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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换工作不再改签报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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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高校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高峰期,户口和档案的转移成了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北京市刚刚研究出台了《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及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并将于近期公布。这一办法将为毕业生离校后的人事档案转移简化手续,去除体制和机制上阻碍毕业生的就业因素。如规定了今后毕业生在企业之间流动时,不用再改签报到证,只需要办理人才流动手续等。
据了解,离校前,毕业生一般都会领到学校发放的一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社会则俗称为派遣证。学校的就业部门依据报到证给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也是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则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一般来说,北京生源毕业生会被派遣到工作单位或所在区县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外地生源毕业生会被派遣到工作单位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不管被派往何处,毕业生都应该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到证前往报到。但在现实当中,不少毕业生忽略了这一问题,离校之后或忙于工作或疏忽大意,而将这张重要的证书弃之脑后,没有办理报到手续,因为毕业生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以报到时间为准的,所以不办报到会导致自己将来的工龄、职称、待遇等受到影响。
一张小小的报到证将关系到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档案托管、工作时间认定等诸多重要问题,作用非比寻常,不容丝毫马虎。
2009年毕业的小张就因为报到证的问题,在转移档案时遇到了大麻烦。当初她从北京毕业时,学校给她开具了报到证,并装进档案袋,寄回她生源地的河北省人事局,可是没想到邮寄方面出了问题,这份档案在路上一直“走了”6个多月,以至于2009年7月份毕业的小张,档案的到达时间变成了2010年1月,于是家乡的人才中心就按照2010年1月开始给她算工龄了,以后的转正定义、工资评定等手续也都是以这个时间为起点计算。这样一来,工龄就无端少了大半年。然而,最让她头疼的是,当她后来将档案转移到另外一家人才中心时,对方又因为她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和档案托管时间不符,所以不能接收她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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