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进—步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意见》规定,2010年起,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部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意见》规定要落实普通话水平达标制度。自2010年起,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要按照《山东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部参加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标准。
开展规范用字培训和测试。自2010年开始对与文字应用相关行业人员(如教师、编辑、记者、校对、中文字幕机操作录入人员、广告和牌匾制作从业人员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学生等),进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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