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11-3-22 9: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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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中新互动数字媒体联合研发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据科技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推动中新两国在互动数字媒体领域开展务实合作,经中国科技部与新加坡媒体发展局商定,双方将共同设立“中新互动数字媒体技术联合研发计划”,并于近期启动首期联合研发计划的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计划宗旨
 
本计划旨在鼓励、促进和支持两国研发机构在互动数字媒体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合作,以实现互动数字媒体技术的商业化。
 
2 申报资格
 
本计划面向两国已有合作基础的大学、研究所和企业开放。中新双方项目申报单位须至少有一方为企业。
 
3 合作期限
 
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4 支持力度
 
计划将支持中新双方共同认可的优秀项目。中国科技部每年出资500万元人民币,新加坡媒体发展局每年出资100万新元,分别向本国项目单位提供研发经费。
 
5 征集期限
 
5.1开始时间:2011年3月21日
 
5.2截止时间:2011年4月30日
 
6 申报方式
 
6.1中新双方项目申报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和新加坡媒体发展局提交申报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执行单位和负责人信息应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将不予受理。
 
6.2中方项目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中英文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可通过科技部官方网站和国际科技合作网下载)。其中,中文申报表是中方评审的主要依据,需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公章。
 
6.3中英文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由推荐部门出具推荐函(注明推荐项目名称及项目总数)统一报送。未通过推荐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4推荐部门是指项目申报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
 
6.5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中英文申报表和项目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IDMJRP-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7 评审方式
 
7.1中新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通报各自评审结果,并据此共同协商和确定首期中新互动数字媒体联合研发计划支持的项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以发文形式通知最终立项的中方项目单位,未立项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7.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重点项目评审的有关程序,对中方申报的项目进行三轮评审。对于通过每轮评审的项目,将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方项目申报单位参加下一轮评审的相关事宜。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不再另行通知。
 
8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 钟文艳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电 话:010-58881346
 
电 邮:zhongwy@mo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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