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中国人民忙着看世界杯和在世博会排队的时候,一则其实很小的新闻着实成为了一把新闻热点。那就是有媒体报道,大亚湾核电站发生核泄漏。
这则香港媒体最先炒出来的新闻,尽管很快得到了大亚湾核电站的运营方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中广核)以及相关股东的澄清,但还是造成了不小的波澜,成为百度新闻上保持多日的热门事件。
从当事方的声明和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大致看到,基本的情况是大亚湾电站一根核燃料棒出现裂纹,导致放射性碘核素和放射性气体轻微上升并让厂方记录在案。但是这种情况不会导致任何辐射泄漏,因为电厂的反应堆冷却水有另外两层外壳密封保护,该设计与外界完全隔离。加上燃料棒外层的200毫米的钢制壳及0.9米厚的钢筋混凝土外层,电站的核反应堆共有三层安全结构来防止核泄漏。
根据笔者多年来参与核安全传播的经验,应该说,厂方的表述是严谨的。但需要思考的是,何以这样一场虚惊,能迅速成为一件媒体热点事件?而核电运营方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才能让这样的热点不会演化成公众对核电的抵制?
毫无疑问,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后,人们对核污染和核泄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恐惧,这种恐惧在中国没有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一个导火索。
面对这种恐惧,核电业界和核电学界当然有普及核电教育、传播正确核电知识和让公众对核电事态及时知情的责任。目前,社会上已经有不少有关核安全的书籍和小册子,然而,这并不够。
在如今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除了传播这些静态的知识外,更加重要的是让公众成为相关问题的参与者(engage the public),而这就需要把让公众及时知情办成一件确有实效的工作。
回到大亚湾的问题上,我们看到的表述是,这次的事件没有达到安全等级,无须公布,不然会引起市民恐慌。
那么这个事件又是如何被曝的呢?
原来,5月底,大亚湾核电站把这一事件向安全咨询委员会作了通报。安全咨询委员会有来自香港的代表,其中一人把材料带回了香港,香港一家媒体获得了这一消息,作了报道。
我们从中至少可以看到如下一些环节可能缺失:或者大亚湾缺乏在安全咨询委员会通报方面的信息发布规定,或者是该电站对于这类没有达到国家(也包括国际)事故标准的“小事”过于疏忽,并没有意识到,一般媒体记者和公众是不会查国家标准是什么,而只会“闻核心惊”的。
而事后的信息发布,虽然相比于媒体的报道还不算太滞后,但也有很多需要改善之处。例如,既然说“核燃料棒出现裂纹国外也曾发生过”,那么是否该告诉大家何时何地发生过,发生后影响如何之轻微?是否应该向大家解释一下,国家信息发布标准是什么样的,为何低于这个标准的就不需要发布?我们大家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尽管从基于现有科学证据的角度来看,及时更新的国家标准通常还算严谨,但是国家标准经常不等于公众的信赖。
当然,在这方面要做到事先的信息规划管理以及事后补偿性信息的充分发布,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
但是对于核电这一既敏感又在中国高速发展、对于国家实现低碳发展贡献很大的能源,在信息传播方面做些复杂的功课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