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北京市市属高校毕业生到京郊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他们的学费和助学贷款将由北京市代偿。
目前相关代偿暂行办法已经下发。北京市市属高校在校期间成绩合格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毕业后自愿到分布在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等京郊区县的40多个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北京市将为其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已缴纳学费将返还学生本人。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的毕业生不在代偿范围之列。
享受代偿政策的毕业生需在边远山区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基层单位就业,或工作现场地处边远山区乡镇以下地区的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北京市为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部分最高不超过6000元。北京市将从学生工作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为学生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等原因而离开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外,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边远山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将被取消代偿资格,从当年开始停止学费的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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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边远山区包括:
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
昌平区:流村镇、长陵镇、兴寿镇;
延庆县: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
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渤海镇、九渡河镇;
密云县: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
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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