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表示,由于国家对教育投入过低,导致高校教师待遇“太差了”,有些教师因此不专注学术而忙于“捞外快”;认为国家应大幅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并严格限制其“创收”收入。
无独有偶,香港城市大学原校长张信刚也在其他场合表示,大学教师应得到社会尊重、应有薪酬保障,以便能有尊严地生活,把绝大部分时间放在专业上。他指出,欧美国家大学教员收入不一定处于社会最高之列,但必然可以保证其生活无忧,这样才能支持他们潜心追求真理、创造学问、传授知识。
高校教师待遇并不是一个新命题。现在大学一般以课时数、论文数、专利数、科研课题数等指标考核教师,据此发放津贴奖金。有人认为,正是这种过于量化的考核,使不少教师变身“学术民工”,授课、研究都只注重数量而忽视质量,甚至心思主要放在兼职上。
那么,“高薪养师”是否已成为重新实现大学职能的必然要求?这要考虑两个问题:首先,大学教师的体面生活包括哪些条件,需要多高的薪酬才能达到?其次,是不是只要有了高薪,就能保证教师们尽忠职守?显然,我们无力照搬欧美标准,也不能光靠经济驱动。
要求人类灵魂工程师饿着肚子教书育人,当然于情于理都讲不通。但在物价腾飞、房价更贵的当下,活得轻松自在本是一个不易完成的任务。窃以为,只有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更快,才能更大程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精神需求;而科技、教育机构源源不断地产出新知识,是成功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决条件。
对大学教师乃至所有知识分子来说,在分配基本公平但高薪仍不可得的情况下,引领国人通过“科教兴国”实现“共同富裕”,或许是一个更伟大也更光荣的奋斗模式。(孙琛辉)
《科学时报》 (2010-11-16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