文件而不是法规,在没有专门力量保障其实施的情况下也只是空谈。这次能源局成立、可再生能源的主管升级成司级单位,国家对风电的主管力量应该也会更强势一些,比如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的人多一些”。
 
在采访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时,记者从他文件堆积如山的案头拿到了他负责起草的《国家风能税制改革方案建议》,对可再生能源行业作过更多深入调查。他表示,“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将对协调管理,包括财政部门在内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能源行业,尤其是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将大大加强,形成合力,更快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向更为成熟的方向发展”。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专家王忠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没有能源部的建制是很合理的。因为如果能源管理部门大部制建立将会削弱发改委作为宏观管理部门的职责,发改委原有的能源管理部门将会被撤并。但从目前国家发改委的重要职能来讲,不可能完全撤并。能源局管理规模虽然小,但是职能却很全。在原有的机构设置的基础上成立国家能源局,在国务院能源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这样的改革从整体上讲非常顺利。”他还谈到,“我国从2001年到2006年,是能源问题最多的几年,但在中央直接领导下,都通过能源局协调组织各个部门的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原因很简单,就因为我们国家只有一个能源管理部门能源局,从上一届政府机构改革开始,能源领域就不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所谓的多头管理问题是因为发改委能源局的规模还太小,工作人员都疲于奔命,很多工作没有完全顾及而已。五年前我国能源多头管理的问题就已经得到解决了,现在最应该加大管理权限,增加人手”。
 
而多年从事可再生能源具体研究工作的国务院参事、科技部原秘书长石定寰谈了自己的看法。
 
石定寰认为,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对能源管理机构改革的总体方向是非常正确的。他说:“关于机构改革方案,中央的意见非常明确,就是逐步深化,而最终的目标还应该是大部制的能源部,这是最终的一个方向。因为各界呼声很高。”石定寰指出,“国家能源工作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大的系统工程,和很多的职能部门都密切相关。例如,能源和立法、税收及财政等部门都密切相关。必须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多部门统一协调才能做好。所以在国务院领导下充分发挥能源委员会的作用,统筹协调,协同管理。这样一个影响全局的工作一定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充分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彼此形成一盘棋,积极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石定寰同时还尖锐地指出:“不客气地讲,以前发改委在能源的管理工作方面缺乏和其他相关部门统筹协调配合合作。在和其他部门的配合上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加大相关政策的决策力度。在这方面是非常需要格外关注的。”他认为,“将要担任能源职能部门具体工作的领导干部是否能将中央的精神完全贯彻下去,将对我国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生非常直接的影响。把责任担当起来,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来将能源工作做好,彻底改变我国至今为止还非常落后和被动的能源局面。能源局的负责人应该有全局的眼光,能否把这个责任担当起来,使中国的能源发展走上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个任务也非常艰巨。”
 
石定寰认为,过去国家的能源工作更多关注的还是常规能源,对可再生能源关注的程度非常不够。尽管我国在2006年出台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但和此法配套的具体法律法规的出台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滞后和缺失情况比较严重。还有很多政策不能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他举例说,在我国发展方向已经非常明确的风能和太阳能,有些政策违背了风力发电的客观发展规律,甚至扼杀了我们风电的健康发展。他建议,应尽快出台更适应和鼓励我国自主研发的政策,为自主研发和产业搭建一个更紧密的桥梁。石定寰还介绍说,“而太阳能光伏发电在我国遇到的问题更大,有产业没有市场,全部依赖国外。此产业发展完全是以产定销。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应该看到它的前景,光伏发电发展前景是不可动摇的,不能因为它的技术程度不行、价格高就不发展它。我国光电产业的发展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更多地在借助外力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这样大的电能潜力行业相比,与我国这样一个电力需求大国相比,国家的投入非常不匹配。技术进步很快,我们的政策就要跟上,如果等到所谓的发展成熟才给予政策那也就失去政策的意义了,要给予从事研发的人以充足的信心。”
 
在采写此稿件过程中,诸多专家对可再生能源的看法非常鲜明,但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仍不乐观。当本报记者提出“可再生能源是否将会在中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时,更多的人仍持谨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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