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1-3-7 15: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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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与奥地利科学基金会双边合作项目指南
 
为推动中奥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奥地利科学基金会(FWF)双边合作协议,2011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研讨会。
 
一、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最多6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及中方申请代码:
 
(1) Cardio-cerebrovascular diseases
 
(2) Nutrition metabolism and the pathogens of related diseases
 
(3) Kidney disease
 
(4) Aging related disease
 
(5) Mental diseases and psychological health
 
(6) Stem cell and diseases
 
(7) Regeneration medicine
 
(8) Medical imaging and biomedical engineering
 
(9) Epidemiology and precaution strategies for major diseases
 
(10) Food hygiene
 
(11) Drug genomics and metabonomics
 
(12) New technologies and methodologies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申请代码:H,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5、评审指标:合作项目的科学水平、创新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双方合作的互补性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奥方合作者应按照FWF的要求向FWF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点击展开子类别后,选择项目名称“NSFC-FWF项目(中奥)”,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入一个申请人曾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通过系统审核之后,即可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2、填报英文申请书“Joint Research Projects of NSFC-FWF 2011”(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英文申请书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在线提交。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3、电子版申请需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网上确认。需打印一套纸质的中、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1年4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二、双边学术研讨会
 
(一)项目说明
 
根据商定,双方将于2011年在基础研究所有领域资助学术研讨会。若会议在中国举行,中方代表15-20名,奥方代表10名,NSFC资助在华费用,FWF资助奥方国际旅费;若会议在奥地利举行,中方代表10名,奥方代表15-20名,NSFC资助中方国际旅费,FWF资助在奥地利的费用。项目执行期为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31日。
 
(二)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是承担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并且在双边研讨会召开时该项目仍未结题。
 
2、奥方合作者应按照FWF的要求向FWF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2、本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3项的范围。
 
更多关于限项申请规定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再点击“新建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交流”,之后选择“NSFC-FWF项目(中奥)”,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中文申请书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份。
 
2、电子版申请需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网上确认。需打印一套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1年4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三、公布结果时间
 
合作研究项目审批结果将于2011年12月底左右网上公布。双边学术研讨会审批结果将于2011年7月网上公布。
 
四、项目联系人
 
NSFC联系人:范英杰
 
电 话:010 62325309
 
Email: fanyj@nsfc.gov.cn
 
FWF联系人:Dr. Christoph Bärenreuter
 
电 话: +43 (0)1 / 505 67 40 – 8702
 
Email:christoph.baerenreuter@fwf.a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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