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侠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7-31 8: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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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侠:学术规范,徘徊在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之间

近期曝光的一些学术不端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学术规范的普遍质疑,从温和到极端的各种批评声音不绝于耳,应该说这是好事情,毕竟我们社会的道德认知标准与底线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还存在,在这种广泛的监督下,科学的未来发展将回归到一种健康状态。
 
但是,需要警惕一种偏见,即人们开始悲观地忧虑中国学术的未来,笔者认为,这种忧虑是不必要的。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为长期形成的学术规范仍能够有效地约束科技共同体的行为。因此,如何看待学术规范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于学术规范应该排除两种错误的认识,即理想主义与犬儒主义的学术规范观,重新厘清学术规范的作用范围就是当下科技界再造信任与认同的关键。
 
学术规范,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就如同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一样,规范着人们在科技活动中的各种行为,并通过这些规范维持着科技共同体之间的合作、交流与分工。
 
学术规范的出现,本是科技活动范围与规模扩大后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自发的、符合经济学原则的一系列行为准则。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成员之间相互遵守学术规范可以最大程度上节省科技共同体之间的鉴别、沟通与交易的成本,使科技活动整体上处于成本最低的轨迹上。把经济学家哈耶克的观点作一些扩展,我们可以说学术规范是一种自生自发秩序导致的结果,它在长期历史实践中形成,遵守规则被证明是符合经济学原则的。
 
学术规范发挥作用的方式是依靠舆论,共同体成员之所以害怕违规,是因为一旦被发现违规,那么他将在舆论的谴责下,丧失多年积攒下来的信誉与认同资本,并且有可能危及自己多年投入的沉淀成本,严重的还将导致无法在行业立足,因此是很不划算的。正是这种力量,使学术规范成为约束共同体行为最有力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学术规范的约束力量不是强制性的,它与法律等强制性措施是完全不同的。
 
基于上面的理解,对学术规范的作用经常面临两种困境:其一,是被称为理想主义的学术规范观,它的最大特点就是扩大学术规范作用的范围,导致学术规范的作用被理想化地夸大,认为学术规范可以解决科技活动中的所有问题;其二,是被称为犬儒主义的学术规范观,它的最大特点就是任意压缩学术规范发挥作用的范围,导致学术规范名存实亡。目前整个社会对科技界的失望与不满就源于对这种犬儒主义学术规范观可能造成的后果的担忧,从而对整个科技界失去信心。客观地说,学术规范不能包治百病,它的作用是有限的,就如同道德不能解决我们生活中遭遇的所有问题一样。因此,扩大与压缩它的作用范围,都不利于我们正确判断科技共同体的真实状态,由此而来的判断都是不可信的。
 
那么,关于学术规范,我们应该关注什么呢?其实,学术规范作为一种历史传统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于学术规范,首先,要时刻认识到,学术规范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它不是万能的,它的规训力度也是有限的。这里要警惕两种倾向。其一,某个体一旦违反学术规范,在舆论的煽动下,出现群体无意识的过度惩罚,对个体造成伤害过度;其二,学术规范如何公平地对待所有违规的个体,目前中国的学术规范在执行中已经出现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现象,这种有选择的惩罚已经威胁到了学术规范的基础以及社会的认同感,笔者戏称为“伸缩型学术规范”。其次,学术规范需要改革的地方在于把单纯的对个体的约束扩展到对建制运行的监督上,这点对于中国的学术体制建设来说,意义尤为重大。否则,学术规范的作用就沦落为对小的不道德嫉恶如仇,而对大的不道德却视而不见。第三,传统的学术规范也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增加一些合理的内容,如学术规范应该有能力遏制马太效应现象。当下科技界愈演愈烈的垄断趋势已经成为中国科技发展的顽疾。
 
学术规范是科技发展的土壤和空气,没有好的、有效的刚性学术规范的约束,中国科技发展的未来就是令人担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恪守学术规范就是保卫我们的科学。(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科学时报》 (2009-7-31 A4 周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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