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德广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7-27 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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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广:中国高校怎样“去行政化”

 
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机构,必须按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运行和管理。
 
近年来,高校“去行政化”问题已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热点话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较早提出这一问题的是2006年9月,时任中国科技大学校长的朱清时教授,他在会上批评“中国高校是行政化大学”。2008年10月,在广州“公众论坛”上,南京大学董健教授尖锐指出:“现在许多大学校长已经官员化,不再是教育家。”2009年9月,从中国科大卸任后的朱清时教授被深圳市聘任为南方科技大学校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公开宣布要把这所大学办成“去行政化”的大学。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掀起了“高校去行政化”问题的大讨论。讨论的焦点是:高校管理上有没有行政化倾向,要不要“去行政化”,怎样“去行政化”?
 
笔者认为,高校管理行政化是指不顾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完全依靠行政权力,按照行政手段、行政方式、行政运行机制管理教育、管理学术。显然这是与以教育教学以及学术活动为主体的高等学校格格不入的。高校去行政化是项很艰巨的工作,但只要各方面下定决心,是可以逐步实现的。
 
要把高校当做育人基地
 
要把高校当做育人基地、学术机构,而不是行政部门、工厂企业。追根溯源,现行等级森严的高校行政机构、行政化管理模式是计划经济甚至是革命战争时代的产物,是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并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与现行的市场经济、知识经济、改革开放已不相适应。
 
我们应更新思想观点。应该看到,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和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机构,必须按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运行和管理,不能按行政手段、更不能划成不同等级进行管理。大学具有不同于社会其他部门的特殊地位和性质。探究学问、追求真理、培育人才、崇尚学术自由,是大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民主、平等、自由的氛围里,才能充分发挥大学人的聪明才智。同样,我国高校也必须“去行政化”,建立学术主导、教授主导的运行机制。
 
同时要取消高校等级制。建设“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是必要的,可以将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多投入一点到这些学校,确保我国有一批高水平、创新型大学,以承担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任,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科技攻关的任务,但没有必要划分为副部级、厅级、副厅级。行政级别高低与高水平大学建设没有直接关系,反而助长了官本位思想,助长了其他高校为了升等升级而在“高、大、全”上下功夫。全国高校只有类型、层次不同,没有等级高低之别。
 
理顺各种关系
 
要理顺政府与高校的关系,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去行政化”不是不要政府行政部门和行政管理。政府对公办学校理所当然要承担办学者和管理者的责任。但政府应改变直接管理高校的模式,实施宏观管理,如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监督学校的办学质量等。政府拨款是大学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但不应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应建立多方组成的拨款委员会。对高校的考核、评估不可缺少,但政府可以委托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对各类高校进行考核、评估。应取消由政府任命大学校长的包办制,成立由教授为主体的多方代表参加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实行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最后报上级审批。总之,要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政校分开、政事分开。应从微观管理型政府向宏观管理型政府转变,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明确各级政府管理大学的权限和责任,明确各类高校办学的权力和责任。
 
还要理顺学校内部的各种关系。高校内部“去行政化”,并不是去行政管理、去行政人员,而是要理顺党委、行政(校长)、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会四方面的关系。切实做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党委领导,是指政治领导,把握办学方向,主要负责干部选拔聘任、培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校长负责,是指以校长为首的行政领导,负责全校行政管理工作。党委要大胆放手、大力支持校长和行政的工作,确保他们独立自主地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教授治学,是指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应以教授、学科带头人为主体,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中起领导和指导作用。高校要把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开,要扩大学术权力,使教授在学术委员会中拥有较高的地位,发挥更大的作用。民主管理,是指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教职工代表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学校的规划、经费使用,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度等重大问题要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征得多数人同意。要健全民主集中制,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改变事事由一把手拍板、一把手说了算的现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履行一人一票制。民主管理,还包括要经常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各民主党派、离退休人员等各方面意见,吸收师生参与管理等。
 
有人认为,高校“去行政化”就是教授治校,这是片面的。教授可以自荐、应聘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以发挥他们的管理才能;以教授为主体的学术委员会可拥有较大的权限。但这与教授治校是两回事。我国公办高校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符合现阶段国情的。另外,学校具有大量的行政管理工作、事务工作、服务工作、保障工作,必须有一批专职管理人员来做,不可能都让教授们去做。应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方面的优势、在治学方面的作用,而不能让他们陷入具体的行政事务堆里。
 
建立大学校长及管理人员职业化制度
 
大学管理是门科学,从业者应有专门的知识和能力,不是任何一个教授、院士都能胜任的。要构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术机构的干部任用制度。各高校可成立“校长遴选委员会”,在校内外、国内外公开招聘。大学校长不一定必须在大学教授或院士中选拔。国外一些发达国家选大学校长,并非看重他们的专业知识,而是考察他们的管理能力,是职业化的管理专家。他们原来可能是银行家,也可能是企业家,总之要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任职后要全身心地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高校可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人员职称系列。
 
目前大学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学系列的职称,标志他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高较深的造诣,并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育人能力,并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大学里也有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研究系列的职称,标志他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科研成果,并取得了相关的资格证书。但目前大学里没有相应的管理系列的职称,大部分高校管理人员,包括校长、书记、院长、所长等都是从教师、研究人员中挑选出来的,没有经过专门的培养和训练,往往凭个人经验从事管理工作。他们是某一学科专业方面的专家,而大学校长更应该是管理专家、教育专家,必须经过多年管理实践的磨炼,并获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可以像教学、科研系列设教授、研究员等职称那样,设立新的职称系列即管理职称系列,包括管理员、副管理员、助理管理员、见习管理员四个等级,并有相关的证书。凡担任高校管理工作的人,需经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高校内部可按管理内容设置岗位,取消处、科行政机构的设置,挑选合适的管理职员任职。
 
高校应该建立一支专业化管理人员队伍。他们既不套用行政官员职级系列,也不要套用教师、研究人员职称系列,这样可以减少行政化色彩,又不挤占教师职称名额。专业化管理人员待遇与同级教师相当。如一级管理员与一级教授的待遇相等,甚至还可以略高于一级教授。这样既能确保管理队伍的质量,又能鼓励一部分人专门从事职业性的管理工作。
 
《科学时报》 (2010-7-27 B4 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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