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访台时宣布赠送台湾一对大熊猫和17棵珙桐树苗,大熊猫取名“团团”、“圆圆”;台湾方面则择定一对台湾长鬃山羊和一对台湾梅花鹿回赠大陆,台北市立动物园园长叶贾森公布:长鬃山羊取名“长长”、“久久”,台湾梅花鹿取名“富富”、“贵贵”,蕴含“长久富贵”的美好愿景。
前年,我曾赴台考察,侧重对博物馆、保护区的动物信息进行搜集,面积仅仅35808平方公里的台湾岛曾有70种哺乳动物栖息的记录,包括翼手目、啮齿目、兔形目、鳞甲目、灵长目、食肉目和偶蹄目。在偶蹄目中,既有野猪、野山羊(长鬃山羊),也有小麂、水鹿、梅花鹿。我发现在台湾的哺乳动物中,有不少是加冠“台湾”(Formosan)之名的,如台湾黑熊、台湾云豹、台湾猕猴、台湾山羌(麂子)、台湾野兔、台湾鼬獾、台湾水鹿,当然还有台湾梅花鹿和台湾长鬃山羊。
命运多舛的台湾梅花鹿

也许有人会说,梅花鹿不是多得是吗?那是饲养场的,注意这可不是一般的梅花鹿,而是台湾野生梅花鹿。台湾梅花鹿本与大陆一脉相承,一万年前最后一次冰期结束,气温上升,海平面升起,海峡形成,隔断了物种的自然交流,包括梅花鹿在内的很多动物开始单独演化,一万年漫长的割据,便渐渐形成独立的亚种。
梅花鹿曾经分布于台湾各地低海拔的林草交界地带。随着农耕、猎食、围捕的压力,梅花鹿逐渐减少,仅1630~1640年间,荷兰人侵占台湾时每年收购的梅花鹿和水鹿的皮张就达数万。约20世纪初,台湾西部梅花鹿基本消失,半个世纪后,东部也告绝迹。1969年,人们在东岸山区捕捉到一只梅花鹿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在野外见过梅花鹿了。由此宣告,台湾梅花鹿,1969年灭绝于台湾本土。
1986年,保护人士在垦丁公园的社顶地区开始了一项复育计划,将台北动物园及两个民间鹿场的42只纯种台湾梅花鹿引入垦丁野放,目前,已逾200只;但是,这些梅花鹿是否纯种很有疑问,毕竟它们来自饲养场,近一个世纪的繁育过程,时有引进个体,如果发生杂交,也在所难免。尽管当代遗传检测技术很先进,由于没有真正野生梅花鹿作比照,对复壮的价值还是难以断定。目前,研究人员正试图从荷兰人当年收购梅花鹿的标本上采集DNA,以求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访台期间,我惊喜地发现在新台币500元的画面上,印的就是台湾梅花鹿,可见这种动物,特别是自然保护在台湾社会心目中的地位。
记得在上大学时,时兴唱台湾校园歌曲,其中一首叫《绿岛小夜曲》。其实,台东外海的绿岛还是一个土著梅花鹿的庇护所,据《绿岛乡志》记载,一个多世纪前,绿岛乡民从台东引回一些梅花鹿,渐成规模,养鹿业一度兴盛,最多时达3000头,后因结核病而鹿场衰落。1986年,乡公所将民众弃养之鹿野放,前后共放生240只,经几十年无拘无束的野生状态,现在已成几百只的自然种群。是否纯种,虽存争议,但至少比垦丁的种群更土著。无论怎样,这是一个绝而复生、绝处逢生的故事。多年来,两岸保护人士在迁徙鸟类的保护上多次合作过,此次,包括台湾梅花鹿、长鬃山羊保育在内的兽类方面的合作,可以说是两岸携手进行自然保护(台湾称保育)的一个新开端。如今,保护生物多样性已经成为现代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两岸有着互惠互利的共同愿景,同在蓝天下,共祈人与自然和谐繁荣与永续发展。
长鬃山羊
——宝岛唯一的牛科动物

长鬃山羊亦被称为台湾羚羊、野山羊。说起长鬃山羊,当初我在访台期间还真没在意,此次两岸交流动物,作为台方赠送的动物,除了明星动物大熊猫、台湾梅花鹿,就是这长鬃山羊了,于是开始关注这种动物。翻阅资料考证,吃惊不小,原来被台湾称为长鬃山羊的动物,竟然就是大陆称为鬣羚的动物。
我国有两种鬣羚,一为台湾鬣羚,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另一个就叫鬣羚,民间亦称四不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或苏门羚,因该模式种标本得自印尼苏门答腊而得名。台湾鬣羚也被称为日本鬣羚,这是因为这种动物一度被认为是日本鬣羚的台湾亚种,但随分子遗传学的研究进展,经DNA鉴定,发现台湾鬣羚还是与日本鬣羚有差异的,1993年便被动物学家发表为新的独立种和特有种——台湾鬣羚(Formosan serow)。我还发现有的资料称其为斯氏鬣羚,为什么呢?我想,这是因为它的发现者是英国动物学家斯温侯,发现年代为1862年。
台湾鬣羚与大陆鬣羚相比,前者没有长鬃,后者有长鬃;台湾鬣羚与日本鬣羚和苏门鬣羚对比,同样是后者才有长鬃,可是为什么就叫台湾长鬃山羊(鬣羚)呢?不得而知。甭管叫什么,在动物学中,同物异名的现象还是较常见的,既然台湾和媒体都已称其为长鬃山羊,那就这样叫吧。何况,我发现,台湾与大陆的很多名词都有不同叫法的。
台湾长鬃山羊外形为深褐色,喉部为黄色,硬蹄分泌蹄脂腺,有助于它们攀爬山岩,并牢牢地踩在石缝之间,因此这种食草动物喜在悬崖附近活动,奔跑速度快,若受外力入侵,它们还会以头上一对向后弯曲的洞角顶人自卫;台湾鬣羚生活在宝岛1000米以上的林地和陡坡悬崖,玉山南峰、南湖圈谷和雪山圈谷等高山附近,都可以找到足迹。长期以来,长鬃山羊曾作为狩猎动物,1973年才列为保护对象。近年,随着保护成果的显现且受国际狩猎的影响,台湾开始出现将其纳入严格管理下的狩猎利用的声音。这与大陆存在的如何处理好野生动物的保护与利用之关系,面临同样考验和有待破解之题。相信,此次两岸动物交流,不仅限于动物本身,还会扩大到人员之间的经验与学术的交流,以希在更高层面上求得共识与借鉴,互通有无,取长补短。
最后,我把此次两岸交流的动植物名称试着编成一个小小的五言打油诗,以志纪念:
熊猫和珙桐,鬣羚梅花鹿,团圆鸽子树,长久富贵路。
《科学时报》 (2008-11-28 B3 科艺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