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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书开始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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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56号)的有关要求,以及《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428号)中“科技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和预算批复,与项目推荐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和项目预算书。项目任务合同书和项目预算书是项目和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科技部日前就2010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项目预算书编报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科技部同时发布通知,开展对2010年度科技部已经批复预算的对俄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书的编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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