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讯(记者刘东峰 张巧玲)6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义务,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17个部门,集中多领域几十位专家,历时两年,研究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发布实施。
马凯表示,今天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和目标已作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概括起来说,体现“一个结合”和“两个推进”。“一个结合”,是要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国家创新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两个推进”,就是要一手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手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据会议提供的资料,《国家方案》提出,到2010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将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供应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上;推广农业新技术,加大沼气利用力度等措施,努力控制农牧业甲烷排放增长速度;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方面:力争新增改良草地2400万公顷,治理退化、沙化和碱化(“三化”)草地5200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力争实现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积2200万公顷;力争减少水资源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基本建成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农田抗旱标准;力争实现全面恢复和营造红树林区,沿海地区抵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平面上升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马凯表示,这一方案不仅是我国第一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部此类国家方案。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必将对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