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变化,高考录取情况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原有的规则。高考分批次录取的做法应予调整。”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建议,把高考本科分批次录取改为“同批次录取”,除经评估确实需要优先录取的专业以外,所有高校的本科专业同时供考生选择,同时进行投档录取程序。
蔡达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高校招生是教育的重要环节,大学选拔学生要从培养出发,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体现得越清晰越好。高考选拔内容有限,作为几门课程学习水平的测试,只体现了大学培养目标和要求最基本的一部分,更不能反映各大学的培养特色;但由于是一个制度性动作,高考又具有很强的制约力和引导作用,其简单标准不仅促使大学培养单一化,也促使高中生乃至高中教育的单一化。他认为,要形成有特色的高中和大学教育,必须放开双向选拔。
自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录取都是采用按录取批次的方式,即:把高校按先后分成两或三批,考生按批次填报志愿,高校按批次招收。在高考改革的各种呼声中,很少有改进建议针对这一录取模式。但蔡达峰明确提出:“高校分批次录取的做法,无论从招生工作效率,还是教育理念来说,都需要反思。”
蔡达峰认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批次录取的做法,是计划经济时代分配制度的产物,源于全国性与地方性高校区别管理的体制和思想。它规定了有些高校在全国范围招生,先行录取;有些高校在当地招生、随后录取的规则。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变化,高考录取情况实际上已经突破这一规则。比如部属高校中实行了中央与地方共建,这些高校在全国招生的同时,客观上需要兼顾地方需要;地方高校已经面向全国招生,并成为合理的、必然的发展趋势;很多高校已经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在不同批次录取不同专业的学生。总之,高校数量已经大大增加,高校的实际教育水平也发生了变化,原先在高考录取中把高校分批的依据已经改变,政府应该重新评估录取规则。
蔡达峰具体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改革高校分批次录取做法的理由:
第一,高校需要独立面向社会,平等履行招生权利。蔡达峰表示,高校各有不同,其中所谓的优劣、特色或实力等,高校和公众自有评价。在考生选择高校时,这种评价又与个体的需求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从宏观上来说,高校教育工作应该面向社会、面向考生,这种关系越直接越好、越开放越好,这样可以使高校获得最真实的社会信息,促进自身办学。政府应尽可能地从高校招生和考生报考的关系中退出,这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是有益的。
“高校不同,招生结果自然也不同,这是任何行业都会遇到的事实,不必刻意回避。”蔡达峰认为,政府更应该致力于创造一种开放、公正的制度环境,使每个高校可以平等地选择学生,而不是被指定在什么分数段中选择学生。如果每所高校的生源受到限定,犹如命运被注定一般,高校的教育改革和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必然受到严重影响,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格局必然会受到制约。所以,政府在高考管理中,不应当介入考生和高校的关系中。
第二,考生需求独立判断,自主选择各种机会。蔡达峰说,高校的不同、考生的不同,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高校与考生自然会作出自己的选择,政府对这种选择设定范围和程序,不仅缺乏依据,还会影响考生与高校的判断。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自己的选择结果决定于自己的能力,这是公共教育管理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思想。高考的政策和程序,对学校和考生都要平等。
“高考只是供高校和考生相互选择的平台,这个平台首先要平整,平整才能保证畅通。选择的路径和方向应该由选拔主体自己确定。”蔡达峰认为,中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以后,高考的需求紧张态势反而加剧,其原因之一就是在于个体需求过于统一,社会需求过于单一,加剧了形式上的竞争,而这与政府引导偏差是有关的。
蔡达峰指出,把高校和考生按考分排序的制度,乃至拔尖教育、重点建设、一流大学等毫无顾忌的宣传,加重了考生在选择大学中的顾虑和欲望,制约了高校和考生自主作用的发挥,这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没有积极意义。把高校和考生按考分排序的做法不应维持下去。
第三,高考改革需要逐步创造条件,最终实现双向自主选择。蔡达峰认为,从长远来看,高考制度必须要与高校自主招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表现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关系,这需要政府尽早研究、引导和调整。
他指出,在统一高考制度下,也就是全国大学用一种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来评价学生、安排学生入学的制度下,现在的所谓的自主招生都是不完整的,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况且,所有自主招生是政策规定的动作,高考分数仍然是最权威性的选拔依据。所以,必须在此之外探索更多的改革内容。
“从操作上来说,最少有一点可以是确定的:精简录取批次有利于缩短高考录取时间。”蔡达峰说,目前自高考分数出来至高校开学约有60天,自第一批次录取结束至高校开学约有50天,自第二批次录取结束至高校开学约有40天。今后高考改革,假如要安排高校参照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来实施自主选拔;假如要实行选择程序更加开放和自由的高校平行录取制度;假如要把两者结合起来一起推行,这40多天的时间是很局促的,需要设法精简高考录取程序。
对于我国2011年拟着手清理的高考加分政策和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蔡达峰认为,加分政策是依赖于高考制度而产生的,关键是要讨论高考制度本身的正当性,如果建立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办学规律的大学选拔制度或高中生申请大学制度,加分政策自然就不存在了。进一步说,即便在高考制度下,也不要采用由政府指定的分数补贴政策,因为分数是通过知识测试而形成的结果,不能靠政策赋予考生,况且政府不是选拔主体,没有权利直接给考生分数。所以,加分政策需要的不是“清理”而是“清除”。如果在高考内容以外确有可以作为选拔内容的因素,可以作为特定对象选拔,而不要在考试科目上加分数,这缺乏科学性,对所有考生至少是不公平的。
蔡达峰强调,高考已经成为功能复杂、利益复杂的系统,非得要有明确的改革目标、方向和整体方案,才能分析具体措施的合理性。大学选拔学生或高中生申请大学的方式各国不同,中国学生申请日本、美国、英国等大学已经很普遍,这些国家的选拔制度都不同,我们的高考制度需要全面评估,而评估的最基本的理由是培养效果,至少不是所谓的“缓减压力”。
蔡达峰说:“高考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学生和大学,只要实现了这个目标家长和社会就会真正满意。至于高考改革的途径,原则就是让考生与大学都有更多的相互直接选择的机会。”
《科学时报》 (2011-3-15 B3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