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2006年“拍摄”完成的“小电影”在近日突然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金蝶老总徐少春更是因此而惹上“无视客户、攻击对手”的恶名。
“拯救僵尸”直指“用友NC”?
这部引发争议的小电影名叫“金蝶行动之拯救僵尸”,是徐少春在2006年参与演出的一部“内部资料片”,全片长7分多钟,镜头调度专业,切换娴熟,灯光美术手段运用到位,电影一开始就将矛头直指所谓的“NC病毒”,并说中了这种“NC病毒”的人都会变成僵尸,“行动迟缓”,而唯一没有变成僵尸的,还是金蝶的销售人员。金蝶的员工身着特警装束,胸前贴着“KINGDE”字样,手拿重型机枪向这些“僵尸”扫射。最有噱头的是,徐少春也亲自以拯救僵尸的“后方总指挥”的身份出现,在员工提出要炸毁被“NC病毒”感染的某大厦后,说出典型台词:“不行,我们是大楼的保护者,你忘了吗?我们的价值观是爱心,诚信,创新。虽然你的建议很创新,但不够爱心,也不够诚信!”
之后,金蝶敢死队员从印有“KINGDE”字样的盒子中拿出自己的产品EAS 和BOS,在两个产品大放光芒之后,出现画外音“金蝶就是要让企业飞起来”,小电影结束。
从小电影的片尾字幕中,记者看到这部“小电影”由金蝶公司华北区公司的员工参与演出并提供拍摄场地,成片于2006年1月15日,策划和监制均是金蝶集团的公关总监。在片末剪辑的拍摄花絮中,记者看到扮演僵尸的“演员”脸上涂抹了白粉研究角色等镜头。
这部片子近日突然以不明途径曝光,被网络直指为“攻击竞争对手”。片中所言“NC病毒”,如果是对中国财务软件市场不了解的人,一般会理解为网络上拼音缩写中十分流行的“脑残”病毒;但巧合的是,金蝶在国内一直以来的竞争对手,同行业老大用友的产品线中,正有一款命名为“用友NC”的软件产品,加上片中最后出现的金蝶产品EAS和BOS,因此“金蝶行动之拯救僵尸”中的“NC病毒”,自然会被外界将其与用友NC联想到一起。
据了解,用友NC是用友集团与行业企业提供的全线管理软件产品,用友NC率先采用J2EE架构和先进开放的集团级开发平台UAP,按照“全球化集团管控、行业化解决方案、平台化应用集成”的设计理念而设计,10年来在国内外获得了大批的客户。在中国的ERP市场上,用友的NC和金蝶的EAS是两款经常在市场上互相竞争的ERP产品,两相比较,用友NC推出的年头较长,其市场占有率和客户量也比EAS大,金蝶EAS要在短期内超过用友NC的难度较大。但是最近金蝶EAS上升势头较猛。
徐少春遭遇网友炮轰
虽然这个“小电影”打着“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出品”的旗号,但是金蝶作为一家软件公司,显然不具备出品视听产品的功能,因此这“小电影”几乎可以断定是一部金蝶公司内部使用的资料片,或者是某些内部活动采用的暖场片,但是这样一部片子为何会在两年半以后突然被推向网络,向外界曝光呢?
记者拨打了金蝶北京分公司的电话,首先试图找到“小电影”的策划和监制徐萍,但是没有联系上,最后几经辗转,由其公关部一位徐姓先生接听了电话,他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任何问题,对于“如何流向外界”一问表示“自己目前也不方便说什么,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最后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表示在公司有调查结果后,会第一时间和记者联系。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用友市场部赵萍,显然她已经知道有这么一部“小电影”了,但是她没有做出过多的评论,只是平静下略带无奈地表示:“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一定要把我们的产品说成是病毒,还把我们的用户说成是僵尸。”
用友方面一直没有正面应对,“小电影”的片源应该是第一因素。其二,虽然该片指向明显,但是金蝶此片显然并不是正规式的广告宣传,而且这个时候推出这么一部明显涉嫌攻击竞争对手的“宣传”也明显对金蝶自己不利,因此用友采取了沉默和静观其变的态度。
对于金蝶而言,显然这“小电影”应该只是一个内部娱乐的片子,而且从情理上分析,金蝶也没有必要筹划两年半之久才把这个片子送出来“恶心对手”。但是网络上的发言则没有考虑这些,也明显要比用友的反应激烈得多,而且发言直指徐少春,认为其不尊重客户、有攻击竞争对手产品甚至客户的嫌疑。
有网络评论指出,“《拯救僵尸》经过加工后在2008年突然被广泛地传播,正当你认为社会大众看到这个片子后会对用友有不好印象而将关注转向金蝶的时候,令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常的人类看到你作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掌门人、创始人如此积极参与正面打击竞争对手的产品甚至客户的时候,全中国都哭笑不得!”
也有网友分析,“用友员工估计得气死了;人家金蝶总裁出面拍宣传片骂你的公司,你的产品,还有你的客户,不生气,估计这么没血性的人也不是人了……天哪!金蝶公司将用友客户形容成僵尸,那僵尸们,你们是什么感受呢,看到自己脸上涂上面粉,在那跳啊跳啊,被金蝶员工拿枪扫射,指着鼻子大笑‘真惨啊’,什么感受?”
更有网友直接请徐少春道歉,“作为一个企业家,你不应该在即使是内部宣传的传播里,充当这样一个极其不光彩的角色,……现在,这样一个很龌龊的片子正在极大地损害金蝶公司的形象,你对大家如何作出解释?徐少春先生,你应该道歉了!”
雷区边漫步让人悬心
恶搞竞争对手,现在成为中国企业的一些内部文化娱乐活动,像过去出现过GOOGLE内部严责搞百度的传言。一般人对此的共识是:关起门来自娱自乐可以,但是千万不能擦枪走火流传在外。因此,金蝶的“小电影”以不明的途径流散,是否会造成对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记者电话采访了几位律师。
北京首创律师事务所的王欣律师说:“这种案例并不是没有过,北京过去发生的百脑汇与中关村、瑞星与奇虎的名誉侵权案都属于这种类型。”他认为,如果用友有起诉的意愿,那么金蝶的这个“小电影”有多个层面可以立案,比如在片中将“NC”称为“病毒”的行为已经是比较明显地涉及比较广告了;同时,将竞争对手的用户称为“僵尸”也足可以以涉嫌侵权起诉。“这个片子如果只是自己关起门来拍拍看看,我们就不能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待这个事情,但是目前这个片子已经流向网络了,并且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那么被攻击的一方就可以选择法律行为保护自己了。但是如果起诉,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而金蝶虽然可以证明这个片子不是自己流传出去的,但是作为制作了这个片子的‘出品方’,你有义务保证这个片子不被传播到外界。”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杨建华律师表示金蝶的行为属于“搞灰色地带”,如果用友要采取行动的话,“告是肯定可以告他的,只是要看采取什么名义了。”他表示这个事件,用友的用户可以通过民法通则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起诉金蝶;用友也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起诉金蝶,同时也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提请有关部门对金蝶的行为进行处理。
在“小电影”事件过后不久,网上又爆出落款为“金蝶集团大客户事业本部张涛”发出的“绝密KN行为A计划”的邮件,在邮件中,发件人指出“此行动集中10天左右,在16个重点城市集中的地‘NC是淘汰产品’的信息传递给所有NC老客户争取让这些NC老客户都去质询用友。我们要营造‘NC是淘汰产品’这样一个公众舆论。”
目前尚不知此“KN行动”是真是假,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金蝶最近在雷区边缘走得很让人悬心。目前看来,用友并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意思,希望“小电影”事件也能够尽快在当事人的冷处理下迅速“揭过”,毕竟同行之间,协作与竞争同样重要。
《科学时报》 (2008-8-16 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