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丽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1-14 2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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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汶川地震新建小镇缘何再遭重创
成都理工大学专家建议将地质灾害危险区列为“禁建区”

泥石流淤埋龙池镇南岳村河岸居民楼。许强/摄
 
□彭丽
 
“都江堰龙池镇还不具备大规模恢复重建的条件。”针对龙溪河流域大规模重建问题,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许强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选择河流两岸的高阶地解决受灾居民和农户的安置,切忌大兴土木盲目重建。
 
龙池镇伤口上的“盐”
 
为了给政府提供更详实、科学的决策依据,2010年12月26日,成都理工大学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黄润秋带领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专家服务团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的8名专家前往龙池考察。《科学时报》记者一路随行,切身感受了“8·13”特大泥石流带给龙池的剧烈创伤。
 
2008年5月12日,龙池曾遭受过汶川地震重创,98%的房屋建筑被摧毁。
 
此后,龙池镇作为灾后重建的重点项目,经过不到两年的精心打造,旅游业重振雄风,从满目疮痍脱胎换骨为带着田园风情的国际山水旅游度假小镇。一时间游客纷至沓来,享受这里的阳光、山水。
 
然而,2010年8月13日,龙溪河流域群发的泥石流灾害再次扰乱了这里的宁静。
 
这场特大泥石流祸起汶川大地震和强降雨。许强分析说,地震诱发了数以万计的崩塌、滑坡,这些巨量的崩滑体堆积于沟谷和斜坡坡麓,为山洪泥石流的暴发提供了异常丰富的直接物源。同时,地震还使极震区山体大范围震裂松动,松动的斜坡浅表层在强降雨条件下启动,并转化为山洪泥石流灾害。
 
如今,河道两岸的农家乐、咖啡厅、酒吧和居民住宅在泥石流的冲击下变得破败不堪。记者在现场看到,从龙溪河流域上游冲刷下来的泥石块堆满了整个道路,掩埋了河岸大片房屋建筑——有的只剩下房檐四角,有的一抬脚就可以跨上屋顶。沿着龙溪河流域往上游行走,早已辨不清哪里是河哪里是岸。
 
龙溪河,源出龙池岗,至楠木园入岷江,全长18公里。汶川地震的发震断裂带正好从流域中下段横穿而过,在地震过程中曾诱发大量地质灾害,两岸斜坡和沟谷内堆积了上千万立方米的松散固体物源。
 
许强告诉记者,在2010年8月13日、8月18日两次强降雨过程中,龙溪河两岸沟谷共冲出固体物质约778万立方米,造成流域中上段产生严重的揭底冲刷,使河床大范围淤埋壅高5到8米。
 
调查数据显示,龙溪河流域目前仍存在数千万立方米可转化为泥石流灾害的松散固体物源,该物源可供100年一遇降雨成灾约6次,50年一遇降雨成灾10次,20年一遇降雨成灾15次。因此,龙溪河流域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若再遇强降雨,其暴发大规模泥石流的可能性极大。
 
人类活动要尊重自然规律
 
“将建筑物选在泥石流沟口,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王全才指着龙池镇南岳村一处被泥石流毁坏的房屋强调,地方政府需要在有限区域解决居民居住,但人类活动一定要尊重自然规律,避开泥石流的流通区和堆积区。
 
南岳村共71户居民,只有修在高阶地且避开泥石流沟的几栋住宅没受到“8·13”泥石流的影响。
 
村民们回忆起那场泥石流仍心有余悸。“都说地震可怕,其实泥石流更可怕。”一位村民指着山脚下被石块垒高的区域向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形,村里一对父子为躲避泥石流逃往两层高的房顶,结果还是被山上冲下来的泥石块给掩埋了。记者发现,被埋的建筑正好位于泥石流沟口左侧约9米处。
 
“以前这里很多沟都不发生泥石流,但‘8·13’泥石流却把震后新建的房屋几乎全毁了。”村民们带着不解和委屈。
 
黄润秋解释说,汶川地震后,泥石流灾害呈现出群发性、突发性、灾害链效应等一系列新的特点。所以,在龙池、映秀、清平等地,即使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只要一暴发大规模泥石流灾害,重建工程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摧毁。
 
记者在当地走访中了解到,现在村民只能根据天气变化流动居住,或是住在政府提供的板房里。不过,仍有一些村民舍不得废弃才住了不到一年的新房,自发进行修整。
 
专家们担忧,明年雨季,龙溪河流域仍可能是泥石流高发区,在原地修整重建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为此,专家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下游做好疏导槽,清除区域内所有被淤埋的建筑,保持泥石流流通区的通畅;二是放弃沿着河谷带的全部建筑,在高出河床数十米的高阶地选几处平台,分散安置居民;三是修建两条公路,一条用于临时应急,一条长期使用。
 
重建须考虑地质灾害影响
 
“龙溪河流域大规模恢复重建应慎之又慎,必须科学把握好恢复重建进度、节奏和时机,以免造成反复重建。”许强指出,汶川地震形成了巨量泥石流物源,再加上震后泥石流暴发的临界降雨量大大降低,其启动和运动方式发生了明显改变,在今后数年内,泥石流将是影响灾区恢复重建的最大地质灾害隐患,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许强认为,龙溪河流域大规模恢复重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流域的地质灾害得到全面彻底治理;二是流域泥石流灾害暴发进入自然衰减期。
 
“全面彻底治理花费会特别高,基本不现实。所以只有等数年后,当强降雨条件下不再暴发大型、特大型群发性泥石流灾害时,再作整体规划。”许强说。
 
目前,在非地震灾区,四川省已累计投入数十亿元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开展了包括宣汉天台乡特大型滑坡、丹巴县城后山滑坡等在内的5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但同时,山区城镇却在新建、扩建或重建过程中不断违背科学规律。比如:在不够稳固的滑坡和地质体上进行“大挖大填”;在泥石流活动区进行大面积城镇建设;在流量很大的主河道修房建屋侵占行洪通道等等。
 
对此,许强表示,这种边保护边破坏、边治灾边诱灾的现象非常突出,“其结果就是进一步恶化城镇环境,人为埋下地质灾害隐患,甚至直接加剧和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在给四川省政协的提案中,许强建议,首先,在山区城镇重建、新建和扩建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工程建设适宜性;其次,在灾害地质体上进行开发和建设的山区城镇,应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充分考虑城建类型和功能分区以及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第三,在特别重要的城镇,应对规划区及外围一定范围进行专门的大比例尺地质灾害调查和危险性分区;第四,加强山区城镇建设和土地规划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山区城镇建设,并通过立法将地质灾害危险区列为“禁建区”,禁止任何人开发利用。
 
《科学时报》 (2011-1-14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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