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界范围内汉语学习的不断升温,对汉语教师的需求缺口相应加大,而汉语教师资格认证较难、国家公派的汉语教师和志愿者人数较少,使得缺口得不到有效的弥补。前段时间,一则招聘600名赴美汉语教师辅导员志愿者的消息,似乎给对外输出汉语教师开通了一条新渠道,可一些有意出国执教的人还没来得及感到欣喜,随之而来的质疑又让这一消息真假莫辨。

图一:对外汉语教学辅导员志愿者选拔考试启动会,环宇弘兴(北京)汉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接受美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授权证书。

图二:葡萄牙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在演绎茶道。

图三:法国布列塔尼孔子学院,欧式建筑中绽开东方文化之花。
今年3月,北京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受美国华文基金会独家委托启动“对外汉语教学辅导员志愿者选拔考试”(详见本报3月20日B2版报道),通过选拔的志愿者将被送往美国的中小学、幼儿园帮助汉语教学。今年计划将招收志愿者600名。
然而,有人经过仔细甄别后,却对其产生了质疑。质疑的一个关键点是该公司宣称要招考600名志愿者,数额过大。有媒体调查后发现,实际上该公司的授权方大概只招收10至20名志愿者。另一个关键点是收取高额的考试报名费和服务费。教育部为此也在其网站上提示:“600教师赴美任教项目”须慎对待。
4月14日,该公司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的态度是,不管怎么质疑,先把第一批辅导员志愿者送出去再说。据他介绍,目前已有14名志愿者通过面试,20日将在北京统一参加培训,培训后将送往美国,目前已在着手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对于报名费,他表示:“1300元钱连考题的版权费都不够。”不过,他也表示,现在公司愿意赔钱来作这一选拔,主要是想建立一套考试标准,以后,再通过考试及其服务费来填补。
对于教育部的公告,该公司的网站发表声明称——教育部的消息只是“审慎提醒”,对此,公司表示理解和支持。与教育部和相关部委的沟通正在进行中,有关信息将在网上公布。
市场需求缺口较大
尽管汉语作为各国了解中国的重要工具和文化载体,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可一年向美国输送600名汉语教学辅导员志愿者,禁不住让人发问:目前国外对汉语教师的需求缺口究竟有多大,使得举行选拔考试的民间第一家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自称)敢开如此大口?
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汉办)的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学习汉语的人数已逾3000万人(2004年的数据为2500万),有100多个国家的各类教学机构教授汉语。即使是1名教师教100名学生,也需要30万名教师,这必然带来许多国家对汉语教师的需求迫切。
我国在解决世界各国汉语教师短缺问题上,主要通过招募并输出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国家公派教师两种渠道。
国际汉语教师中国志愿者计划从2004年由国家汉办实施,2006年,国家汉办又推出国际汉语教师海外志愿者计划。截至目前,国家汉办已派出2000多名汉语教师志愿者,现有1300多名志愿者分布于世界五大洲35个国家。
国家公派教师项目是为促进中外文化教育交流,加强国际汉语教学和教育援外工作,由中国教育部与国家汉办根据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协议和国外对汉语教学的需求,由国家汉办具体负责向国外教育部、大学、中小学等教育单位派出汉语教学顾问及汉语教师。
目前,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共计244个,遍布美洲、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的80个国家。2006年在岗教师203人。
从供需平衡关系来看,目前国家汉办派出的志愿者、教师明显不能满足需求。两种志愿者和公派教师加起来,人数也只有1500名左右。
此外,常见的一些非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正在学习中文的外国人近4000万,据预测,2010年全球学习汉语的外国人将达1亿人。以7000万的增量计算,对外汉语教师2010年前缺口将达百万以上。
有报道称,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海外了解中国和学习汉语的热潮将更加高涨。而如今有对外汉语资格证书的人总共才5000多,汉语教师的缺口在500万以上,仅美国缺口达30万。
由此可以看出,尽然官方与民间的数据并不统一,但却可得出“世界各国汉语教师存在短缺现象”的结论。
正是因为市场存在较大的缺口,北京某公司宣布招考600名赴美汉语教师辅导员志愿者的计划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薪金待遇诱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家汉办派出的教师以及志愿者的待遇都很优厚,这是汉语外教引人关注的原因之一。
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7-2008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里提到,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2005年9月12日执行)显示,国家公派教师分为4个级别。属于一级的是教授、研究员,其每月的工资是1300美元。第二级是副教授、副研究员,工资为1200美元。第三级是讲师、助理研究员,工资是1100美元。第四级是助教、实习研究员,工资为1050美元。除工资外,公派教师还有艰苦地区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工作安置费等。按地区类别不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从100美元到550美元不等,交通补贴则有200美元和400美元两种,安置费为3000美元。
以两年的服务期来计算,公派教师最高可有54000美元的收入,最低也有27600美元的收入,与国内的薪金相比,确实有较大的诱惑力。
而其余两种志愿者的待遇也不低,但在不同国家有所不同。以今年国家汉办招募赴新加坡汉语教师志愿者为例,其任期一般为两到三年。任期内,这些在新加坡的汉语教师的工资每月在2409.14新元~4352.72新元之间(约合人民币11889元~21480元),而且,除了每年12个月的薪金外,还享有浮动的年终奖金。根据教育部与新加坡教育部的教育交流合作协议,要招募的主要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语文教师。
高额收入、职业稳定,每学期还有固定的带薪假期,体面的工作,良好的工作环境等,甚至让对外汉语教师有了一个响亮的称谓——白金教师。
培训市场良莠不齐
如此优厚的待遇确实让很多人为之心动,但是,要享受这样的待遇,还需要通过相关资质的认定,其中一项就是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的认证。
据北京某大学培训中心的刘老师介绍,目前认证大致有3种级别:取得初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基本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基础性的汉语教学工作;取得中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较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较为系统的汉语教学工作;取得高级证书者应当具备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完备的知识,能够对母语为非汉语学习者进行系统性、专业性的汉语教学和相关的科学研究。
按照教育部2004年8月23日颁布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申请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的中国和外国公民,经认定后,将被授予相应等级的证书,作为其具备该等级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及专业知识的凭证。其中,中国公民除要求大专学历以上外,还必须具备“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水平”。
由于汉语外教资格认证不仅是一种知识水平的考试,还兼有能力测试的功能,其要求相对较高,因此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围绕认证的考前培训班,甚至还有人宣称保证能通过考试、提供出国就业机会等。
对此,刘老师表示,面对社会上的一些名不副实的培训机构,考生要注意选择有办学资质的机构,如北大、清华、北外、北语等高校的培训机构。因为资深的培训机构一般会有一些输送教师出国的渠道,有的能提供信息。但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为了赚钱,夸大承诺以吸引学员。刘老师强调,如果考生要参加培训,考取资格证书,最好向国家汉办咨询或者多查看其官方网站,以了解有关信息。
北京某大学网络学院的一位负责人也表示,对于这些随便的承诺不要当真,因为一般的老师,谁也不会或不敢保证学生全部通过考试。至于出国更是“瞎蒙”。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家对国际汉语教师在培养、培训、考试以及认证方面还缺乏统一的标准,使得一些培训机构有可乘之机。
不过,据记者了解,国家汉办正在积极制定国际汉语教师标准,目前正在国内外广泛征求意见。今年3月,国家汉办还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组织举行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美国大、中、小学汉语教学与研究专家,AP中文项目专家,美国有关中文教学协会负责人等14人参加。与会专家表示,该标准对于促进新时期全球包括美国各层次汉语教学意义重大,并期望能逐步取代目前国外尤其是美国的一些汉语教师标准。
对于培训市场的混乱,国家汉办曾发表声明:“国家公派出国汉语教师的培训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未经我办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一概与国家汉办无关。”
外教输出可否“两条腿走路”
据悉,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初步制定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正式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可参加国家的考核审定。2004年中国教育部开始的汉语桥工程就提出,到2007年国内外获得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证书的总人数要达到1万人;派出包括志愿者在内的各类教师达到5000人;培训海外汉语教师达到1.2万人。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海外了解中国和学习汉语的热潮将更加高涨。然而,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拥有资格证书的对外汉教人数却显得太少。获得证书和派出去的教师和志愿者都没有达到原定目标。
一方面是市场需求旺盛,一方面通过认证输出的教师过少,尤其是每年不多的名额让不少想从事汉语外教事业的人感到叹息。在贵州安顺教书的小徐参加过选拔,最终未能如愿。她表示:“我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和汉语教学水平都不错,可竞争太激烈了。”
对此,有教育部官员曾经表示,汉语教师需求倍增,持续、快速发展,传统和常规的办法难以满足这个要求。因此,国家汉办接连启动了两个志愿者计划。但是,即便这样,市场需求还是没有得到满足。因此,国家汉办有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对外教授汉语不是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事业,要集中国内各方面的力量,形成一致工作的目标。
对于现状,有专家建议,可以尝试让民间力量加入到对外教授汉语、弘扬中华文化中,政府和民间“两条腿走路”,政府对民间机构要进行监督、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