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赛 来源:竟报 发布时间:2011-7-11 16: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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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自己的文章也要付钱?期刊数字化遭遇版权纠纷
 
读自己的文章也要付钱?在期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今天,这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在龙源期刊网、中国知网等知名的电子期刊网站,即使你是论文的作者,也必须注册成为会员,并付费后才能下载文章,否则就只能看到一小段摘要。不仅如此,网站利用你的文章收费牟利,而你很可能并不知情,还不能分到任何一杯羹……
 
2008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500余名硕士博士共诉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对其论文侵权一案。9月,又有482名硕士博士因同一原因将万方数据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紧接着10月,104名硕士、博士将中国知网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2010年5月,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魏剑美状告龙源期刊网侵犯著作权,并获得了胜诉。版权问题一直是期刊数字化进程里的一个隐忧和积弊。越来越多的侵权案件将这个问题推向了前台,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中国知网与刊发论文的期刊有合作,并支付了相应稿酬。
 
去年12月,深圳律师潘翔在偶然一次查询资料时,竟然发现自己大学时代发表的论文被中国知网收录,只要付费,任何人都可以下载。随后,潘翔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把中国知网及关联单位告上了法庭。今年年初,又有媒体相继报道说,一些论文作者发现在电子期刊网站阅读自己的文章时竟也需要付费。
 
作为一家知名的数字出版网站,中国知网是全国收录最多学术文献的平台之一。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知网收录了数千万篇文献,年下载量达30亿次,日更新文献量达5万篇。记者在中国知网客服中心网页上看到,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学术文献、国际文献、特色文献等四大类,而学术文献则包括学术期刊、博士论文、硕士论文、会议论文、科技标准、统计年鉴等十余种。收录的文字之多、涉及学术领域之广,可以用“海量”来形容。其中,普通期刊和学位论文的收费标准为0.5元/页。用户可选择的付费方式包括银行卡、支付宝、短信、财付通等十种。那么,作者本人是否也需要付费呢?客服人员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因为中国知网与刊发论文的期刊有合作,并支付了相应稿酬。
 
期刊可以绕过作者与网站合作吗?一位在专业期刊工作多年的知情人士表示,正规期刊在录用论文前,都会与作者签署一份合同。其中特别注明:本刊著作已被某某网站录用,稿费不再另付。如果作者不同意,论文就发表不了。
 
电子期刊网站除了搜集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外,还收录大量硕博士论文。网站一般是与高校签订协约,高校与学生签订授权协议。在中国知网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电子期刊征稿启事中,关于著作权有如下声明:“1、根据著作权法,作者享有文献的著作权。作者可以包括博士生本人、导师及博士培养单位等著作权人,文献著作权的归属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约定。2、若论文作者授权本刊为非专有使用权,本刊向每篇论文的博士生作者一次性支付价值400元人民币的“CNKI系列数据库通用检索阅读卡”和100元人民币的现金稿酬……”
 
费用是否能够到达每个作者手中,万方数据公司无法进行监控。
 
和潘翔律师类似,论文“被收录”而不知情的作者数量非常多,而且多数人从未得到任何报酬。自己的研究成果怎么就成了别人的赚钱之道?而且还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作者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中国知网市场部的周女士对记者介绍说:“对于所有收录的文章,我们会通过期刊社编辑部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并要求期刊社将属于作者的稿酬返给作者,以保护其网络传播权。因此,作者平时阅读网站里的论文是需要付费的,毕竟他们不可能享受所有的权益。而对于硕博士论文,我们在与学校签约时也会要求学校的管理部门与学生个人签署授权协议。”
 
在之前的媒体报道中,中国知网法务部徐女士表示,中国知网一般与相关期刊签订书面的授权公告。同时,中国知网也会按版税的11%支付给期刊报酬,再由期刊按照版面和篇幅,支付给作者。同样作为电子期刊网站,万方数据的发言人表示,在同高校签订协议的时候,万方就已经支付了使用费用,但是否能够到达每个作者手中,万方数据公司无法进行监控。
 
在种种未知因素的作用下,期刊网站声称已经支付给作者的稿酬在大多数情况下没能进入到作者的腰包。这也是导致近年来不断有作者向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等电子学术期刊平台提起诉讼的原因之一。虽然官司打赢的不在少数,也获得了赔偿,但是电子学术期刊产业的利益分配没有根本改变。
 
一位业内人士对媒体透露,网站一般根据流量大小向期刊支付费用。1年出版12期的期刊,一年获利约三四千元,平均一篇论文也就几毛钱。网站上的论文最低付费标准是2元。假设每天有10人阅读,1个月就是600元,1年7200元。用这个数据乘以100篇论文,收入就达70万余元。可见,赚头最大的还是网站。
 
龙源授权合作模式坚持付费阅读、按合同约定与刊社合作伙伴分配收入,没想到还遭到侵权起诉。
 
虽然近年来作者起诉期刊网站的案件时有发生,但真正让期刊数字版权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焦点的,还是湖南师范大学魏剑美状告龙源期刊网侵权案件。此案也被列为“2010年期刊数字化十大事件”。去年5月27日,龙源期刊网负责人汤潮因网站登载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魏剑美58篇文章,被告上法庭败诉后,拒不履行判决,被北京市朝阳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汤潮当天被司法拘留。
 
魏剑美对媒体介绍说,2009年8月,他发现龙源期刊网首页的《名家名作》栏目,刊登了自己的照片、个人简介和58篇文学作品。阅读这些文章,点击一次收费0.1元。对此,龙源期刊网给魏剑美的解释是,网站已经把费用支付给相关报刊,是授权后才使用魏剑美文章的。而魏剑美认为,自己并没有将数字版权授权给报刊,也没获得任何数字出版的报酬,遂将网站经营者——北京龙源网通电子商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删除文章,赔偿经济损失。魏剑美向记者透露,在一审中,他提出的赔付标准是每天3000元,法院最终判决龙源期刊网赔偿2.4万余元,约合每天365元。一审后,龙源期刊网申请了上诉,但二审仍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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