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建设
基本情况

赣县把建设工业园作为发展工业的重点,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稀土、钨、钴加工为主的矿产品加工业,以甜菊糖、板鸭、蜜饯、鱼丝、腐竹为主的食品加工业,以制衣、玩具为主的轻工纺织业等三大工业支柱体系。占地3000多亩的赣县工业园位于县城东郊,其北跨“京九”、“赣龙”两条铁路,南临贡江,323国道横贯东西。园区内按花园式厂房布局,工业园一期已引进66家企业进驻,目前占地1000多亩的工业园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五通一平”。赣县鼓励引进大型骨干项目、高新技术项目、主导产业带动项目以及产业配套项目和产业集群项目入驻园区,重点引进电子信息以及矿产品深加工项目。
入园条件
投资要求: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必须要在1000万元以上,且每亩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年工业总产值达到66万元/亩或年纳税4.5万元~5万元/亩以上。
用地要求:所有入园项目必须按照工业园的总体规划进行规划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用地的7%,企业的容积率不得低于0.5,建筑系数不低于30%,企业绿化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20%。企业在取得土地后,原则上必须在半年内开工建设,并按时达到投资规模,超过时间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对占用土地进行调整或收回,避免土地闲置。
重点项目推介
工业项目
1.高效稀土节能灯生产项目:预计投资1.05亿元人民币,项目占地100亩,建设标准化厂房3.85万m2。赣县稀土资源丰富,已探明轻稀土矿储量17.12万吨、重稀土矿储量19.68万吨,远景储量191.87万吨,将为该项目开发提供充足的原材料资源。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前景广阔,是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列为重点推广应用的新型能源材料。建成后年产2300万支整灯,预计年销售收入2.76亿元、利润5272万元。
2.赣县生猪产业化工程项目:预计投资5338万元人民币,主要是依托赣州裕丰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出栏优良种猪1万头规模的一级良种猪繁育场、2万头商品猪大型生猪养殖场、年生产1万吨现代化肉制品的加工厂,预计年收入2.9亿元、利润1712万元。
3.高品质亚微纳米钨粉生产项目:预计投资5440万元人民币。项目占地50亩,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5000m2。建成后年产1500吨亚微纳米钨粉,产品大量用于钨高比重合金、合金金刚石、钻头、顶锤等大制品。预计年销售收入4.2亿元,利润277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2.8年。
旅游项目
赣县居龙滩生态休闲旅游开发项目:预计投资1.2亿元人民币。赣县居龙滩库区距离赣州市区30公里,距赣县县城23公里。库区位于贡江支流桃江下游,总长29公里,总面积30平米公里,水面面积5.7平方公里,正常畜水位122米。区域内有3种地貌类型,多为海拔600米以下的低山。库区层峦叠嶂、奇山怪石、峭壁飞瀑、清泉湖岛,各种自然景观引人入胜。气候温暖,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休闲度假胜地。预计年收入9000万元、净利润1710万元。
农业项目
赣县脐橙分级包装保鲜项目:预计投资2379万元人民币。赣县现有脐橙面积5万亩,到2015年全县脐橙面积可达20万亩,原材料供应量充足。且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运输便利。建成后年处理脐橙1.44万吨,实现利润1423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3年。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赣县物流配送中心新建项目:预计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0万m
2,主要是建设自动化立体仓储、集装箱堆场及大宗货物堆场、批发市场、流通加工中心及配送仓库、汽运集团、综合办公楼及电子商务中心。项目建成后,预计收入1.1亿元、利润1500万元。
赣县简介

赣县位于江西省南部,环抱赣州市区,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悠久历史,全县国土面积2993平方公里,总人口58万,是千里赣江第一县和“中国板鸭之乡”。赣县具有独特的发展优势和发展潜力,是观光旅游的胜地和投资兴业的宝地。
独特的区位优势。赣县交通四通八达,县城处在赣州市区的“二环线”上,到市区仅需10分钟,到赣州机场仅需20分钟;境内贡江、赣江通达长江到海外,105、323国道,赣粤高速和即将建设的昆厦高速公路与赣龙铁路、京九铁路贯穿县境,已初步形成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立体交通网。
丰富的物产资源。赣县具有丰富矿产资源,现已探明的矿种有钨、稀土、锡、银等38种,尤其是稀土和钨等储量丰富。赣县生态环境优美,农业资源非常丰富,盛产水稻、脐橙、烟叶、甜叶菊、生猪、水产、无公害蔬菜等农副产品。赣县水电资源充裕,水能资源蕴藏量24.4万千瓦。总投资3.8亿元的居龙滩水电站年内将正式发电,年发电量可达1.97亿千瓦时,总投资90亿元的华能瑞金火力发电厂已开工建设,全部建成后,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年发电量将超过100亿千瓦时。
美丽的旅游景观。

[历史文化]商周遗址、南朝齐古墓、严晋储君庙、汉朝契真寺、唐朝宝华寺、清初文昌阁和孙中山题对、蒋经国先生旧居俄式木屋等。
[人文景观]三溪乡道士庄风景区、湖江小湖洲、湖江戚氏宗祠。
[民俗风情]客家文化城、白鹭客家古民居村落。
[旅游专线]梅林——田村——白鹭客家文化游,赣州——储潭——湖江水上游。
优越的投资环境。赣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凡是新办企业,均可享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3年的“特殊待遇”。同时,赣县基础设施完善,通讯事业发达,信息网络、金融体系方便快捷,海关、国检等部门通关服务优越,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成为了海内外客商投资的热土。
今天,百业竞兴、商机无限的赣县,正以宽广的胸怀、崭新的姿态,迎揽八面来风、召唤四方宾朋。热情好客的赣县人民竭诚欢迎您来赣县观光考察、投资创业,让我们在这块热土上共谋发展、共创辉煌!
投资环境
基本概况

[地理位置]位于江西省南部,环抱赣州市区。
[人口]总人口58万人。
[管辖范围]9个镇,10个乡。
[总面积]2993平方公里。
[气候]属亚热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气温19.4℃,年均降雨量1438.3mm,年均无霜期281天,年均日照1855小时。
[语言]普通话、客家方言等。
交通
[公路]105、323国道呈十字型纵贯县境,西接赣粤高速公路,东接昌厦一级公路,正在建设的成厦高速公路穿越县境。地理位置优越,至广州457公里、至珠海567公里、至香港497公里、至澳门577公里、至深圳487公里、至汕头627公里、至厦门543公里、至南昌380公里。
[铁路]南北大动脉——京九铁路横贯县境48公里,并设有3个火车站,其中设在县城北郊的赣州火车站是京九线上四大货运站之一,东西大动脉——赣龙铁路与京九铁路在此接轨。
[水路]货物远洋运输的出海口:广州黄浦(距工业区457公里)、深圳(距工业区487公里)、厦门(距工业区543公里)、九江(距工业区460公里)。
[航空]距赣州黄金机场12公里,赣州民航已开通至北京、广州、深圳、南昌等线路航班。
电力
[供电量]赣县用电与中电网联网,日供电能力1.5千伏安。
[电力安装]要求线路到厂门口,允许企业规范安装厂内设施。
[停电状况]如电路检修,提前一星期通知各厂,其余时间不停电。
[电力状况]电压稳定,电网供电可靠性、安全性好,可靠率100%。
通信
程控电话:6.3万门。移动用户:8万户。
资源
[森林资源]有山林地36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40万立方米,有毛竹、松树、杉树、油桐、红木、楠木等30多个种类。
[水力资源]全县有大小河流708条,年均径流量21亿立方米,水力蕴藏24.4万千瓦,日供水3万吨。
[矿产资源]全县已探明六大类38种矿产,主要有钨、稀土、煤、石灰石、高岭土、天然沸石等。
[人力资源]全县外出务工人员有10多万人,每年的初中应届毕业有8000人、高中应届毕业生有2000人,还有两所地处县城的电子工程职业学校,年毕业生有10000人,具有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和发展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的良好条件。
治安状况
广泛开展“和谐平安赣县”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刑事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整体良好,百姓安居乐业,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
成本估价

用地成本 工业园二期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5.6万元/ 亩。
用电成本 大工业用电:1~10千伏0.66元/度,35千伏0.64元/度。非工业普通用电:不满1千伏0.79元/度,1 千伏及以上0.76元/度。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0.98元/度,1千伏及以上0 .95元/度。
用水成本 月用水量3000吨(含)以下:1.40元/吨。3000~10000吨(含):1.20元/吨(优惠1年)。
10000~20000吨(含):1.20元/吨(优惠2年)。
20000吨以上:1.20元/ 吨(优惠3年)。
厂房造价
砖混结构:450~550元/m2
框架结构:550~650元/m2
钢架结构:300~350元/m2
租赁厂房:3~6元/m2
劳动力成本 一般生产工人:460~800元/月
一般管理人员:600~1200元/月
高级管理人员:1200~2500元/月
运输成本 赣县→深圳:130元/吨 赣县→广州:120元/吨
赣县→福州:230元/吨 赣县→上海:320元/吨 赣县→北京:460元/吨
1.新办内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可享受国家贫困县免征或减征3年所得税优惠。
2.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获利后第一、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减免期满后,如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70%以上的,减半征收。如为先进技术型企业,延长3年减半征收。
3.对年纳税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其所缴纳增值税25%的5%由县财政奖励给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和技术进步,一定3年不变。
4. 对国家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国家级名牌产品(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自企业纳税年度起,按其缴纳增值税25%的50%由县财政奖励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或技术进步,一定3年不变。
5.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亿元、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企业(房地产、基础设施除外),自企业纳税达100万元年度起,所缴纳税收的地方部分,第一年按40%,第二年起按上年奖励比例每年递减10%由财政奖励该企业。
6.对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项目,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三产业项目及其他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县政府同意,采用“一事一议”、“一项一策”办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