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浪漫主义诗人郭沫若在《我作诗的经过》(山东师院中文系主编《中国现代作家谈创作经验》,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37)中记述了他在少年时代从英文读本上,看到一首讲箭与歌的关系的诗时,居然觉得“第一次才和诗见了面一样”。引得郭沫若惊叹的这首诗应该是美国朗费罗的《箭与歌》,是一首比较通俗的诗,引起郭沫若惊异的自然不是思想,而是它的艺术的、想象的逻辑。郭沫若好像“悟到了诗歌的真实的精神”,从而孕育了“诗的觉醒”。这种西方诗歌想象的情感思维方式,帮助郭沫若从中国古典诗歌的想象天地中走了出来,开辟自己的世界。
利·华兹华斯·朗费罗(1807~1882年)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13岁就发表诗作,1825年从博多因学院毕业后去欧洲研究语言学,回国后先后在母校和哈佛大学任教,晚年辞去教职专门从事创作,出版过多种诗集。他的诗音韵优美、雅俗共赏,顺应了美国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在欧美大陆流传甚广。
朗费罗也是最早被介绍到中国的美国诗人,他的《人生颂》被扬州人董恂改译为9首七绝,共252字,并用楷书写于扇面,至今诗扇尚存于朗氏故居。更有意思的是,朗氏的最有名的作品《箭与歌》的第一译者还是镇江籍甲骨文专家叶玉森。
如果说《人生颂》还不算朗费罗的顶极之作,董恂的改译又打了折扣了。那么促发郭沫若“诗歌意识觉醒”的那首《箭与歌》呢?郭沫若1913年2月进入成都高等学校理科学习。当时读的是英文原作,由于他已具备一定的英语基础,所以“一个字也没有翻字典的必要便念懂了”。
郭沫若提到的这首诗,现已选入江苏教育出版社高中语文教科书(第5册)。我们见到的译文是:“我把一支箭向空中射出,它落下地来,不知在何处;那么急, 那么快,眼睛怎能跟得上它一去如飞的踪影?我把一支歌向空中吐出,它落下地来,不知在何处;有谁的眼力这么尖,这么强,竟能追上歌声的飞扬?很久以后,我找到那支箭,插在橡树上,还不曾折断;也找到那支歌,首尾俱全,一直藏在朋友的心间”(杨豫德译,《朗费罗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老实说,这首译诗很不高明,既无美感,又无诗意,只勉强达到了“信”的标准,离“雅”和“达”的要求太远,令人莫名其妙。还有王晋华的译文:“我把一只箭射得很高,它落到了哪里我不知道;因为它的速度太快,我的眼睛追不上它。我唱起一支歌儿在空气中荡飘,它落到了哪里我不知道;因为谁的眼力会有那么强,能追上歌儿的飞翔?好久好久以后,我看见在一棵橡树上嵌着那只完好的箭;我也发现了那个歌子,它完整地留在一个朋友的心里”(王晋华译,《朗费罗诗歌精选》,北岳文艺出版社,2000年)。笔者以为这篇译文要好于杨豫德译文,无论是从韵律还是从意味都远胜前者。
青年郭沫若没有想到,他的一位甲骨文研究前辈、时在安徽和县厘金局任职的叶玉森已把《箭与歌》译成汉语了,且和董恂《人生颂》不同,是用《诗经》国风体(风体)翻译的,题目为《矢与歌》,全文如下:
“吾矢射空,莫知堕处。其飞甚疾,目不及顾。吾歌绕空,莫知灭处;声浪之行,目不得顾。卒获吾矢,贯彼檞木,卒获吾歌,在彼友腹”(译者署名“叶中泠”,载《华侨杂志》第二期,1913年12月版,收入《中国近代文学大系——翻译文学集3》,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年,第143页)。所谓“国风体”,即诗歌的段落回环复沓,重章叠唱,段落之间只是换了几个字或者一句话,易于记诵。这首《矢与歌》,笔者评为“风体美诗”,气完神足,西方精神与中国气派结合极佳,洵是中西合璧之精品。
叶玉森(1880~1933年),生于镇江九如巷,一度居住在紧邻的德仁里。叶玉森少年时代在家乡学习诗文、经史、数学、音乐,通晓中西文化,涉猎学术多门,洞悉世情百态。余暇,他又潜心著述,既攻诗词文赋,谙熟外文翻译,亦善书画篆刻,尤考释甲骨文字,名盛当时。他长期活动在政界和金融界,研究方向又多为甲骨文考释,因此他对诗歌翻译的贡献反而鲜为人知。1913年他从日本学习法律后回国,在南京宁属师范学校(民国元年改为省立第四师范,次年与省立一中并为省立南京中学)做过短期教师,为汇文女校运动会翻译美国歌曲《鸠迦进军》(《进军佐治亚》)为入场式歌,辞云:“嗟彼黑奴,洋洋入耳,忽作狂叫漪。相彼海鸟,呱呱啼来,为我前导漪。美哉甘薯,踊跃出土,犒吾同胞漪。快哉此时,吾飞渡鸠迦漪。”这是我国最早的几首翻译歌曲之一,歌词翻译风格与《矢与歌》相近。此外,叶玉森还翻译英国解莱(雪莱)《云之自质》(今译作《云》),共六节79行,用骚体翻译;滕鼐孙(邓尼生)《战死者之蠕与孤》,用古体诗翻译,有“三吏三别”的味道。
英汉两种语言毕竟差异太大,特别是用中国古体诗翻译英文诗要做到形神兼备,谈何容易!但在诗歌创作上,人类灵犀相通,“隔岸声相应,笙磬本同音”。相比后来的译文,叶玉森因材制体,中西合璧,尤其是他的国风体别开生面,传诵不绝。
《科学时报》 (2008-10-31 B3 科艺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