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制度改革的研究中,国情成为一些人经常使用的论据,亦即有人一直认为对现行的高考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有违国情,主张不能对高考制度进行实质性的改革。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是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公正、公信度低,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中学及大学信用资源贫乏,难以完成人们预期中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任务。那么,怎样理解和看待“国情”呢?对此作者以为:
第一,国情是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中的基本社会形态,其具体表现是该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活动的水平和形态,也是该国在一定时期内的思想、文化、制度、社会风气、人口素质等方面要素的现实表现。国家在这许多领域、方面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国情的复杂性。而人们在理解国情时的不同思想基础及价值取向,决定了对国情认识及结论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在依据国情解释其他问题时立场及结论的复杂性。所以,研究者在使用国情概念时,应该明白其内涵的复杂性,切忌将其简单化或教条化。
第二,国情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一元的还是多元的?由于这三个问题具有内在的相似性,故放在一起讨论。如果说国情是客观的,或者说是绝对的和一元的,那就是说其是不以任何人意志为转移的一种真实存在,不能对其任意地采取或者重视、或者漠视的态度。如果说国情是主观的,或是相对的和多元的,那就是说人们可以对其作多方面的解释和运用,可以任意将其作为自己的论据来使用。如果对国情进行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将其视为客观现象或主观现象可能都有问题。如果说国情是客观的,那么将很难解释在同一个历史时期内,国情被不同人群解释成不同内容的现象。比如,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上世纪70年代末期,人心思变、渴望平反冤假错案和改革开放曾经被人们视为国情,“两个凡是”也曾经被视为国情。再比如,在高考改革问题上,社会诚信资源贫乏、权力腐败,使高校完全自主招生难以推行可以被视为国情,中小学教育应试化、学生个性被抑制、创造性意识和能力难以培养也可以被视为国情。如果说国情是客观的,人们应该以哪一种国情为准呢?如果说国情是主观的,那就相当于说国情是可以被人任意指称的,任何人都可以说自己依据的国情是真实的、别人依据的国情是片面的。
所以,对于国情应该有一种理性的认识:国情虽然是一种客观现象,但人们在认识和理解国情时,却包含有主观的成分。人们很容易将自己主观性的认识说成是客观性的结论。国情不是一种唯一的状态,而是一种多样化的状态。人们在解释国情时以什么样的国情为依据,取决于其认识水平和价值取向,对自己在理解国情时可能产生的片面性应该有足够的警惕。
国情是一种具有多层次、多维度内容的复杂性问题,既有绝对性的一面,也有相对性的一面,不能简单化地运用或使用。如果回到高考讨论的场域中来,则可见一些人反对改革现行高考制度时所强调的国情,显然只是国情的一个方面,并非是完全的国情。他们所强调的国情原因,也只有自洽意义上的合理性,缺乏逻辑意义上的合理性。
第三,国情与教育是什么关系,是国情决定着教育,还是教育限制着国情,抑或是双方相互影响。事实上,若仔细审视双方的关系,可见双方既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又是一种相互包容的关系。一方面,国情决定着教育,有什么样的国情,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同时,教育也在决定着国情,亦即有什么样的教育,就会有什么样的国情。另一方面,国情中包含了教育,国情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教育的形态。教育中也包含了国情,教育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国情的形态。国情与教育之间的辩证关系提示我们,在理解和运用国情的问题上,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对教育与国情的关系不能进行机械性的理解,亦即只认为国情决定着教育,而忽视了教育对国情有反作用的性质。如果这样理解,就会出现如下问题:如果国情不变,教育自然不能变。这就意味着若国情永远不变,教育以及高考也永远不能变,那教育的出路在哪里呢?如果教育以及高考不变,国情也将难以变化。二者的相互制约,将使社会的发展停滞。所以,在教育与国情的关系中,教育固然要立足实际,承认国情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但不能只是被动性地接受国情的影响,而应该充分地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为提升社会文明、纯洁社会风气而努力。
应该从积极的意义上来看待二者的关系,亦即二者的关系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是有机的而非机械的。国情虽然对教育有决定作用,但这种决定作用并非是完全和绝对的,教育完全可以在尊重国情的前提下,主动地进行自身的改革活动。具体到高考问题上,就是高考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革。国情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复杂性问题,既有决定教育的内容,也有被教育决定的内容,人们完全可以利用后者来推动高考制度改革。
一些人在批评彻底改革高考制度观点时所强调的国情,显然是只看到了教育应该服从国情的一面,却忽视了教育应该为改造国情而努力的另一面。教育作为国情的一部分,其活动既具有促进和优化国情的性质,也具有促退和劣化国情的性质。在国情处于消极状态的时候,教育应该积极地倡导改造国情,促进国情的优化,而不应该迁就国情中的落后趋向,使其反过来制约教育的进步。事实上,在教育积极地推动自身制度改革和高考制度改革的活动中,就包含了为社会履行文化创造和思想革新的责任,也体现了积极参与国情改造的文化自觉及使命感。想当年,由邓小平果断作出的“恢复高考制度”决策,就不仅解决了高校招生中的质量和公平性问题,而且推动了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风气的形成,也就是改变了当时的国情。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些人对现行高考制度基础的维护,实际上是在强化或迁就国情中的消极性内容。
第四,诉诸社会发展规律,可知国情不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只能是由社会各方面人士共同积累和营造的。国情也不能自然地转好,只有通过人们的共同努力才能改变。国情的这种性质对我们思考高考改革问题的启发为:如果说高考改革是必要的话,那人们所说的制约高考改革的国情,很显然就是一种消极性的国情,这种国情不仅不应该被维护,还应该被改造。一些学者主张的彻底改革高考制度的设想,不仅是促进教育进步的活动,而且是改造消极性国情的活动。
按照反对彻底改革高考制度的人的逻辑,国情是不能违背的。然而,若依照此种说法,我国社会中曾经发生过的“恢复高考制度”,实行上大学收费等制度,都是“悖逆”当时国情的。但大家都知道的结果是,这种“悖逆”却推动了教育及社会的进步。这些历史及事实表明,国情是可以改变的,人们不应该对国情有迷信的心态。特别是在国情已经影响到教育性质和品格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改变国情的努力,高考的进步可以说就没有希望。若教师和学生这些被称为教育主体的要素没有条件来参与维护高考公正的活动,这种国情就是不正常的。国情不正常,高考该怎么办?是等到国情正常了以后再改革,还是在现行条件下积极组织改变国情的活动?目前的社会形势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流行的说法是“盛世”,如果在这个时期教育都无所作为,不能借助形势来进行体制改革,建立各种合理和文明的体制,那高考制度改革的时机在哪里?由于作为国情基础的行政权力泛滥及腐败是国情中许多消极性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实质性高考体制改革中对行政权力的消解和抑制,必然有助于权力腐败现象在教育及社会领域中的消除。在教师和学生都有条件参与高考活动的情况下,公开和透明,将成为高考活动的显著特色。在没有行政权力覆盖的“阳光政策”下,腐败还能盛行吗?
借助于邓小平主导恢复高考制度的先例,笔者以为高考制度改革的关键,不是高考制度能不能改的问题,而是如今的教育主导者们是否有改革高考制度的决心和诚意的问题。如今的社会上已经积聚了与当年高考制度改革时一样的民意基础,所缺的只是愿意积极改革高考制度的“卡理斯玛”(Charisma,意为具有超凡魅力。编者注)。那么,这个推动中国高考二次改革的“卡理斯玛”会是谁呢?
《科学时报》 (2009-6-5 A4 周末评论)