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建设厅消息,为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部门将对选用热泵系统的建设项目给予补助。省内各市对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行政事业办公建筑等公益性项目,供热制冷系统优先选用热泵系统,所需资金从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解决;其他项目选用热泵系统的,从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
另外,山西省建设厅提出,今后,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要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公益事业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开水)系统的,由各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 (杨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