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欧盟对其强制执行的两个绿色指令——RoHS指令和WEEE指令再次进行了修订。根据欧盟官方公告的指令附件,这两项指令所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类、近20万种,几乎涵盖了包括通信产品在内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
2005年,我国成立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工作组,对口承担相关应对工作。近日,该工作组正式升级为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该委员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指出,国际绿色标准的不断升级,对中国企业而言,是挑战大于机遇。中国企业要想稳固已有市场份额,必须与时间赛跑,应对四个关键环节的问题。
材料声明:
生产大国的重头戏
材料声明是指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者对产品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或材料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宣告,以便这些与环境有关的信息随着供应链由上至下传递。
材料声明是整个电子电气产品环境标准化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目前许多国家已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限制电子电气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例如欧盟的WEEE、RoHS指令、日本的《循环利用促进法》、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
“而在我国,许多小型企业可能对产品需要进行材料声明这一要求都还不了解!”一位专家对《科学时报》记者说。
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技术委员会SAC/TC297下设的材料声明分技术委员会(SC1)由38名委员和1名顾问组成,委员来自高校、科研院所、认证机构、检测机构、中外资企业等各个单位,开展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111技术委员会材料声明工作组和产品环境信息工作组相对应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和相应的国际标准化活动。
“材料声明的工作与我国企业关系密切!”SC1秘书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国是世界上的生产大国,而且许多企业是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原材料或零部件生产企业。有关材料声明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由处于产品供应链上中游的企业完成的,因此,我国企业将在材料声明上承担很大的工作量。”
据悉,为了表明自己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且产品中不包含有害限制物质,生产商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被要求进行多次测试。所有的这些测试,尤其是重复测试,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生产商和原材料供应商的经济负担,对经济效率和商品的自由流通产生影响,甚至会产生贸易壁垒。
“面对这个问题,材料声明被认为是最经济有效的解决方式。”该负责人说,如果规定出生产商进行材料声明所应满足的最低条件,同时为了增加材料声明在全球供应链内的可接受性,统一数据的交换格式,那么,产品的环境信息就会随着供应链由上至下传递,数据也得到很好的认可,由此可以减少很多重复性的测试,减少企业的经济负担,促进贸易和交流。
目前,企业一般是直接派员作为正式委员或通讯委员直接加入SC1。在SC1技委会中,企业可及时获得国际国内有关材料声明的标准信息,对SC1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有直接的发言权。当国际或国内有新的材料声明方面的标准发布时,SC1会及时对标准进行宣贯,使相关企业尽快了解标准要求,积极协助企业产品达到标准要求。
据悉,我国的材料声明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国际标准也正在制定过程中。当国际标准(IEC标准)发布以后,我国会及时将它转换为国家标准。
“我国材料声明存在的问题和国际上是相同的。”该负责人表示,现阶段需要明确的是具体哪些物质需要声明、对企业的最低要求是什么、以什么格式声明、如何准确获得需声明的有毒有害物质信息等。他表示:“在对材料声明的要求明确以后,如何准确、高效、低成本地进行声明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挑战。”
环境设计:污染的治理源头
继发布RoHS指令和WEEE指令后,2005年7月,欧盟又发布了《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框架指令》,即EuP指令。该指令要求制造商在设计用能产品时,就要考虑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
EuP指令实施后,除车辆以外的几乎所有用能产品都需要加贴CE标志方能进入欧洲市场。专家表示,由于这一指令,我国输欧产品将会受到比欧盟RoHS、WEEE指令更加严格、波及面更加宽泛的影响,企业越早接受生态设计理念、掌握生态设计方法,将来受到贸易壁垒的冲击就越小。
产品的环境设计主要是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出发,从设计一开始,就把握和控制好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污染的形成及其处理方法,这样就避免了先污染再治理。
合肥工业大学绿色设计与制造工程研究所所长刘志峰向《科学时报》记者介绍,只有从设计环节出发才能最有效地解决电子信息产品难拆分、难回收的问题。
据专家介绍,欧盟电子产品环境标准的出台对产品从设计环节就提出要求,影响到材料和零部件的选择,设计师们不得不去寻找能节省成本且安全的替代品。尽管此类替代物质很多,但在添加入设备前,也还需要进行鉴定和评估,关键是设备的使用性能不能消减,而一些法定要求如产品安全性也不能受到损害。选定禁用物质的替代后,可能需要从新的未尝试过的供应链处采购而来,因此对该供应链的管理和控制也非常必要。
如此考虑环境因素是否会增加产品成本?刘志峰表示,并不尽然。他说:“结构上肯定要有变动,以前的流程要改动,不过也是在以前的基础之上再结合绿色设计的原理改造的。选择无毒无害的材料可能成本较高,但结构上如果可以简化也能降低成本,因此总体上产品的成本变化不是很大。”
据介绍,WEEE指令对废弃物处理流程进行了优化,从而降低了对自然资源的浪费,防止污染发生。而RoHS指令则解决了产品设计阶段的问题,从而阻止因为使用有害物质而对环境与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
RoHS指令的关键在于通过替代性的原材料及工艺,如使用无铅焊接材料和无铅焊接设备,全面使用无机阻燃剂等,避免使用限定的有害物质,从产品的设计、材料的选择上考虑环保的要求和回收的成本,尽量减少回收和再处理的费用。
据悉,欧盟各绿色环保指令的影响范围已经超出电子行业,甚至扩张到汽车、航空等领域。刘志峰及其研究组早些年一直同家电行业进行合作,而最近两年则同汽车制造商合作较多。“企业主动来找我们的不少,主要都是出口产品。”刘志峰说。
在应对欧盟绿色环保指令时,我国中小企业的压力和影响较大,而这些企业缺乏检测手段和研发能力。
针对这种情况,刘志峰表示:“我们从技术角度为企业提供主动适应标准要求的方法,这是一套涉及材料、结构、管理等各方面的系统的解决方案,并不是针对某一个指令。只要按照这个思路,指令一旦变化,流程只需稍作调整。”
有毒物质检测:及时意味着优势
谱尼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有毒物质进行检测
对应于RoHS,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于2007年3月1日正式施行。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
有毒物质检测涉及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阶段,是确定产品符合要求的必要手段。同时,生产企业要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也要对构成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零部件逐一识别,确保不含有害物质。
如今,我国较大的知名企业都已认识到了进行RoHS认证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电子信息产品组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会使检测结果差异很大。因此,公认的标准检测方法相当重要,它将向生产商提供合法的检测方法和确认结果。所以,各大跨国公司都在积极地研究检测方法。
谱尼测试作为负责起草欧盟RoHS标准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111第三工作组唯一中方代表单位,同时承担RoHS中国国家标准的起草制订工作。
谱尼测试主任宋薇向《科学时报》介绍,在应对欧盟绿色指令的技术手段上,我国企业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例如价格优势削弱、竞争力下降;成本上涨,技术升级紧迫;欧盟市场门槛抬高,引发市场格局重组;引领新一轮技术壁垒出台,中国电子电气行业持续发展受限等。
但是,据宋薇介绍,国内不少敏锐的大型企业早就开始关注RoHS检测,在RoHS指令实施之前就已作好应对措施,一是明确规定所采购的零部件、原材料必须通过RoHS检测,二是将自己的产品整机进行RoHS检测。她认为:“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完全可以将RoHS检测带来的挑战转化为机遇,并且越早通过越主动,及时就意味着利润和竞争优势。如果企业的产品不及早作检测,就只会痛失市场。”
在RoHS的控制链上,成品厂位于塔尖,原材料供应商位于塔底,中间是元器件和组件供应商。成品商根据控制程序对供货商进行摸底调查,对存在有害物质的零部件供应,由供货商进行整改,并指定要求提供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报告。中间供应商和它的上游也采用类似的方式,层层“联保”,直至最底层的原料供应商。
宋薇提醒,RoHS检测牵涉各个环节,上下游的供应商要保证统一的、符合标准的供应链。“如果产品的一个零部件不合格,将给整个产品甚至整个品牌带来巨大影响”。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
关键是体系不健全
WEEE指令(《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在欧盟正式启用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都将被额外征收一笔电子垃圾回收费用。生产商要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子产品,并在投放市场的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识。
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正式实施,但针对欧盟更早出台的WEEE指令,我国对应的《废弃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却迟迟没有出台。
“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保证了产品在供应链的最终环节达到环保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一位专家向《科学时报》记者表示,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产业是一个“静脉”产业。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来扶持这个产业,因此需要相应的标准支撑。
SAC/TC297下设的回收利用分技术委员会(SC4)主要是对口国际IEC/TC111/HWG4回收利用特别工作组,开展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领域的回收利用标准化工作。据悉,SC4一方面积极研究跟踪国际回收利用的标准,另一方面,配合国家《循环经济法》、《废弃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出台,开展国内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SC4的成员有很多是来自国内外的大中小型企业。通过参加SC4组织的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中国企业可以及时了解国际相关标准的信息,及时调整生产技术和经营策略,在国际标准化舞台上传递我们行业的声音,使我国以企业为主体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更好地满足目前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现状。”SC4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该负责人表示,促进电工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要求企业在设计、生产、销售和回收的各个环节都考虑3R原则,即减量化原则——保证从源头上减少电子废弃物的排放;再利用原则——对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中的零部件进行重新利用;再循环原则——将失去功能的零部件变为其他资源,如从印刷线路板中提取贵重金属。
据介绍,目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在全国各省市地区尚未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回收体系。各地区基本上都有自己自发形成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回收过程不规范,或是通过小商小贩走街串巷以很低的价格从居民家中收购而来,小商小贩再卖给二手市场的摊位经营者;或是厂家和商家为了促销,以旧换新进行收购。这些废旧产品一部分进入回收、处理与再利用产业,还有相当一部分经过简单的翻新或维修后再出售出去。这种零散的回收办法和体系无法满足回收、处理企业的经营需要,所以很多地方处理的废旧产品中有一部分是用以补充不足的洋垃圾。
其次,法律法规体制不够健全。目前,国家在制定《控制电子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其相应的配套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与再利用还未能有像欧盟WEEE这样的法律法规出台,存在着法律空白。
同时,现有的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工艺、技术比较落后,基本上处于手工作业阶段,没有形成规模化和机械化操作。大多数拆解作业都是家庭作坊式,基本上采取砸、剪、风吹法、水洗法等简单物理方法和焚烧、酸解处理等简单的化学处理方法。只有极少数的金属、印制板处理厂具有一定的处理工艺和技术。这与德国、芬兰、瑞士等国家相比,无论在处理水平还是处理能力上都存在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