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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魏玮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11-2 23:59:6
太阳能光伏产业和市场之间缺失了什么?
 
10月27日,中国可再生能源代表大会暨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论坛在京召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在作理事会工作报告时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应用步入世界先进行列。一组数字也可以证明中国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太阳能发展的迅猛趋势:2003年底,我国太阳电池产量达到13兆瓦,到2007年底猛增至1088兆瓦。2003年底,我国太阳能热水器年产量1200万平方米,保有量5000万平方米;2007年,年产量2300万立方米,保有量达10800万立方米。
 
“一方面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达到了1088MW,占世界的27.2%,超过了日本(920MW)和欧洲(1062.8MW),成为世界太阳能电池的第一大生产国。另一方面,中国光伏市场发展依然缓慢,2007年光伏系统安装了20MW,约占世界累计安装量的1%。产业和市场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赵玉文说。
 
有关报告显示,2007年世界光伏系统安装量为2826MW,比2006年增长了62%,其中德国安装量为1328MW,占世界光伏市场总量的47%,继续为世界之首,其余依次为西班牙、日本和美国。
 
赵玉文表示:“2007年欧洲光伏市场占世界的71%,持续为世界最大市场。这主要是因为欧洲大部分国家实施了《上网电价法》使光伏市场得到有效启动。2007年,亚洲光伏市场仅占世界的15%,市场明显缩水。亚洲的光伏市场主要在日本,而日本已经结束了政府补贴政策,日本虽然仍是亚洲最大的光伏市场,但总量却有所减少。”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德国对世界上几种较成熟的光伏技术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依据30年来光伏组件成本变化曲线,研究认为,只要通过开拓市场,扩大组件生产,晶硅等电池组件成本都可以下降到1美元/瓦左右甚至更低。德国在先后实施“一千屋顶计划”和“十万屋顶计划”基础上,于2000年1月颁布实施了与“全网平摊”相配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法”,对光伏发电实施0.99马克/千瓦时的上网电价。4年后又进行了修订,《上网电价法》还规定每年上网电价下降5%。
 
赵玉文在报告中指出:“《上网电价法》既符合实际又对企业开拓市场有积极的鞭策作用,它的科学性表现在,通过法规让光伏发电进入市场,让市场规律和机制发挥作用,从而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人们把建设光伏电站看作上好的获利投资项目和对能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在政府必要的监管下,用法规构建起市场经济机制,是发展光伏市场和产业最科学的措施。”
 
我国虽然在2005年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太阳能光伏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光伏系统年安装率有上升的趋势,但总体速度还是很缓慢。2007年底,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MW,还不足世界累计安装量的1%。
 
赵玉文表示:“《上网电价法》和‘全网平摊’机制是《可再生能源法》的和核心和灵魂,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近3年,快速发展的风电市场已经充分证明《上网电价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证明,在各种政策法规中,《上网电价法》也是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最科学和最有效的措施。”
 
根据专家对世界光伏产业和薄膜电池的最新预测(Solar Annual 2007):2010年世界光伏电池、组件的年产量将超过15GW。我国光伏产业也呈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1GW光伏产业的销售额已经逾千亿元,利税逾200亿元。
 
赵玉文表示:“如果光伏市场启动,产业和市场协调发展,未来光伏产业和市场将是万亿、百万亿甚至千万亿元的产业,其经济意义和抵御经济和社会风险的能力是不可估量的。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促使《上网电价法》的实施。我国实施《上网电价法》的条件已经成熟,任何拖延都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据了解,各地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积极发展太阳能,这本来是好事,但由于《上网电价法》还没有实施,只好使用政府财政发展独立照明系统,这种系统不但成本高,而且留下了蓄电池更换维护的难题和污染隐患。这种现象是《上网电价法》实施前的一种无奈。
 
《科学时报》 (2008-11-3 B1 新能源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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